2019年12月31日,区市场监管局东部产业园监管所3名执法人员在查处某幼儿园涉嫌销售过期食品案中,拒收当事人香烟3条、腊肉3块,价值约2000元。
据悉,该所所长曾玲带领2名执法人员依法对辖区内2家幼儿园开展“年关守护(2020)”食品安全检查时,在某幼儿园食堂厨房内发现过期生态小香干一袋,当事人夏某当即拿出3条“和气生财”香烟、3块腊肉递给执法人员,请求“给予关照”,但遭到曾玲及执法人员的严词拒绝。曾玲向夏某宣传了廉政纪律,并对其行为提出严肃批评。夏某对自己的行为深感惭愧,表示会积极配合立案调查。
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拒收当事人钱物,充分彰显了该局坚持作风建设,积极塑造公正、廉洁、文明的高新市监队伍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