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市监局查处一起以患者形象发布医疗广告案件
发布时间:2021-03-22 14:11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近日,高新区市监局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了某企业在互联网上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案件。

我局执法人员在调查时发现,该企业于2020年7月与一患者签订《肖像权使用权协议》,约定拍摄患者术前、术后及手术期间的照片用于广告宣传。2020年9月,该企业将上述患者整形前后对比照片配上患者语气的“术后日记”后,上传至其在美团APP上开设的网店,并向美团APP支付了广告推广费用。

该企业使用患者整形前后对比照片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根据调查结果,我局依法对该企业予以了行政处罚。

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提示企业: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企业勿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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