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共管是破解小区改造难题的良方
发布时间:2024-01-02 14:36 信息来源:朝阳街道 作者:苏钢 浏览量: 【字体:

  平整的沥青路面、修复一新的危墙、规划整齐的户外停车位、崭新的太阳能路灯……近日,在小区居民充分参与下,益阳高新区朝阳街道大海塘社区日晶花园完成“三微”项目改造,实现旧貌换新颜。这是老旧小区改造从依靠政府走向政府与业主共建共管的一次成功探索。

  民生无小事。老旧小区普遍建成年代较早,随着城市发展和时间推移,建筑功能落后、配套设施不完善、基础设施老化、人员流动混杂、物业管理缺位等一系列问题频现,乃至失修、失管、失养,进而引发诸多矛盾纠纷,影响城市形象和居民生活品质,成为城市发展的短板和群众心中的痛点。

  老旧小区改造不仅关系到城市的形象品位,也事关老百姓的福祉。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大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着力完善基础设施、优化居住环境、提升公共服务,让老旧小区“焕新颜”,取得了积极成效。然而,由于老旧小区改造涉及人员广、内容杂,一些项目在推进过程中,出现了居民意愿难协调、改造资金不足、长效管理养护难等问题,影响了老旧小区改造的整体质效。

  如何保障老旧小区改造顺民心、合民意,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笔者以为,政府部门应当依据共治精神,推动政府和居民共建共管老旧小区,在多方参与中聚人成事,在民主协商中凝聚共识,实现小区硬件设施升级的同时,打牢长效管理“软件”基础,进一步提升老旧小区治理水平。

  首先,改造前问需于民。社区应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在实施改造工程前,多轮听取小区居民的意见,并按照居民提出的意见设计方案,激发居民参与改造的主动性、积极性。其次,改造中问计于民。充分发挥业主自治组织基础作用,积极推动小区依法成立业主自治组织,鼓励公益心和公信力强的党员业主进入业主自治组织,强化业主自治组织力量,并建立健全业主自治管理制度和议事机制,协调多方意见,动态地调整改造方案内容。再次,自筹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业主自治组织收取业主一部分钱当作自筹配套资金,用于小区配套提升部分,建立健全自筹资金管理机制,财物支出公开透明,解决小区改造资金不足或来源单一的问题。最后,改造后问效于民,引导发挥居民主体作用,积极引导小区居民根据规则约定,参与小区改造重大事项协同处置全过程监督,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破解老旧小区改造后“小病难治”的问题。

  小区的主体是业主,小区治理的核心是居民。笔者相信,充分调动好小区的居民力量,就能形成老旧小区改造的向心力,构建小区共建共管的同心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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