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档立卡贫困户和特困供养人员在区内定点医院和区外定点医院住院,待遇政策有较大不同,为确保落实医保扶贫相关政策,将主要情况告知如下:
1.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区内定点医院住院综合保障后实际报销比例为85%-90%,特困供养人员在区内定点医院住院综合保障后实际报销比例为100%。
2.区外定点医院大病专项救治病种,通过正常转诊住院综合保障后实际报销比例为80%,没有办理逐级转诊不享受兜底补偿。
3.区内定点医院:谢林港镇卫生院、邓石桥卫生服务中心、衡龙桥镇卫生院、沧水铺中心卫生院、朝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顺康医院、康宁精神病医院、赫山区精神病医院、益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益阳市医专附属医院。
请高新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和特困供养人员尽量选择在区内定点医院就诊,如遇重特大疾病确需转院的,及时办理正常转诊手续,以保证正常的医疗待遇水平。
益阳高新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