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高扶办〔2019〕16号| 关于2019年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7 15:05 信息来源:扶贫办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区属各部门、单位,驻区各单位:

为确保我区脱贫攻坚工作顺利推进,根据《益阳高新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益财高农〔2017〕14号)文件要求,为切实精准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区扶贫办与区财政分局会商,按照相关政策要求,现将:益阳高新区财政分局下达的区级下半年财政预算扶贫资金150万元(其中140万元为区级配套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19〕174号)文件下达的156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一、区级下达的下半年财政预算扶贫资金150万元(其中140万元为区级配套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

1、确保“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整改项目计划安排资金10万元整(用于安全饮水、住房安全等)。

2、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0万元,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应与省级专项扶贫资金配套使用,用于发展我区产业扶贫项目。

二、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6万元使用计划:

1、省级专项扶贫资金156万元与区级配套投入的140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同时全部用于我区发展产业扶贫项目:从2019年——2020年项目库中选定长效优质农业产业等企业发展产业委托帮扶,按“四跟四走”的模式,紧密联结带贫减贫机制,为全区建档立卡重点困难贫困人口发展产业扶贫项目。

2、资金安排:为谢林港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委托帮扶资金200万元,东部产业园办事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委托帮扶资金96万元,预计可为我区重点困难贫困人口人均增收达到1000元。

3、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益阳高新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精准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同时按相关规定程序申报、公示实施内容,规范收益分配,确保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效益。

 

益阳高新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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