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畜禽养殖“应划尽划,应退尽退”问题整改销号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9-12-10 01:48 信息来源:社会事务管理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畜牧法》、《水污染防治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水体【2016】99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洞庭湖区养殖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16】55号)等文件要求,应中央环保督查及省环保督查等相关指示精神,我区积极扎实开展畜禽污染整治,做到“应划尽划,应退尽退”,现就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辖一镇两办事处,根据《益阳高新区畜禽污染整治实施方案》(益高管发【2017】48号)文件,我区应退养畜禽养殖场912(户)个,其中谢林港镇855(户)个,东部产业园办事处2(户)个,朝阳街道办事处55(户)个。

二、整改进展情况

2018年我区共退养585(户)个,其中谢林港镇528(户)个,面积129872平方米,生猪10634头。东部产业园办事处2(户)个,面积4874平方米,生猪1317头。朝阳街道办事处55(户)个,面积15093.8平方米,生猪3948头。

2019年,应生态环保要求,我区共退养畜禽养殖户(场)327个,其中,生猪养殖场212个,面积66204平方米,生猪21303头;禽类养殖场100个,面积 27483平方米,鸡鸭等244971羽;养牛场11户,面积1984平方米,牛233头;养羊场4户,面积521平方米,羊497只。

三、整改成效

至此,我区按“应划尽划,应退尽退”要求,全面完成栏舍内墙和养殖设施、防疫设施等功能性拆除及畜禽转运清理,退养档案资料完备,实行了“一户一档”管理存档。

 

益阳高新区管委会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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