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拟撤销益阳市华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登记 公  示
发布时间:2020-05-12 15:18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2020年3月薛友华向本局口头反映本人身份被冒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本局按照国市监信〔2019〕12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和调查。

经查明,2020年4月23日,本局委托益阳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走访南县华阁镇新鱼村村委以及薛友华本人,证实你单位法人薛友华为当地低保户,并未从事过经营活动,并提交了2015年补办的身份证复印件。你单位登记的经营场所益阳大道世纪金源大厦A-2702房间,自2016年12月至今无法取得联系,处于长期停业状态,你单位在益阳中国银行高新区支行的银行帐户于2014年12月9日就撤销帐户,你单位备案手机号均不在薛友华名下。综上所述,你单位冒名登记事实清楚,综合判定认为冒名登记成立。上述事实有证据存卷为证,并由相关人或单位签字盖章确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本局拟撤销益阳市华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登记.

如对本公示持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益阳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书面形式提出。 

益阳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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