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高新区医保扶贫相关政策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0-05-22 17:45 信息来源:办公室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1.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户、一二级残疾人民政府资助参保,个人缴费部分政府全额资助。三四级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政府资助50%。(当年筹资期间由相关部门集中办理)

2.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区内定点医院住院综合报销比例为85%-90%,特困供养人员在区内定点医院住院综合报销比例为100%。(区内定点医院办理)

3.大病专项救治病种,通过正常转诊至区外上级医院住院,建档立卡贫困户和特困供养人员综合报销比例为80%,没有办理逐级转诊不享受兜底补偿。(医院或者区医保中心办理)

4.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供养人员在各级定点医院住院,保内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0%。(医院或者区医保中心办理)

5.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户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医院或者区医保中心办理)

6.取消建档立卡贫困户大病保险年度封顶线。(医院或者区医保中心办理)

7.建档立卡贫困户特殊病种门诊医疗救助,自付部分年度起付线1000元,起付线以上的按照50%的比例救助,封顶线8000元。(区医保中心办理)

8.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供养人员区内定点医院住院实施“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区内定点医院办理)

特别提醒。区内定点医院:谢林港镇卫生院、邓石桥卫生服务中心、衡龙桥镇卫生院、沧水铺中心卫生院、朝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顺康医院、康宁精神病医院、赫山区精神病医院、益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益阳市医专附属医院。请高新区贫困人员尽量选择在区内定点医院就诊,如遇重特大疾病确需转院的,及时在区内定点医院办理正常转诊手续,以保证正常的医疗待遇水平。益阳高新区医保扶贫政策咨询电话:6204712。

市级统筹之后政策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附件:高新区医保扶贫政策告知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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