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2013年相比,2016年洞庭湖Ⅲ类水质断面从36.4%下降到0”问题销号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0-11-23 15:01 信息来源: 益阳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根据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2019〕16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第8号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问题

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指出:与2013年相比,2016年洞庭湖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从36.4%下降到0,出口断面总磷浓度由0.047毫克/升上升至0.093毫克/升;11个可比断面中5个水质下降,岳阳楼、洞庭湖出口、东洞庭湖、扁山4个断面水质由Ⅲ类恶化至为Ⅳ类,南嘴断面水质由Ⅳ类恶化为Ⅴ类,形势不容乐观。

二、整改目标

    一是开展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沟渠塘坝清淤增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河湖围网养殖清理、河湖沿岸垃圾清理、重点工业污染源排查五大专项行动,并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反弹;二是积极推行河长制,全面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垃圾综合治理,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加强河道采砂整治;三是实施洞庭湖控制单元水体达标方案,以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环境问题为导向,落实责任联防联控,科学谋划精准治污。

    三、整改措施

(一)全面落实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五大专项行动工作。一是开展沟渠塘坝清淤增蓄工作;二是完成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三是开展河湖沿岸垃圾综合治理;四是加大了重点污染源排查力度。

    (二)积极推行河长制,全面加强水污染防治等工作。一是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二是加强了水污染防治和垃圾综合治理;三是加强了水域岸线管理和河道采砂整治。

(三)落实洞庭湖控制单位水体达标方案工作,加快推进水环境整治。一是全面推进河长制制定了《益阳高新区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完成了辖区内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三是稳步推进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四是完成了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提质达标改造;五是完成了畜禽养殖退养和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工作;六是完成了城乡垃圾收转和垃圾分类,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达到100%;七是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关停了辖区内益鑫纸厂,并对设备进行了拆除,加强了重点涉水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四、整改完成情况

通过开展上述工作,消除了黑臭水体,农村生活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100%,确保了企业工业废水达标排放,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均达到一级A标准,辖区内水生态环境功能得到较大改善,成效明显。综上所述,我区完成了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与2013年相比,2016年洞庭湖Ⅲ类水质断面从36.4%下降到0”问题整改任务。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1月27日共5天。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或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交相关线索或证据。(举报电话:0737-6610378)

 

 

             益阳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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