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高新区社区休闲体育公园监理项目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09 14:31 信息来源:集团公司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一、招标条件:

益阳高新区社区休闲体育公园监理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100%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益阳东创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华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益阳高新区社区休闲体育公园监理项目

2、建设地点:益阳高新区兰岭路与龙塘路交叉口东南侧;

3、工程概况:建设内容主要包括5502m2体育场馆,1619m2广场,7557m2足球场,亮工化工程,基础工程,道路工程,围护工程等;

4投资金额:41.2384万元   

5、资金来源:100%自筹;                                                    

6监理质量等级:合格;

7、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见施工合同;

8、监理服务承诺: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保修

9、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监理标段;

10监理范围:益阳高新区社区休闲体育公园监理项目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监理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本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执行;

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注册类别为市政工程专业,年龄不超过65周岁,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在此项目投标前,在监项目不得超过两个。

5、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且无在监项目;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40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 。

五、投标保证金

     5.1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承诺方式。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于20216092021616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11: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17:00时,在湖南华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益阳市高新区孵化楼1209室)持本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其它资料费按成本价收取,售后不退。

6.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1622 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采用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QQ邮箱:295032764@qq.com)。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6251030分,地点为:湖南华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益阳市高新区孵化楼1208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益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http://www.yygxq.gov.cn/)网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益阳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联系方式:0737-293831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开标评标等招标活动必须接受驻本单位纪检组的监察。

十、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在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评标结果,中标通知书有效性有异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作出解释,异议消除后继续开展招投活动。

10.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以下情形不予受理:①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②非法人、法定代表人投诉的;③进行虚假恶意投诉、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以下情形驳回投诉:投诉缺乏事实根据或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以下行为行政监督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投诉情况证据确凿,经招标人、评标委员会、司法机关认定招标投标活动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作出行政处罚。(恶意投诉情形:①对于异议问题,经招标人组织法律、技术、经济专家论证并公告的。②同一投标人对同一问题反复提出异议,并无法律依据的。)

10.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程序为: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一条,对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

10.4、依据湘建督【2017238号,实行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变更信息公告,被变换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在投标文件中裁明且其工程业绩和获奖情况不得纳入评审计分。

10.5、本项目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所有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一、联系方式

  人:益阳东创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7367093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8711780075              箱:29503276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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