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2021年3月份、4月份,我区食品监管部门组织对生产、流通和餐饮环节的食品、食用农产品等进行抽检,现将不合格产品名单予以公布如下益阳高新区3、4月份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信息汇总.xls:
益阳高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益阳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