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部门(单位),驻区各单位,园区各企业:
为促进全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益阳高新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益高管发〔2021〕42号)和《益阳高新区产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益高管发〔2022〕6号)文件,现就2021年度益阳高新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组织
该专项由区产业发展局牵头组织实施,区财政局、区经济合作局、区组织工作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等部门共同参与。
二、申报条件
(一)在高新区依法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有良好的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符合园区产业政策和产业规划,符合环保、节能、安全等要求,具备较好的市场前景和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三)项目申报单位需积极配合做好项目申报相关调查和调度工作。
三、申报实施
(一)区属各牵头部门(单位)按照《申报项目类别及牵头责任表》(附件5)要求组织企业申报区级项目(市级项目不再重复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二)企业按通知要求及时报送附件1、附件2和附件5中明确的申报资料清单到各项目牵头部门,申请资料纸质文件一式2份(需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部门初审后形成书面初审意见(附件3评定类,附件4申报类),将专项资金申请文件、初审汇总表(附件3、4)纸质文件和电子版同时报产业发展局汇总,组织联合会审,会审意见上报区管委会审定后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即可按相关程序行文拨付。
(四)各部门(单位)要积极为企业做好相关服务和指导工作,并对上报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把关。对申报类项目中需要进行评审的可组织专家评审或请第三方机构审核认证。
(五)有关批复、认定或评定文件的日期和数据采集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六)企业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7月15日,部门初审截止时间2022年7月22日。
四、注意事项
(一)同一企业项目已获《益阳市推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益政发〔2021〕8号文件)奖补的,区级不再重复享受,奖补标准不同的按就高不就低实行差额奖补。
(二)依据益高管发〔2019〕34号文件在2021年度以前申报核定分年度兑现的企业入规奖、创新平台奖、人才奖等三类奖项,仍按原政策标准执行。
(三)项目由企业“自愿申报”,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咨询区产业发展局或相关初审部门(单位)。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区产业发展局 田 芳15907374602 夏一鸣15273112387
区财政局(金融办) 张 圆 18273702745
区组织工作局 范芳琼 13574721696
区经济合作局 张茜莎 18207371008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于艳红19907379885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分局 陈 超 13875381000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新管理部 胡博文 17807370178
附件:关于做好2021年度益阳高新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高新区〔2022〕17号 ).doc
1.2021年度益阳高新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项目申请表
2.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申明
3.2021年度高新区评定类项目汇总表
4.2021年度高新区申报类项目汇总表
5.申报项目类别及牵头责任表
益阳高新区产业发展与科技局
益阳高新区财政局
益阳高新区组织工作局
益阳高新区经济合作局
益阳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分局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