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国家应急管理部于今年上线试运行“安全生产举报系统”,在官网首页开辟了举报信息提交通道,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作为该系统新增的另一重要举报信息提交通道,搜索更简单、操作更简洁、使用更便利。
社会公众可登录小程序对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快速举报,并实时查询举报办理进度。通过小程序提交的举报默认为实名举报。国家应急管理部目前已同步建立举报接收转办和核查反馈、举报人信息保护相关制度,全力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确保举报有渠道、过程有保障、查实有奖励。
我区将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广泛宣传,全面推进落实本项工作,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同时结合省市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加强以案示警、行刑衔接(两法衔接),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益阳高新区安全形势稳定。
一、举报受理范围
以下行业领域: 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含尾矿库)、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石油开采、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
1.涉嫌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2.涉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
3.涉嫌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
二、其他安全生产举报
根据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安委〔2020〕10号)明确应急管理部的任务,关于 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水上运输(包含海上)、渔业船舶、民航、铁路、民用爆炸物品、电力能源及污染防治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问题,请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举报。
三、鼓励实名举报
实名举报内容经核查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 给予奖励。
匿名举报或未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的,核查属实后将 难以发放奖励。
四、不予受理情形
1.同一举报事项已经受理,举报人再次举报的;
2.无明确的举报对象、举报事项以及违法违规事实不清楚的;
3.向应急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建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以及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社会调解机构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4.其他依法依规判定不予接收的。
五、权益保障
系统管理和举报件受理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 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所提供的举报资料予以保密。
举报人对其提供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违反相关规定的 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举报前请阅读以上须知
微信搜索“安全生产举报”
进入小程序后
按照提示一步一步操作
填写举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