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3月10日至5月10日期间,市委第二巡察组对谢林港镇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7月14日就巡察发现问题进行反馈。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委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镇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梳理细化,迅速组织研究和部署安排,将整改措施落实落细。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2023年7月14日巡察反馈会后,镇党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充分认识整改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迅速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召开党委会,深入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镇党委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落实工作牵头抓总、全面负责。领导小组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站办所负责人为成员。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高站位谋划部署整改工作。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三)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任务。镇党委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坚持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对账销号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益谢发〔2023〕37号),定人定岗定责,明确具体责任领导、责任站办所、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压实工作责任。
(四)扎实推进整改,确保取得实效。镇党委坚持限期整改和巩固坚持的原则,以严肃认真的态度,针对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逐条对照分解,逐一明确整改要求,定期调度督查,整改销号,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 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方面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不实。
(1)谢林港镇党委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没有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和责任清单,没有制定详细的落实方案;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已制定《谢林港镇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和责任清单,并根据方案要求逐步实施。
(2)未深入基层广泛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下发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施方案,各级党组织正按要求逐步实施。二是已完成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15场次,在山乡巨变公众号发表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稿件18篇。
(3)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落实不到位,学习资料记录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2023年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进行优化,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每月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二是已完成2023年度1至8月的中心组学习内容“回头看”工作。三是已对负责理论学习中心组台账整理的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与强化培训。四是已完善并落实中心组学习签到、请假、通报制度。
(4)宣传氛围不够浓厚,镇机关(庭院)仅1块电子显示
屏滚动播出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标语;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目前,镇机关院内共有2块“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宣传栏和8块海报栏。从8月以来,镇机关、各村、社区、学校、医院、银行及镇区主要经营门店对党的二十大精神标语进行了滚动宣传。
(5)经巡察谈话,发现部分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应知应会知识掌握不够,抽查36人,有近45%的干部(16人)不熟悉“四个意识”“两个确立”的内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全体镇村干部已完成党的二十大学习心得撰写,形成学习笔记。二是7、8、9月主题党日活动已分别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论述、习近平强军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全民国防的重要论述。三是于9月5日组织全体镇村干部进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应知应会考试,均通过测试。
2.“四个纳入”不全面。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完善《谢林港镇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方案》《关于成立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研判领导小组的通知》《谢林港镇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二是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出台《谢林港镇2023年度机关干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2023年将按照此方案对干职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3.未定期对意识形态领域形势进行分析研判。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研究制定《谢林港镇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二是于10月7日上午召开上半年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专题会议,会议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和要求进行了系统培训,分析研判了拆迁安置、信访、高铁建设遗留问题等方面共13个风险隐患点,并明确初步化解方向和措施。三是上半年已落实向区党工委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
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等工作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8月中旬,对各村、社区开展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督查,督查中发现问题15个,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于10月7日召开上半年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专题会议,会议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和要求进行了系统培训。三是镇党委对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督查情况已形成督查通报并下发。
5.“扫黄打非”工作部署不及时、资料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于9月22日召开党政办办务会,对工作人员开展“扫黄打非”业务培训,增强归纳整理工作资料的意识,做好相关工作照片、会议记录等资料的存档。二是于9月3日召开党委会议,总结上半年“扫黄打非”工作开展情况并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于10月7日开展2023年第四季度“扫黄打非”工作部署会。三是于6月6日,谢林港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联合高新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总队、益阳市萤火虫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镇中心小学开展以“护助健康成长,拒绝有害内容”“网络安全进校园”等为主题的活动;8月18日,谢林港镇在福竹社区开展“守护健康成长、拒绝有害内容”活动,以“护苗”促“育苗”,为时代“育新人”,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建立绿色屏障;8月28日,谢林港镇党政办联合市监所开展“护苗·开学季”专项整治行动;8月31日,谢林港镇党政办联合市监所组成专项检查小组,开展文化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整治非法不良出版物,维护文化市场有序健康发展。四是已明确各村(社区)“扫黄打非”工作专干,做好日常巡查和信息上报等方面工作。
6.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力量较薄弱,台账登记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明确宣传委员分管意识形态工作,明确专人担任宣传专干。二是对9月份以来的学习用书均做好签收领取台账。三是9月22日党政办召开办务会,对全体工作人员就档案工作进行系统培训,要求对办公室相关业务工作及时归纳整理。
7.阵地建设待进一步加强,运用新媒体营造网络正面舆论能力有待提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从7月14日起,每日转发公众号发布动态至工作群、宣传群和各(村)社区网小格工作群中,号召全体镇村干部积极阅读、转发,及时关注公众号。二是稳定更新动态,从2023年起平均每周更新不少于5天,保证动态更新质量的同时又保证更新稿件的时效性。三是截至10月13日,阅读量1000以上文章达到8篇,如《谢林港镇:告全体村(居)民书》阅读量2140;《谢林港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行动持续发力》阅读量1510;《关于对2023年谢林港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上报的公示》阅读量1232;《谢林港镇全员出动,为龙舟赛事保驾护航》阅读量1111。四是从7月24日起,推送文章严格执行稿件发布“三审”制度,坚持主管站办所一审,分管领导二审,专职党委副书记三审,对重要信息的发布坚持党委书记审批签字制。五是目前公众号关注量已超过4000人次,较3月份数据,增长110%。
7.网络舆情监测不到位、办理不及时。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谢林港镇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办法》。二是各村(社区)已明确一名村(社区)干部担任宣传专干,专职负责宣传以及网络舆情回复处理工作。三是2023年以来的网络舆情回复均通过发文程序签发,确保及时回复,并建立工作台账。
8.“学习强国”平台学习不够积极主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已完成全体干职工学习强国注册和学习管理、后台监督,并督促全体干职工常态化坚持学习。
9.右干渠黑臭水体源头整治不彻底。
整改结果:完成阶段性整改目标
整改情况:一是于9月21日召开专题整治会议,对该问题进行研究部署。二是已组建工作专班,完成对2018至2020年已退养的42户养殖场户的全部上门摸排,排查出5户还需要进一步整改,目前有3户已整改到位,剩余2户已签订畜禽退养整治承诺书。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1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
(1)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于7月31日召开全镇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9月5日召开全镇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和市七届纪委三次全会部署要求,落实区工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3年上半年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2023年下半年任务。二是出台《谢林港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制度》。今年以来的信访举报件经调查后,依据《谢林港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制度》,相关处理意见已上党委会研究通过。
1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高铁项目施工现场津贴。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所有退款人员11人已将全部津贴退还至益阳市谢林港镇财政所代管资金户中。
13.公务用车管控不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已对湘HQM035公务车安装好GPS定位,现可在湖南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查看该车定位。
14.信访维稳接待用餐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相关人员已将超标开支部分的资金退还至益阳高新技术开发区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
15.国有资产管控不善。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已将对湘H90977、H12337公务车进行报损的文件已上报区相关部门,区财政局正在进行资产处置。
16.违规设立实有资金账户。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找出开设实有资金账户依据文件及区财政局同意我镇撤销原实有资金账户,并出具同意开设新实有资金账户的批复文件。二是已对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17.不合规发票入账。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约谈两家相关公司法人,并已收到情况说明。二是已完善制定财务支付制度,组织各站办所工作人员学习培训。
18.公务接待未按要求上“互联网+监督”平台。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查,我镇自2020年起,收到上级部门关于录入民生资金数据至“互联网+监督”平台的通知,每年都按照要求进行了民生资金数据采集及录入工作。二是关于公务接待支出,上级主管部门尚未要求我镇录入到“互联网+监督”平台,且该公示平台虽然有公务接待支出模块,但模块还未对乡镇开放,无法点击进入,无法开展录入工作。后续在模块开放后,我镇将严格按要求公示公开。
18.食堂管理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谢林港镇机关食堂管理方案(试行)》,明确机关食堂出入库、食堂职工签到、食堂职工考勤等制度,并于9月1日起实行就餐打卡制度。二是2023年以来,已与有资质的配货商合作,对食堂菜品、货物进行统一配送,开具正规发票,实行对公转账。
19.往来款未及时清理。
整改结果:完成阶段性整改目标
整改情况:一是已核实账龄三年以上其他应收款362.16万元,其中180.11万元已账务调整,135万元待村级集体收入增加时再予以收回,47.05万元待进一步核查后处理。二是已核实账龄三年以上其他应付款80.85万元,73.95万元列入收入,作为老旧应收款冲抵;1.9万元上缴非税;5万元已按实进行了账务调整。三是制定完善了《益阳市谢林港镇机关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往来款项的管理制度。
20.虚报乡村振兴项目资金。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已对乡村振兴资金指标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对乡村振兴五条道路相关的工程合同、审计结算总价,已支付工程款等情况进行全面清查。经查实,历年来乡村振兴总资金指标共计使用9161.54万元,其中用于支付五条道路建设的工程款7228.7万元,用于支付前期弱电迁改、拆迁款等费用1732.1万元,用于其他乡村振兴项目200.7万元。2021年以来,经与上级部门对接,对乡村振兴资金指标项目内容进行了调整,将林燕路、安置基地建设等项目列入了乡村振兴资金支出范围。上述项目资金均按合同条款和审计报告要求支付,未超额支付或垫付群众自筹款项。
21.对村级资金拨付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已对云寨村与云雾山社区进行账务调整,并制定完善了村级财务制度中对三费补偿资金的使用规范。
22.财政资金损失浪费。该镇没有与市自来水公司协调好运行维护与水费收缴等事宜,而由该镇承担相关职责明显不合理,且浪费了财政资金。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区管委会领导组织区财政局、谢林港镇、区社会事务局相关负责人与益阳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负责人于6月20日召开了一次协调会,再次明确了自来水二期的供水设施由谢林港镇运行,且水费收缴政策不变。二是为减少管网漏损,谢林港镇人民政府委托河北保定市源微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对谢林港镇的自来水管网进行了一次专业查漏,对查找出的9处漏点进行了维修整改。三是对我镇的农村自来水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的第三方评审,摸清底数,以便进行市场化服务外包。四是经镇党政会议研究,已解除与原三方公司签订的协议,已启动新旧三方公司交接工作。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
24.用党政会议代替党委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试行)》;9月28日第16次党委扩大会议组织全体党政领导学习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试行)》、末位表态制度和“三个不直接分管”决策制度,确保决策的依法健康行使,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二是对巡察提出的三个项目进行回头看,经查实,均在招投标或采购过程中依法依规,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三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试行)》,对今后的重大项目等必须经镇党委集体研究决定。
25.党建工作计划检查考核未全面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按季度对各基层党组织进行党建督查,并已完成2023年度年中党建检查,形成年中党建检查通报。年底将对各村(社区)进行全年度党建检查,再报镇党委专题研究全镇2023年度党建工作完成情况。二是各村(社区)已制定整改方案并按要求整改,已多次组织各村(社区)党建专干进行业务培训。
26.党委对下属党支部换届选举监督、指导不力。
(1)下属党支部换届不及时。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已于2023年4月发函提醒卫生院党支部、老干党支部换届,目前卫生院党支部、老干党支部均启动换届选举程序,其中老干党支部于10月16日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卫生院党支部由于正在进行人员调整,目前暂时完成民意调查,党员、群众走访等会前准备工作,待调整完成后将继续完成换届选举。
(2)谢林港党委未建立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机制。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3年4月发函提醒卫生院支部、老干支部换届;完成对全镇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时间摸底台账。二是组织卫生院支部和老干支部相关换届工作人员学习了《党支部工作条例》。
(3)党支部换届选举手续不规范,程序有缺失。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已组织党建办相关人员和机关党总支部委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并严格按照选举程序完成新一轮机关党总支部换届。
27.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
(1)党员教育培训不及时,不经常。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3年3月24日在清溪剧院已开展2022至2023年度党员冬春训,全镇37个党支部共940名党员参加培训,参训率58.6%。
(2)党建相关基础台账、资料缺失。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3年已建立档案室,已完成2020年至2023年所有党建资料归纳整理成册,已整改到位。
28.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补充整理好相关党员档案。二是已对相关村的党建专干和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三是针对发展党员的相关流程和要求已完成对各村(社区)党建专干的业务培训并下发2023年发展党员流程培训资料。
29.党员积分管理考核执行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3年每月按照积分管理制度对党员进行考核,并将党员积分进行通报公示,已整改到位。
30.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组织生活会不严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3年3月17日,谢林港镇机关党总支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机关两个支部严格按照集中学习、谈心谈话、征求意见、查摆问题、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落实六个关键环节开展,做到不缺项、不漏项,每位党员同志逐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已整改到位。
(2)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向镇党政班子成员通报2022年度党委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的情况,并要求2023年度谢林港镇党委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精准到位,深刻查找问题真正取得实效。二是10月9日镇党政班子专题学习《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充分提升班子成员对民主生活会的认识。
31.民主评议党员不符合文件要求。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于2020年民主评议党员中优秀票数不足总票数的三分之二的党员,已取消其“优秀”等次,并在支部大会上进行通报。二是在2023年3月17日开展的民主评议党员中已做到了立行立改,机关一支部33名党员(含预备党员2名),评选优秀党员2名,合格党员29名,不定等次2人(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机关二支部31名党员(含预备党员1名),评选优秀党员2名,合格党员27名,不定等次1人,已整改到位。
(四)检查落实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等检视问题整改措施
32.巡察整改不到位。
(1)2018年10月,市委巡察反馈,该镇党委将镇机关一名中层干部列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2019年,该镇党委仍将三名主任科员列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参与领导分工,分管工作,直到2020年该问题才得到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在2020年整改到位。2020年以来,所有的主任科员没有再分管相关工作。
(2)2018年10月,市委巡察反馈“G234项目奖励资金退还”没有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相关人员已将奖励资金退还至益阳高新技术开发区征地拆迁事务所征地资金专户。
(3)2018年10月,市委巡察反馈“混岗混编现象依然存在”没有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情况说明:一是根据市编办关于印发《益阳市谢林港镇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益编办发〔2019〕86号)及转发省委编委《关于优化基层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益编发〔2020〕3号)文件要求,我镇于2020年4月完成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二是在工作安排中,参照省委编委《关于优化基层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的实施意见》(湘编发〔2020〕1号)第七点加大编制保障力度中的表述:结合乡镇街道工作具有的季节性、替代性、综合性等特点,鼓励乡镇街道统筹调配人员,推动形成一人多岗、一岗多能,既有责任分工,又有整体合力的工作机制。故我镇根据镇情村况统筹安排干部工作岗位。
33.审计整改不到位。
(1)益阳市审计局高新分局的审计报告中指出,相关工程设计施工图纸日期早于合同签订日期,先设计后招标。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学习高新区关于项目管理的“一办法三细则”等文件。二是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的内部控制制度。区镇两级联动,对同一类型、统一资金来源的项目在统一调度后实施。
(2)益审报〔2021〕28号指出相关工程拆分工程规避招投标,评标人未按要求审核投标文件、未发现并制止投标的人串标行为,未履行审批手续实施招投标等问题,高新区纪工委没有对有关领导追责问责。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从业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从业水平。二是已补充完善投标文件及审批手续。三是区纪工委已对相关责任人作出政务警告处分。
三、持续整改的工作措施和组织保障
谢林港镇党委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持续跟进未销号的问题,抓实抓细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在全镇落地生根。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党政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是坚持常抓不懈,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全面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扛实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切实做到日常工作与问题整改双推进,以整改促提升,保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推动整改工作长治长效,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三是注重举一反三,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全镇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结合起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把巡察整改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防范化解风险的强大动力,持续巩固提升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7-4661102;邮政地址:益阳市谢林港镇福正街57号;电子邮箱:yyxielingang@163.com。
中共益阳市谢林港镇委员会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