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高新区征拆补偿房票安置工作实施方案(草案)》听证会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24-04-25 16:15 信息来源:区管委会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2024年4月17日 (星期三)下午15:00—17:00,益阳高新区征地拆迁事务所在朝阳街道梓山湖社区三楼会议室召开了《益阳高新区征拆补偿房票安置工作实施方案(草案)》听证会,依据听证会现场录音与会议记录,整理出本纪要。

一、听证会的基本情况:

(一)听证事项:对拟公布实施的《益阳高新区征拆补偿房票安置工作实施方案(草案)》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主持人:高新区征拆事务所副所长龙望阳

记录人:征拆事务所办公室陈静、欧阳健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

益阳市人大代表:     陈发良

益阳市政协委员:       

益阳市征拆处:       陈志勇

高新区财政局:       郭丰达

高新区开发建设局:   黄培厚

湖南启真律师事务所: 李奇国

高新区税务局:         

高新区征拆事务所:      龙望阳

朝阳街道:           崔琢珩 李新科

谢林港镇:                朱欢杰

鱼形山街道:         卜春初  

群众代表: 姚云华  陈正坤 李自军  曹拥军  曹剑雄  晏来庚  晏平

(四)听证会按照益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和《益阳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的程序进行。已于4月12日在网上公示召开听证会,各乡镇(街道)被拆迁群众积极参与,共有22人报名参加。益阳高新区拟公布实施的《益阳高新区征拆补偿房票安置工作实施方案(草案)》进行听证,重点是听证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具体内容,然后听证会代表逐一发言,就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建议,并进行了质询。经办单位代表就听证会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针对性的说明和解释。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气氛热烈,会议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二、听证事项的说明

根据《益阳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的规定,对拟公布实施的《益阳高新区征拆补偿房票安置工作实施方案(草案)》进行听证。主要目的是通过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使益阳高新区补偿安置工作进一步民主化、规范化、法制化,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三、听证代表陈述意见:

朝阳街道:崔琢珩

1、拆迁户的拆迁款可以不可以兑换房票?

征拆所回复:已启动项目的拆迁款可以兑换。

2、房票持有使用期限有限制吗?比如:我申请房票,到期之后就退了,等房地产优惠政策出台了,再重新购房票,反反复复,会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征拆所回复:使用期限为一年,不能反复使用。

3、开发商对使用房票购房安置对象在原有价格基础上给予一定的优惠,是不是最好给出一个说明,优惠力度是不是可以在房源超市中体现出来?

征拆所回复:具体与房地产协商再定。

4、实施拆迁项目被征收人选择房票安置,一次性发放12个月的过渡费补助费,不计入房票金额。此项表述是不是可以做修改,表达更准确一点?

征拆所回复:可以修改,予以明确。

5、被征收人使用房票在“益阳高新区房源超市”购买的安置房,按照当地现行有关政策等有关规定享受税收减免。建议出台相关的补充说明,需要更加明确所享受哪些政策?

征拆所回复:根据现行政策享受优惠政策。

朝阳街道:李新科

6、12个月过渡费、补助费是总共发放两次,还是只有一次,需表达清楚。

征拆所回复:过渡费只发放一次。

7、老年人选择房票,老人购房后,以后过世,房屋资产是不是可以继承?

征拆所回复:可以继承房票。

8、假设这个房产(现在的房票)抵押的价格,每个房产公司价格不同,浮动的时间、比例也不同,涨价跟跌价的比例也不同,跌价肯定愿意买,涨价不愿意买,等12个月房票过期,只能再次选择货币安置吗?

征拆所回复:不愿房票购房的,一年后,可转换为货币安置。

9、买房的产权证办理的问题,是有明确规定吗?

征拆所回复:商品房可以办理产权证。

朝阳街道大明社区:李自军

10、房票的实施项目是按照2022年第21号文件还是按照2018年8号文件?到底是按照2022年21号文件的20万处理还是怎么处理?没有明确金额。

征拆所回复:房票制度适应货币安置人群。

11、关于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办理税收减免手续的问题,需要明确,减就是减,免就是免,对于群众来说,可能会理解不通透,拆迁群众按理由来说不存在某一部分可以减,可以免的,按理由能减的都可以减,能免的都可以免,能够明确是最好的。

朝阳街道鸬鹚桥社区:陈正坤

12、2016年到现在货币安置已补偿210多人,全部15万已到位,之前承诺的还有6万元的房源是否可以跟房票一起?

征拆所回复:政策允许范围内的放弃优惠房源奖可以纳入房票。

13、其中有44人只拿到7.5万元的补偿,剩下的7.5万元是继续用货币补偿还是以房票的形式补偿?

征拆所回复:可以自由选择。

14、去年梓山湖活力城的房源不够,还需要39套房的分配,现在我们也在做工作,有些要求转货币安置,因为没有钱,没有需要分房屋,拿到房票更加买不了房,钱又少,这种情况还是可以实物安置吗?或者可以货币安置吗?

征拆所回复:可以申请上会后讨论。

谢林港镇:刘专

15、给出明确优惠力度到底有多大,能够达到多少?

征拆所回复:待与开发商商定优惠力度后再进一步完善方案。

16、发放12个月的过渡费补助,这属于提前发放12个月的,我认为对群众的吸引力还不够,是否能够提请工委,增大一些力度,群众的选择倾向,有一定的优势。

征拆所回复:再提请管委会研究决策。

17、关于工作流程这一块,目前出台的只是这个书面说明,包括里面的申请书,要签订一些什么样的协议,什么样的移交单,作为一个附件附在后面,如果群众有选择的,不知道怎么做工作。

征拆所回复:申请的表格附后完善。

18、房源超市建议:还没有启动,群众还没有看到,也不知道选择哪一家房地产公司去购买,建议在这个政策方案里面,还是把房源超市建立起来,可以先少选几家,只有建立起来,群众才好去操作,这样我们也好跟群众去宣传。

征拆所回复:正与建设局同开发商洽谈,尽快建立房源超市。

鱼形山街道鱼形山村:蔡雄

19、只要不强制性购买房票就可以。

征拆所回复:自愿的原则。

鱼形山街道群众代表:晏来庚

20、对于房票的问题,我是不接受的。我只接受按之前政府答应的20万货币安置的政策跟宅基地安置政策。

征拆所回复:关于原东部产业园的货币安置标准,管委会已予以公示。

鱼形山街道群众代表:晏平

21、我不接受房票安置政策。我们拆迁的是2020年到现在有4年的时间,有的项目甚至有6年之久,一直得不到政府的安置,百分之70以上的拆迁户由于房屋的原因,不得不自行购买商品房,如果现在政府以房票的形式要求拆迁户再买商品房,会导致拆迁户到银行去贷款,所以我不同意以房票形式安置。

征拆所回复:正积极梳理相关政策,不再出台新的政策,与市里的政策相统一。

开发建设局:黄培厚

22、非法套取房票补偿资金造成损失和依法赔偿的话,建议不放在开发建设局里面。

税务局:龚伟

23、按照房源的使用面积,按新的税收减免政策实施。

人大代表:          无意见

政协委员:          无意见

市征拆处:          无意见

局:          无意见

湖南启真律师事务所无意见


附件:1.会议签到表.png

      2.会议现场照片.png

      3.会议录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