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高新区瀚林门窗店 :
本局于2023年12月29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益高市监处罚〔2023〕96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罚款28000元,上缴国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胡欧鹏 联系电话:0737-6205315
联系地址:益阳高新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管局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