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复产安全提示
发布时间:2026-02-25 08:49 信息来源:湖南应急管理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春节假期结束

各行各业开启复工复产模式

越是忙开工,越要守安全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针对7大重点领域发布安全提示

全力推动企业严把“安全关”

确保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建筑施工复工复产安全提示

全省建筑施工应做好“1234”节后复工要求:

1.制定一个节后复工计划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应指导督促在建项目结合实际制定节后复工计划,组织召开节后复工专题会议,做好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计划,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抓好“两个责任”落实

施工、监理企业要对承建项目的节后复工条件进行层级督导检查,按要求配备配齐关键岗位人员,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级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明确项目复工的条件和要求,加强复工安全生产条件核查,督促各责任主体依规依程序组织复工,加大抽查巡查力度,确保节后复工期间施工安全。

3.开展“三级”安全检查及培训教育

所有在建项目应严格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在复工前组织一次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和开展“开工第一课讲安全”活动,增强安全意识。各班组应对所属施工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向项目部提出整改意见;施工项目部组织开展节后复工全面排查,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全力整改销号;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组织对项目复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项目要全数核查,严把节后复工安全。

4.坚持“四个一律”复工条件

各级主管部门、各企业应严格遵守以下“四个一律”复工条件: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复工,安全教育培训、实名制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复工,未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或排查发现的隐患未整改到位的一律不得复工,未经住建主管部门或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复查同意的一律不得复工。

特种设备复工复产安全提示

1.切实履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纳入企业复工复产方案中,保障安全资金投入,认真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要求(即:落实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落实管理制度;设备有使用证,人员有操作证;设备依法检验合格;有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有演练记录)。

2.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

复工复产前逐台检查、维护保养特种设备,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特种设备安全投入使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不予投入使用。

3.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

结合本单位特种设备特点,开展复工复产前的安全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如节后返工时,特种设备持证人员不能到岗作业,应合理调配人员,不得串岗、替岗、无证上岗。

4.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严禁超出规定的条件使用特种设备,密切注意设备运行状况并记录,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并依职责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

5.制定特种设备安全防范措施

认真分析危险因素,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防范措施,设置风险警示标识,配备安全防护和应急保障装备,完善应急处置预案。

煤矿领域复工复产安全提示

煤矿复工复产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1.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法有效,安全生产条件符合规定;建设煤矿手续齐全,施工和监理单位资质符合相关规定。

2.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清楚,矿井和周边老空积水情况清楚。

3.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系统运行正常。

4.煤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符合要求。

5.职工安全培训达到《煤矿安全培训规定》要求。

6.灾害治理机构、人员、设备等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7.煤矿有符合规定的矿山救护队为其服务。

8.完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阶段性任务目标等其他工作要求和条件。

非煤矿山领域复工复产安全提示

1.制定一个复工复产方案

周密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检维修作业方案,落实安全措施和责任人。

2.签订一份安全生产责任书

实施安全生产动员大会、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管理人员公开承诺和组织安全学习等措施,提升安全意识。

3.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培训

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突出节后新招、调岗职工及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岗前培训、三级教育培训。

4.开展一次复工复产前安全检查

露天矿山重点检查矿山防冻防滑、运输道路、采场边坡、排土场、油库、设施设备等的安全状况;地下矿山重点检查通风、提升运输、防治水、顶板、防火和火工品管理等关键环节,停产时间较长、长期无人作业的矿井、采场、巷道必须严格通风等安全措施,严格井下动火作业安全措施;尾矿库企业重点检查排洪、排渗、沉降、位移监测等系统及坝体、库区水位、干滩长度等,关注放矿和筑坝等重点环节。

5.搞好一次安全确认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落实有限空间、动火等特种作业审批制度,严格执行矿长带班下井制度,紧盯“三违”,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障现场安全。

工贸领域复工复产安全提示

一、共性措施

1.‌制定一份复工复产方案‌:方案需包含复工复产计划、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培训、应急处置等具体内容,并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

2.‌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主持,专题部署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各方责任。

3.‌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统一思想,强化安全意识,动员全体员工迅速从“节日模式”切换到“工作模式”。要重点关注员工节后“收心”和心理健康,避免因疲劳、注意力不集中导致“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4.‌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对所有员工(尤其是新入职、转岗、离岗半年以上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结合典型事故教训,重点讲解节后安全风险、岗位操作规程、应急避险措施等,做到“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

5.‌开展一次全厂性安全检查‌:对生产设备、安全设施、电气线路、监测报警系统、应急救援装备、危险化学品储存等进行全面、细致的隐患排查,结合《工贸企业预防机械伤害及物体打击事故七条硬措施》要求,确保所有设施设备处于安全完好状态,对发现的问题必须整改闭环后方可复工。

6.开展一次针对性演练‌:针对复工复产期间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如机械伤害、火灾、有限空间中毒等),完善应急预案,备齐应急物资,并组织员工开展针对性演练。

二、个性措施

1.金属冶炼企业‌:重点检查压力储能罐、熔炼炉、结晶器冷却系统、安全联锁装置、紧急排放阀等关键设备,确保其功能正常,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2.‌粉尘涉爆企业‌:必须严格落实粉尘清扫制度,确保通风除尘、防爆装置、探测报警等系统完好有效,严禁粉尘积聚。

3.‌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严格落实《工贸企业有限空间现场作业五条硬措施》中的作业审批、作业监护、通风检测、佩戴安全防具、杜绝盲目施救等要求。

4.其他特殊作业‌:对检维修、动火、有限空间、高处作业等高风险作业,必须落实风险辨识、审批、监护、应急准备等全流程管理。

危化品领域复工复产安全提示

1.及时开展节后“收心”教育和针对性培训,确保人员“思想”返岗,熟知岗位安全风险及操作技能。

2.认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制定详细可行的方案,逐项检查确认复产复工条件,不具备条件不复产,严禁赶工期、抢产量、超负荷。

3.重点对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和生产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确保温度、压力、液位、有毒及可燃气体监测报警、安全联锁、紧急切断、安全附件等完好投用。

4.强化装置区、储罐区、库区危险作业管理,严格控制检维修作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要按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并严格升级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装卸车安全管理,强化车辆、人员资质查验。

5.做好露天工艺管线、生产设备设施的保温防冻凝工作,防止危险化学品储罐、输送管道、阀门等设备设施冻裂或者堵塞而发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泄漏。

6.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要开展对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场所的安全检查,确保通风良好,各种安全设施、消防器材正常使用。

7.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化工园区要全面掌握辖区内复产复工底数,持续警示提醒企业做好复产复工安全。强化现场抽查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利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和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加强在线巡查抽查,强化重大安全风险管控。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提示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复工复产要做好“六个一”,即:

1.组织一次全员培训,重点学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召开一次专题会议,企业管理人员要专题研究复产工作。

3.制定一份复产方案。

4.开展一次全方位隐患排查整治。

5.进行一次全面设施设备检测。

6.组织好一次复工验收。

安全条件不达标、人员培训不到位、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的企业,一律不得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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