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光华机械、稳大电子等项目场平工程(项目编号:HNHK-2020-GX015)已由益阳高新区财政局以益高财评〖2020〗21号文评审,建设资金来自100%单位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益阳东创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华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光华机械、稳大电子等项目场平工程;
2.2 建设地点:兰岭路南侧、龙塘路东侧、鱼形山路北侧区;
2.3 规 模: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兰岭路南侧、龙塘路东侧、鱼形山路北侧区,项目为光华机械、稳大电子等项目工程地块,场地平整面积约为10万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临时工程、场地清理工程、土地开挖及运输工程、场地平整工程、排水管涵和文明施工等,项目为总投资金额:373.0961万元。
2.4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令及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具体以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按照 1个标段进行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
3.2 营业范围包含建筑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相应的管理能力,且无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全部拒收;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4月25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至11: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至17:00时,在湖南华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益阳高新区分公司地址:益阳市高新区孵化楼1209室)持本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其它资料费按成本价收取,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本项目不作要求。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湖南华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广厦支行
银行账号:1901 0072 1920 0135 223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5月8日上午10时30分,地点为: 湖南华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地址:益阳市高新区孵化楼1208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3投标人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
7.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0年4月24日17:00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0737-293831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开标评标等招标活动必须接受驻本单位纪检组的监察。
9.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益阳东创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益阳高新区东部产业园孵化大楼
联 系 人:唐亮
电 话:1360737106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
地 址:益阳市高新区孵化楼1209室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13217376007 0737-4280939 邮 箱:205119963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