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股东的身份证明;
5、验资报告;
6、评估资料(有非货币资产出资的);
7、实物资产过户证明(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8、股东会决议;
9、董事会决议(公司设董事会的);
10、监事会决议(公司设监事会的);
11、住所使用证明书;
12、房屋租赁合同;
13、出租方产权证;
14、房屋租赁证;
15、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许可的提交许可文件;
16、计划生育证明(非本地人口提交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办理结果:核发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