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手续办理办证资料
发布时间:2015-12-28 13:52 信息来源:益阳市高新区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一、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

  1、必备资料:

  ①建设用地申请表;

  ②政府批文或发改委立项文件(政府投资项目);

  ③规划设计条件、规划设计方案专家评审意见;

  ④环保部门意见;(仅限三类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采掘工业、冶炼工业、大中型机械制造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制革工业建材工业等用地)

  ⑤有关部门意见(危及公共安全的项目);

  ⑥市(区)改制办意见(改制企业土地处置);

  ⑦转让方土地红线图(核原件留复印件);

  ⑧经批准的规划设计文件(原件和电子文件)或国土部门核发的土地成交确认书(核原件留复印件);

  ⑨用地协议书。

  2、办理结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一份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份。

  3、办结时限:科室审查的项目三个工作日。

  二、核发规划设计备件

  1、办理备件:航测图(用地内地形变化情况大于总面积的40%时,应对该宗地进行实测);业主委托书。

  2、办理结果:核发《规划设计备件》三份。

  3、办结时限:三个工作日。

  三、规划设计方案评审

  1、办理备件:符合要求的规划设计方案。

  2、办进结果:核发评审纪要一份。

  3、办理时限:科室审查项目三个工作日,报专家评审项目七个工作日(须报市规委审定的项目除外)。

  四、核发建筑设计备件

  1、办理条件:业主委托书;

  2、办理结果:核发《建筑设计条件》三份;

  3、办理时限:三个工作日。

  五、建筑景观方案评审

  1、办理条件:符合要求的两个以上建筑设计方案;

  2、办理结果:核发评审纪要一份;

  3、办理时限:科室审查项目三个工作日,报专家评审项目五个工作日(须报市规委审定的项目除外)。

  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1、必备资料:

  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表(原件);

  ②行政事业性单位的基本建设项目的政府批文(核原件留复印件、不重复提供);

  ③《国有土地使用证》及红线图(核原件留复印件、不重复提供);

  ④规划部门最终审定的设计方案:

  A、总平面图和管网综合图蓝图及电子文件;

  B、单体方案平面、立面、剖面图、效果图原件及电子文件(20m宽以上的主次道路的临街建筑、高层建筑、3万㎡以上居住组团、重要地段的建筑);

  C、建筑设计方案专家评审意见。

  ⑤建筑施工图(基础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

  2、办理结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一份。

  3、办结时限:一般项目三个工作日,大型项目(3万㎡的住宅小区)七个工作日。

  七、规划综合验收

  1、必备资料:验线报告;违法建设须提供执法支队的处罚决定书和有资质的单位提供的建筑质量安全鉴定书。

  2、办理结果:符合发证条件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一份;不符合发证条件的,核发整改通知书一份。

  3、办结时限:四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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