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所需资料(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办理时限7天)
1、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受理表(原件、复印件);
2、立项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电子版);
3、经审批的平面规划和立面效果图(原件、复印件、电子版);
4、勘察、设计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全部要求提供彩色扫描件)(原件、复印件、电子版);
5、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原件、复印件、电子版);
6、符合设计深度的初步设计文本原件(文本中要求有装配式、绿化设计专篇及海绵设计专篇总平面图)(原件、复印件、电子版)。
(二)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所需资料(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办理时限1天)
1、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申请报告(原件、电子版);
2、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
3、规划设计文件(原件、复印件);
4、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原件、复印件);
5、勘察单位、设计单位资质证明(原件、复印件);
6、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复印件);
7、勘察报告及设计文件签字盖章全部人员一览表(原件、复印件、电子版);
8、勘察报告审查意见告知书、审查合格书及审查情况报告书(原件、复印件、电子版);
9、施工图审查意见告知书、审查合格书及审查情况报告书(原件、复印件);
10、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单位签订的合同(原件、电子版);
11、委托审查合同(协议)书(原件、复印件、电子版);
12、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原件、复印件、电子版)。
(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高新区规划分局)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表》 (原件);
2、《委托书》(原件)(代办时提供) (原件);
3、《法人资格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4、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及相关批文1份(复印件);
5、土地使用的有关证明文件:①出让用地:土地使用证或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勘测定界图;②原址建设:土地使用证、地籍图;③划拨用地:土地使用证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土地勘测定界图;
6、经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1套:
①规划设计方案及电子文件光盘;
②建筑设计方案及电子文件光盘、a、建筑总平面图和管网综合图;b、建筑平面、立面、剖面图;
③建筑施工图及电子文件光盘(单体建筑基础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
7、规划设计条件1份(复印件);
8、有资质单位出具的建筑面积复核报告1份(原件);
9、施工图审查报告1份(复印件);
10、国税部门出具的《建筑服务项目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1份;
其他资料:
1、违章建筑同意补办手续的需提供: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的处罚决定书。②验线报告。③涉及工程质量安全的须提供工程质量安全鉴定报告;
2、出让用地提高容积率须补交土地差价的,提供国土部门的补交土地款回执。
注:以上资料所有复印件需盖申请单位公章。
(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所需资料
1、中标通知书(民营项目不需提供)(原件、复印件);
2、税务备案登记表(原件、复印件);
3、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原件);
4、益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通知书(原件、复印件);
5、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意见备案凭证(原件、复印件);
6、人防报建手续通知书(原件、复印件);
7、施工图审查报告及备案表(原件、复印件);
8、委托监理合同2份(原件、复印件);
9、施工总承包合同2份(原件、复印件);
10、国有投资项目立项批文或发改委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
1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复印件);
1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原件、复印件);
1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益阳市规划局行政许可决定书(原件、复印件);
14、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复印件)。
(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备案所需资料(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办理时限3天)
1、监理员(原件、复印件);
2、监理工程师(原件、复印件);
3、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
4、总监工程师(原件、复印件);
5、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6、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
7、备案信息表2份(原件);
8、监理合同2份(原件、复印件);
9、建筑施工合同2份(原件、复印件)。
(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一站式收费所需资料(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办理时限5天)
1、建筑施工图(原件、复印件);
2、建筑施工总平面图(原件、复印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4、人防办报建通知手续(原件、复印件);
5、土地证(原件、复印件);
6、房屋建设工程建筑面积基本数据联系单(原件、复印件);
7、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8、土地红线图(原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