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世群书记在现场考察大海棠村12组安置点、10组安置点,明月村1号安置点、2号安置点后,就城中村创卫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坚决完成任务。各相关责任部门单位责无旁贷、不能推诿、不讲困难,坚决完成市级下达的创建省级、市级卫生村的目标任务。
二是扎实开展城中村环境卫生整治各项工作。一要加强宣传。城中村整治必须从思想整治入手,朝阳街道办事处及各村资管委,要通过多种宣传方式,让村民知道为什么要整治,整治能给村民带来多少好处,整治需要村民参与做些什么,从而获得广大村民的大力支持。二要明确责任。三级联动,合力推进。区属、驻区相关部门单位负责投资审查、资金监管和进度督查;朝阳街道办事处负责城中村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城中村负责组织发动村民完成本村环境卫生整治任务,并负责收集整理城中村环境卫生整治资料。包括各安置点整治改造项目明细、各项指标、具体位置和建设标示图,改造前后的照片等。三要强化措施。抽调或聘用10名富有群众工作经验、工程现场管理特长的离退休老同志、工程技术人员,由朝阳街道办事处牵头成立城中村专项整治工作班子,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城中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城中村综合整治改造资金以区财政投入为主,村级尽其所能,鼓励发动社会投入。区财政安排2012年城中村整治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城中村整治专项补助资金账户,由朝阳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财政分局、审计分局负责专项补助资金的全程监管。各村只有完成本村整治任务并通过省级或市级验收后,才可申领区级专项补助资金。成立高新区城中村整治项目投资审查小组,由审计分局牵头,建设、城管、规划、财政、纪检监察、创卫等相关部门参与,实行现场办公,现场确定。凡达到或超过招投标要求的项目要实行招投标。四要把握标准。根据高新区中远期发展规划,为规避投资风险和重复建设,对城中村实施分类整治:对永久性的安置点按照最高标准改造,新建安置小区绿化、亮化一次性配套到位;对中远期可能征地拆迁的安置点进行一般性整治;对近期将进行征地拆迁的安置点只做环卫保洁和规范整理;村民散户区只做村民房前屋后的整理和周边环境的卫生整治工作。
三是切实加强长效管理。朝阳街道办事处要在组织实施城中村综合整治改造的过程中,要边治理,边探索创新管理机制,要建立切实可行的城中村环境卫生和村容秩序的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