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管委会与镇、街道办事处签订“防火墙”工程责任状
发布时间:2010-07-26 10:33 信息来源:益阳市高新区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为认真落实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近日,益阳朝阳高新区管委会与辖区谢林港镇镇政府、朝阳街道办事处签订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责任状》。
    《责任状》明确了镇、街道办事处“防火墙”工作目标。一是落实组织领导责任。成立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以上会议研究,落实配套措施,保证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各项工作分阶段稳步推进,如期实现各项目标。制定消防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并将相关工作纳入全区“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二是落实设施建设责任;三是落实检查考评责任;四是保持火灾形势持续平稳。切实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镇、街道办事处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对辖区内公共聚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单位进行火灾隐患的全面排查,并制作台账。重大节假日期间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制定方案,组织火灾隐患排查,确保辖区的火灾形势平稳;五是加强社区和新农村消防工作;六是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七是开展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全面落实省、市政府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2010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部达标;2011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2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基本达标。
    同时《责任状》还指出:对完成目标任务,成绩优异的,予以奖励,并通报表彰;对工作进展迟缓、成效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因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或玩忽职守等原因导致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作者:张超/审核:李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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