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评价指标 |
具体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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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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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林业、绿化的方针、政策、法规 |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林业、绿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
社会工作部 |
监察室、城管办、建设局、谢林港镇、朝阳街道 |
2010年-20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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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政府高度重视、大力开展城市森林建设,创建工作指导思想明确,组织机构健全,政策措施有力 |
把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指导思想,确立创建目标,落实重点工程,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政策措施,力争一年夯实基础,两年全面达标。 |
社会工作部 |
建设局、城管办、谢林港镇、朝阳街道 |
2010年-20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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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在城市森林建设中,创造出富有特色的建设模式和成功经验,对全市有示范、推动作用 |
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国家城市森林,总结和推广山地绿化、绿色通道、农田林网、精品绿地、植物景观等生态建设的模式、经验,提高全区林业示范区、森林病虫害标准化防治示范工程等建设水平。 |
社会工作部 |
城管办、建设局、谢林港镇、朝阳街道 |
2010年-20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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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把城市森林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其建设资金有保障并纳入政府公共财政预算 |
城市森林是有城市生命的基础设施,在生态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坚持将城市森林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范筹,以政府投入为主,纳入地方政府公共财政预算,保障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资金的投入。 |
财政局 |
城管办、建设局、谢林港镇、朝阳街道 |
2010年-20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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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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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一)认真编制城市森林建设总体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予以实施。城市森林建设按照规划严格实施,能按期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并有相应的检查考核制度 |
坚持以森林植被为主体,生态建设城乡一体化,委托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高质量的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规,并按照规划要求纳入益阳市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建立严格的检查考核制度,分阶段定期督查考核,逐年推进城市森林建设。 |
城管办 |
经济合作局、园区规划分局、建设局、社会工作部 |
20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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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二)相关法规和管理制度配套齐全,执法严格有效,无严重非法侵占林地、破坏森林和树木事件,近三年没有发生破坏绿化成果案件 |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完善园林绿化、植树造林法制建设,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执法管理,打击非法侵占林地绿地、毁林毁绿的行为,确保三年内不发生严重侵占林地、破坏森林和树木的事件。 |
社会工作部 |
城管办、建设局、谢林港镇、朝阳街道 |
2010年-20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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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三)城市森林建设有长期稳固的科技支撑 |
加强与省林科院、中南林业大学等科研教育机构的合作,建立长期稳固的产学研基地,以先进的科技支撑国家森林城市建设。 |
社会工作部 |
建设局、谢林港镇、朝阳街道 |
2010年-20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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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四)城市森林建设工作有明确的管理机构 |
城市森林建设在区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建立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强化区、镇(街道)两级绿化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职能,统筹城市森林建设;机构改革中加强林业、园林等行政部门的管理职能,促进城市森林建设。 |
办公室 |
办公室、谢林港镇、朝阳街道 |
2010年-20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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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五)城市森林资源管理档案完整、规范,图件齐备 |
建立健全城市森林建设、资源管理档案,确保资料收集完整、图文齐备、分类清晰、建档规范。 |
社会工作部 |
相关单位,谢林港镇、朝阳街道 |
2010年-20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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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森林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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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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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制实施的城市森林建设总体规划科学合理,有具体的阶段发展目标和配套的建设工程 |
科学合理地编制、实施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明确各阶段的发展目标,配套六大重点工程,提高城市森林建设水平。 |
社会工作部 |
城管办、园区规划分局、建设局 |
2010年-20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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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2.城市森林建设理念切合实际,自然与人文相结合,历史文化与城市现代化建设相交融,城市森林布局合理、功能健全、景观优美 |
城市森林建设与高新区的自然条件、历史文化和现代化进程相结合,建设完善的森林生态体系、森林景观体系、森林生态文明体系,形成以中心城区和城市郊区为重点的城乡一体的森林生态格局。 |
社会工作部 |
建设局、谢林港镇、朝阳街道 |
2010年-20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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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3.以乡土树种为主,通过乔、灌、藤、草等植物合理配置,营造各种类型的森林和以树木为主体的绿地,形成以近自然森林为主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 |
合理选择树种,坚持以乡土树种为主,新建城市森林乡土树种比例80%以上;合理配置乔、灌、藤、草,建设以树木为主体的城市绿地、多树种混交的各类森林,形成以近自然为主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 |
社会工作部 |
建设局、谢林港镇、朝阳街道 |
2010年-20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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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4.按照城市卫生、安全、防灾、环保等要求建设防护绿地,城市周边、城市组团之间、城市功能分区和过渡区建有绿化隔离带,树种选择、配置合理,缓解城市热岛、浑浊效应等效果显著 |
加强城市防护绿地林地建设,综合考虑城市卫生、安全、防灾、环保要求,城市功能分区和过渡区建设防护林带,树种选择配置合理、隔离防护效果显著,有效缓解城市热岛、浑浊效应。 |
建设局 |
社会工作部、谢林港镇、朝阳街道 |
2010年-20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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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5.江、河、湖等城市水系网络的连通度高,城市重要水源地森林植被保护完好,功能完善,水源涵养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水质近5年不断改善 |
依托辖区内的志溪河以及梓山湖水系网络,建设水岸防护林、水源涵养林,有效保护水源地,不断改善和提高水质。 |
社会工作部 |
建设局、环保分局、谢林港镇、朝阳街道 |
2010年-20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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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6.提倡绿化建设节水、节能,注重节约建设与管护成本 |
绿化造林过程中应用新技术、新成果,不断提高节水、节能水平,降低城市森林建设和管护成本。 |
建设局 |
社会工作部、城管办、谢林港镇、朝阳街道 |
2010年-20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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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覆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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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1.城市森林覆盖率南方城市达到35%以上,北方城市达到25%以上 |
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40%,两年内森林覆盖率实现同步增长。 |
社会工作部 |
城管办、建设局 |
2010年-20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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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2、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绿地率达到33%以上,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达到5平方米以上 |
建成区确保绿化覆盖率40%、绿地率38%、人均公共绿地9平方米以上,中心区人均绿地6平方米以上;谢林港、办事处绿化三项指标分别达到国家标准 |
建设局 |
社会工作部、谢林港镇、朝阳街道 |
2010年—20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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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3、城市郊区森林覆盖率因立地条件而异,山区应达到60%以上,丘陵区应达到40%以上,平原区应达到20%以上(南方平原应达到15%以上) |
城市郊区(面积=主城区辖区面积-建成区面积)加大造林力度,森林覆盖率确保达到30%以上(注:益阳郊区中平原区多于丘陵区,暂定其郊区森林覆盖率确保30%,这有待国家认定) |
社会工作部 |
谢林港镇、朝阳街道 |
2010年—20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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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4、积极开展建筑物、屋顶、墙面、立交桥等立体绿化 |
加大建筑物、屋顶、墙面、立交桥等立体绿化试点力度 |
建设局 |
园区规划分局、谢林港镇、朝阳街道 |
2010年—20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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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森林生态网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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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1、连接重点生态区的骨干河流、道路的绿化带达到一定宽度,建有贯通性的城市森林生态廊道 |
境内骨干河流、道路两侧的绿化带宽度各10-30米,重点搞好新建道路、河道两侧林带建设,解决已建绿色通道宽度不达标和缺株断带问题,形成贯通的城市森林生态廊道 |
社会工作部 |
谢林港镇、朝阳街道 |
2010年—20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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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2、江、河、湖、海等水体沿岸注重自然生态保护,水岸绿化率达80%以上。在不影响行洪安全的前提下,采用近自然的水岸绿化模式,形成城市特有的风光带 |
加强志溪河流域、各个水库等水体沿岸生态林建设,在不影响行洪安全的前提下,水岸绿化率达90%,采用近自然的水岸绿化模式,建设具有特色的风光带。 |
社会工作部 |
谢林港镇、朝阳街道 |
2010年—20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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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3、公路、铁路等道路绿化注重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的结合与协调,绿化率达80℅以上,形成绿色通道网络 |
境内干线公路绿化率100℅其他公路和铁路绿化率80℅以上;道路绿化因地制宜,注重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的结合,形成贯彻协调的绿色通道网络。 |
交通办 |
各公路建设业主单位、谢林港镇、朝阳街道 |
2010年—20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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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4、城市郊区农田林网建设按照国家要求达标 |
全区农田林网控制率90℅以上,重点建设和完善一级、二级林网。 |
社会工作部 |
谢林港镇、朝阳街道 |
2010年—20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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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森林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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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1、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保护区及重要的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得到合理保育 |
完善山林管理,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发展、湿地生态保护与开发、自然保护区发展等规划,加强山林资源、生物资源、湿地生态的保育工作。 |
社会工作部 |
谢林港镇、朝阳街道 |
2010年—20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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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2、城市森林建设树种丰富,森林植树以乡土树种为主,植物生长和群落发育正常,乡土树种数量占城市绿化树种使用数量的80℅以上 |
开发利用乡土树种,城市森林建设以栽植本地树种为主;积极引进外来树种,建设适应性试验点、示范区;丰富城市森林建设树种,合理配置树种结构,新建森林的乡土树种使用数量达80℅以上 |
建设局 |
社会工作部、园区规划分局、谢林港镇、朝阳街道 |
2010年—20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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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3、城市森林的自然度应不低于0.5 |
积极提高城市森林的自然度 |
建设局 |
社会工作部、谢林港镇、朝阳街道 |
2010年—20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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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4、注重绿地土壤环境改善与保护,城市绿地和各类土地表覆盖措施到位,绿地地表不露土 |
城市绿地建设中,重视改善和保护土壤环境,实行乔、灌、花、草有机结合,合理配置,按照绿地地表不露土的要求,利用灌木、花草等措施覆盖绿地地表。 |
建设局 |
社会工作部、城管办、朝阳街道 |
2010年—20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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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5、科学栽植、管护树木。对大树移植严格管理,做到全株移植 |
根据树木特点和城市森林的要求,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做到科学栽植、管护树木。严格控制大树移植,确需大树点缀的城市森林,严把审批关,起树、运输、栽植等各个环节加强管理,全株移植,确保成活 |
社会工作部 |
建设局、城管办、谢林港镇、朝阳街道 |
2010年—20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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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共休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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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1、建成区内建有多处以各类公园、公共绿地为主的休闲绿地,多数市民出门平均500米有休闲绿地 |
加强城区休闲绿地建设与管理,按照半径不超过500米的要求,控规建设公园、广场、街头游园等公共绿地,突出建设好梓山湖风光带,满足市民出行、休闲的需要。 |
区建设局 |
国土分局、园区规划分局、朝阳街道 |
2010年-20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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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2、城市郊区建有森林公园等各类生态旅游休闲场所,基本满足本市居民日常休闲游憩需求 |
围绕生态旅游,规划、建设好北峰山森林公园、山乡巨变第一村生态旅游区,为本市居民提供日常休闲游憩场所。 |
清溪公司 |
北峰山公园管理处、谢林港镇、社会工作部、国土分局 |
2010年-20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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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生态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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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1、生态科普宣传设施完善,建有2处以上森林或湿地等生态科普知识教育基地或场所 |
在北峰山森林公园、山乡世变第一村、梓山湖风景等地,规划建设生态科普宣传设施,作为全市生态科普知识教育基地。 |
社会工作部 |
党群部、建设局、谢林港镇、朝阳街道 |
2010年-20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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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2、认真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0℅以上 |
区、镇、街道分别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每年至少1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镇(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建设义务植树登记卡,适龄公民各自以适合的形式履行义务,义务植树尽责率85℅以上 |
城管办 |
谢林港镇、朝阳街道 |
2010年-20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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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3、广泛开展城市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参与绿化活动,并建有各类纪念林基地 |
开展城市绿地的认建、认养、认管活动,多形式组织社会法人、公民参与绿化,积极建设新婚、新生、大学生、第二故乡等各类纪念林 |
建设局 |
社会工作部、城管办、党群部、谢林港镇、朝阳街道 |
2010年-20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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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4、每年举办各类生态科普活动3次以上 |
每年各举办生态科普活动1次以上 |
社会工作部 |
建设局、谢林港镇、朝阳街道 |
2010年-20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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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5、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市民知晓率达90%以上,市民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支持率达80%以上 |
加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宣传,发动市民积极参与创建活动,确保市民知晓率达90%,市民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支持率达80%以上。 |
办公室 |
党群部 |
2010年-20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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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6、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严格规范,措施到位 |
修订、完善益阳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暂行办法,重新开展古树名木测量、定位、挂牌、建档,落实专项管护经费,加强濒危古树救护,明确每木管护责任。 |
建设局 |
社会工作部、谢林港镇、朝阳街道 |
2010年-20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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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乡村绿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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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1、采取生态经济型、生态景观型、生态园林型等多种模式开展乡村绿化,近5年来乡村绿化面积逐年增加 |
结合新农村建设,针对村庄改造型、原址翻建型、整体搬迁型等不同类型,从实际出发,搞好道路村庄道路、河道绿化和街头游园建设、围村林改造,整体推进村庄绿化,村庄绿化覆盖率40%以上。 |
社会工作部 |
谢林港镇、朝阳街道 |
2010年-20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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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2、郊区观光、采摘、休闲等多种形式的乡村旅游和林木种苗、花卉等特色生态产业健康发展 |
办好农家乐、各种水果采摘园等多种形式的乡村旅游,建设林木种苗、花卉生产等特色生态产业基地。 |
社会工作部 |
谢林港镇、朝阳街道 |
2010年-20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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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单位、小区绿化美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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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单位、小区绿化美化 |
对已达标单位、小区要进一步巩固绿化、美化成果,提升绿化、美化水平;对新建单位、居住小区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绿化配套,统一规划建设,严把验收关,确保绿地率达30%以上;对未达标的单位、小区,要因地制宜,拆违建绿、见缝插绿、破墙透绿、主体绿化、确保单位、居住绿化达标,新增省级园林式单位20个,市花园式单位130个。 |
城管办 |
建设局、园区规划分局、社会工作部、经贸发展局、谢林港镇、朝阳街道 |
2010年-201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