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益阳高新区2011年为民办实事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7-06 10:37 信息来源:益阳市高新区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益高办发〔201111

 

区属各部门、单位,驻区各单位:

为促进2011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落实,现将《益阳高新区2011年为民办实事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进一步明确具体责任人,制订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年内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给我区为民办实事的各项指标任务。

 

附:《益阳高新区2011年为民办实事考核指标和责任单位一览表》。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益阳高新区2011年为民办实事实施办法

 

为确保2011年我区为民办实事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提出以下实施办法:

一、指标任务

2011年,市委、市政府下达给我区的省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有17个考核指标:(1)建成乡镇到村水泥(沥青)路13公里;(2)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数以市政府发文任务分解为准;(3)城市低保对象每月人均补差168元,农村低保对象每月人均补差65元,农村五保户分散供养标准1500/年;(4)农村危房改造户数以市政府发文任务分解为准;(5)城镇管理科学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以市政府发文任务分解为准;(6)新增城镇就业人员1400人;(7)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00人;(8)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的县市区1个;(9)统筹地区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平均补偿率60%;(10)农村五保对象在县乡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基本医疗费用全免率100%;(11)新建农村沼气池100户;(12)市州特殊教育中心学校建设1所;(13)建设农家书屋工程5个;(14)城市治安电子防控系统建设安装监控摄像机30个;(15)新增通电话自然村以省通信管理局发文任务分解为准;(16)新增行政村实现互联网宽带上网以省通信管理局发文任务分解为准;(17)农民工和农村劳动力预备培训1000人,移民实用技术与就业技能培训30人。

二、工作责任

管委会负责全区为民办实事的组织实施工作。社会工作部、朝阳公安分局、城区管理办公室、朝阳街道办事处、谢林港镇人民政府、劳动分局等单位为主要责任单位,实行分级负责,责任到人。

(一)管委会建立领导责任制。管委会主任对为民办实事负总责,分管副主任为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并组建工作班子,确定专人负责。

(二)主要责任单位建立工作责任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报告工作情况。

(三)建立协调责任制,及时协调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四)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督查责任制,定期检查工作情况,督促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各相关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市里下达给我区的目标任务,不折不扣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并明确责任,建立责任体系。

三、考核体系

(一)考核机构。成立益阳高新区为民办实事考核领导小组,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胡康平任组长,工委、管委会相关领导彭泽良、刘科华、郭应龙、戴隆军为副组长,管委会办公室、经贸发展局、纪工委(监察室)、社会工作部、城管办、朝阳街道办事处、谢林港镇人民政府、高新区财政分局、朝阳公安分局、劳动分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喻理科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高新区为民办实事的组织协调考核工作。

(二)考核内容。6个主要责任单位的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办法。对主要责任单位采取月报告、季自评、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的办法。各主要责任单位每月将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分别报区经贸发展局(统计局)、区考核办及相关市直责任单位,每季度组织一次自评;区考核办半年组织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检查,年终进行预验收,报经市考核办综合考核评定。

(四)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个等级。所考核的工作目标任务全部完成的,考核结果为达标;考核的工作目标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考核结果为不达标。凡考核结果为达标的,其主要负责人在年度考核中可评为优岗,事迹突出的可记功。凡考核结果为不达标的,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在年度考核中均评定为不称职,并不得参加其他奖励项目的评选,并对该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责任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把办好实事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和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举措,作为构建和谐高新区、实现后发赶超目标的实际行动,作为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诚信政府、责任政府的重要内容,列为本部门工作重点,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组建专门工作班子具体抓落实,真正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二)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分项负责,通力合作,加强协调,真抓实干,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各主要责任单位要认真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和分解任务,落实责任。要认真落实为民办实事的各项优惠政策,优化实事办理环境,简化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减免各项收费,为办好实事开辟“绿色通道”和提供优质服务。财政要加大对实事的投入,加强资金管理和调度,确保专款专用。要加强建设项目的后续管理,确保长久发挥效益。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区考核办将组织有关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对各责任单位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及时通报情况。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实事办理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提高办理效率。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有关法规政策和纪律,决不允许借办实事之名向群众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加重人民群众和基层以及企业的负担。区纪工委(监察室)要加大监督力度,对玩忽职守、政令不畅、敷衍塞责、互相推诿的,对工作质量和工程质量有问题的,对乱设关卡、乱摊派、乱收费的,对挪用、挤占、抵扣、滞留为民办实事专项资金,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党纪政纪严肃查处。管委会办公室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人民群众的参与度,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促进为民办实事工作的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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