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高新区食品“三小”及公共场所“五小”行业卫生集中治理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1-08-15 09:09 信息来源:益阳市高新区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为加强中心城区食品“三小”及公共场所“五小”行业(以下简称“八小”)的卫生监督管理,进一步改善“八小”行业卫生状况,根据《益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和《益阳市中心城区食品“三小”及公共场所“五小”行业监督管理办法》和益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关于在中心城区开展食品“三小”及公共场所“五小”行业卫生集中治理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八小”行业规范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提升城市品味,建设文明卫生、清洁美好的宜居家园为目的,切实改变环境卫生现状,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以“八小”行业环境卫生治理为重点,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整改一批“八小”基本达标单位,创建一批“八小”示范经营单位,取缔一批“八小”无证照经营户,全面提高“八小”行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制意识和卫生知识水平,着力改善“八小”行业卫生状况,实现门店户户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已备案的安全承诺书、食品流通许可证、文化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等证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率达100%,经营场所达到《益阳市中心城区食品“三小”及公共场所“五小”行业卫生标准》(益创办〔201169号)明确的卫生要求标准。

三、组织机构                   

成立益阳高新区食品“三小”及公共场所“五小”行业整治领导小组。

  长:刘科华

副组长:刘金洲  刘拥军  桂世平  李立舟

  员:曾迎丰  罗国立  蔡海罗  陈建军  孙五福

何新民  裴小玲  谭学军  周建华  姚淑华

张秋高      周建新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高新区社工部,由桂世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何新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整治范围

(一)益阳大道南侧、梓山路、海棠路、玉兰路、鹿角园、迎宾路、江海路为主的城区为严管区。要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进行治理,各项治理工作必须到位。

(二)其他城区次干道为重要控制区。凡主次干道两侧的无证无照经营者,必须坚决取缔。

五、整治内容和标准

按益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中心城区食品“三小”及公共场所“五小”行业卫生标准〉的通知》要求执行。

六、任务分解

(一)社会工作部

协调组织“八小”行业卫生整治工作的实施;负责整治的日常工作。

(二)市卫监所

负责小美容美发类、小旅馆类、小洗浴类等场所的监督与专项整治。

(三)市药监局赫山分局

负责小餐饮场所的监督与专项整治工作。

(四)市文化局文化市场稽查支队

负责小歌厅类、小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管与专项整治工作。

(五)朝阳工商分局

负责流通环节小食品及“八小”行业相关证照问题的整治。

(六)市质监局赫山分局

负责有异地销售行业的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与专项整治工作。

(七)朝阳环保分局

负责对城区主要街道临街食品“三小”及公共场所“五小”行业经营户使用燃煤油烟治理及污水处理的监管工作。

(八)朝阳公安分局

负责严厉打击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暴力抗法行为,确保整治秩序。

(九)朝阳街道办事处和社区

强化对食品“三小”及公共场所“五小”行业卫生管理职责,安排专人牵头负责食品“三小”及公共场所“五小”行业的管理与整治,督促授权单位与业主落实整改措施,在卫生、药监、工商、质监、文化等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完成责任区域内食品“三小”及公共场所“五小”行业的违章搭建整治达标任务;负责社区卫生监督协管员的日常管理、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健全管理机制,保证卫生监督协管员专职从事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十)城管办

负责门店秩序和有关卫生的整治,负责相关违章搭建的整治;对“门前三包”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整治占道经营行为和流动摊贩。

(十一)市规划局园区规划分局

协助办事处依法拆除城区违章建筑搭建的食品“三小”及公共场所“五小”行业棚亭。

(十二)区创卫办

负责对整治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查;负责牵头组织集中整治行动;负责衔接市创卫办及时进行指导和验收。

七、整治步骤

治理时间为20114月至11月,整个活动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发动(2011515日前)

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动员活动,对从事“八小”行业治理的工作人员和经营业主进行业务培训。卫监、工商、药监、文化、质监、环保等职能部门对相关职能管辖“八小”门店进行摸底统计和造册,并根据摸底统计情况制定相应的整治计划和措施。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2011516日至615日)

卫监、工商、药监、文化、质监等职能部门根据摸底统计的情况,对相关 “八小”门店发放整改通知,并督促进行整改。

第三阶段:规范治理(2011616日至1031日)

对通过自查整改,能够达到或基本符合条件的“八小”行业门店,开通绿色通道,及时办理相关证照;对经过整改仍无法达到标准要求的无证照经营户,由管委会牵头,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门配合,依法予以取缔;对有证照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各职能监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置;对违章建筑中的“八小”门店,由规划、城管等部门依法强制拆除;同时督促各门店产权单位切实履行创卫工作职责,规范各自门店经营。将海棠路、江海路、康富南路培育和创建为示范街。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2011111日至1130日)

总结经验,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将专项治理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转化为长效管理机制,并上报治理工作总结材料。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朝阳街道办事处及卫监、药监、质监、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必须按照“八小”办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八小”行业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建立健全相应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按照网格式管理模式,将中心城区划分为金山社区、江金社区、海棠社区、梓山湖社区、羊舞岭村等五个责任区,每个责任区由一名领导小组成员,朝阳街道党政领导及驻村(社区)干部、社区(村)干部,“八小”门店协管员,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江金社区  :桂世平  颜婷婷      谌利雄

金山社区  :罗国立  何新民  郭群辉   

海棠社区  :曾迎丰  陈益军      庄永年

梓山湖社区:刘金洲  张正安  熊跃明  帅孟辉

羊舞岭村  :李立舟  周建新  李雪辉  蔡文斌

(二)强化宣传,舆论引导。街道要组织对“八小”行业经营业主进行培训,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创卫标准。要采取张贴宣传画,开辟创卫宣传栏、公告市政府3号令、印发公共场所“八小”行业创卫宣传资料到各门店,出动宣传车等形势,努力营造整治卫生的浓厚氛围。

(三)分类管理,全面督导。集中治理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责任区要从实际出发,加强分类管理和现场指导,督促辖区内单位进行整改。进一步掌握辖区无证照单位数量,明确需规范和取缔的数量,各职能部门要依法简化审批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尽快发证,对经整改仍不符合发证条件的,要组织有关部门坚决予以取缔。区“八小”行业治理领导小组将按照《益阳市中心城区“八小”行业治理考评办法》,对各责任区的治理情况每月进行一次督查和通报,每季度进行一次点评和排队。

(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为有效推进“八小”门店整治,加快整治进度,区“八小”行业整治领导小组授权区“八小”办每半个月(每月1日、16日,节假日延迟)召集“八小”行业整治牵头部门、负责部门、协管部门、朝阳街道办事处及五个责任区的负责人开一次联席会议(特殊情况由牵头部门提请,可随时召开),会议主要通报前段工作进度,存在的问题及后段工作打算,请求区“八小”领导小组解决的事项等。联席会议上各责任单位提供的数据要真实可靠,提出的措施要切实可行。

(五)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八小”门店整治达标既要花费时间、精力,也要有一定的经费保障。整治过程中,需车辆运转费,工作人员生活补助费,门店标识、标牌、制度的制作经费、简易消毒设施购置经费、拆除违章建筑、违法经营门店经费、迎检工作经费、支付“八小”行业协管员工资等,各项费用预计89.544万元(见经费预算方案)。区“八小”领导小组对各牵头部门(药监、卫生、质监、工商、文化)在集中整治中发生的各类经费,根据工作量的大小,任务完成情况予以补助,由区“八小”办先预拨80%的补助经费,其余20%根据市“八小”办对高新区的检查验收情况予以拨付。

(六)建立“八小”行业长效监管机制,实行卫生监督协管员制度。以社区为单位,每个社区聘用2名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人员工资由区财政纳入预算。协管员具体负责所在社区责任区域内的食品“三小”及公共场所“五小”行业整治的宣传发动,巡回督促检查,发现无证无照和涉嫌违法的“八小”门店,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督促其依法依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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