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益阳高新区2013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1-29 10:34 信息来源:益阳市高新区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谢林港镇、朝阳街道、区属各部门、单位:

《益阳高新区2013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方案》已经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21116

 

 

益阳高新区2013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为切实做好我区2013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3年确保全区农业人口参合率达到95%以上,20121231前全面完成筹资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一)筹资对象

20121231前,凡户口在我区的农村居民、预计在2013年出生的农村新生儿童可自愿申请参加2013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二)筹资标准

1.以户为单位,家庭成员全体参加,每人一次性缴纳参合资金60元。

2.从2013年元月1日起,启动2013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以一年为一个运转周期。缴费后当年度不能中途退出。

(三)筹资方式

1.个人自缴。

2.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资助。

3农村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百岁老人由民政部门负责出资

三、操作办法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由工委、管委会统一领导,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辖区内村、组工作人员,以行政村为单位,进村入户统一收集资金。

(一)收缴参合资金时,必须详细填写参合人员筹资登记册,出具财政部门监制的专用收据,一户一张。

(二)收缴的参合资金以镇、街道为单位及时上缴,由镇财政所、街道经管站汇总后,在20121231日前统一上缴到区财政局非税收入征收账户

(三)各村的参合人员筹资登记册须在2012127日前统一上交到镇、街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站,然后由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登记注册的参合农民数据,以行政村为单位录入微机,并在20121220日前将录入的数据资料反馈到各行政村由村经办人复核,签名确认录入数据无误后,予以保存。乡镇、街道合管站必须核对参合人员筹资登记册、缴费收据、微机录入名册三者数据,核对无误后,由乡镇、街道合管站长、医院院长、财政所长、医院信息员签名后,上报区合管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成立益阳高新区2013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筹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刘科华任组长,杨龙辉、舒正宇、桂世平、方孝军、李立舟为副组长,张正安、胡桦、戴志高、钟安平、肖艳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区合管办,由肖艳辉兼任办公室主任。镇、街道都要相应成立以乡(镇)长、街道主任任组长的2013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小组。

(二)广泛动员

农民参合人数直接关系到全区农合基金总数,只有尽可能的多参合,才能扩大基金总量,确保基金安全,确保全区参合农民的最大受益。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将政策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明确职责

区筹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挥与协调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包括制定方案、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督查指导、资金入库等。镇、街道筹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宣传发动和组织辖区内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行政村要明确一名主要负责人,会同镇、街道包村干部一起做好本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乡镇、村委要组织包村干部,村、组干部、乡村医生按照政策规定收缴2013年度参合农民个人缴费资金。

(四)加强督查

高新区管委会与谢林港镇政府、朝阳街道签定目标管理责任状。区筹资工作领导小组将对镇、街道筹资工作情况进行经常性督查与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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