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高新区通报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雁过拔毛”式腐败案件
发布时间:2017-02-28 15:56 信息来源:益阳市高新区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近期,益阳高新区通报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雁过拔毛”式腐败案件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四风典型案件。
  东部产业园办事处鱼形山村原支书刘云贵违纪案。2013年11月至2014年9月期间,刘云贵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挪用鱼形山村征地补偿款进行营利活动,金额共计1330万元,其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由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区纪工委给予刘云贵开除党籍处分。
  谢林港镇复兴村党员卜芝林违纪案。2014年,卜芝林以复兴村委的名义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一事一议”项目,通过虚报项目名称和虚增工程量等形式套取国家财政资金72128元。区纪工委给予卜芝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责令收缴违纪款。
  谢林港镇动物防疫站工作人员李胜利违纪案。2016年9月14日上班工作时间,李胜利在镇动物防疫站办公室玩电脑游戏“连连看”,被上级纪委纠“四风”检查组发现。谢林港镇纪委给予李胜利党内警告处分。
  朝阳街道办事处羊舞岭村曹超违纪案。曹超于2012年起开始吸食毒品,多次因吸食毒品被公安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和行政拘留。经区纪工委批准,朝阳街道纪委给予曹超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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