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高新区“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半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7-07-14 04:11 信息来源:益阳市高新区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今年上半年以来,我区严格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结合高新区的工作实际,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开展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有力地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深入推进部署“雁过拔毛”专项整治工作。

今年3月份,区纪工委就如何持续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召集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召开了专题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各级指示精神,通报并剖析了身边发生的“雁过拔毛”式典型案件,严肃指出了当前我区村集体和乡镇机关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了整治重点对象和重点问题,安排部署了工作任务。针对我区实际情况,今年4月份,区纪工委组织工程建设领域、征地拆迁领域一线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题廉政警示教育,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小蝇巨贪》,听取了专家讲座,参加人次达180余人。

(二)大力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治理。今年上半年以来,全区发现“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线索17条,受理举报数57条,立案6件,党纪政纪处分6人,问责处理20人,追缴违纪资金14.54万元通报案例5件。针对今年上半年村(支)两委换届的实际,为确保换届任务圆满完成,区纪工委及时调整了工作重心,重点对村(支)两换届中的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了查处,对换届期间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一律快查快办截至目前,全区共受理换届相关的信访举报22件,查否15件,查实7件,立案4起,结案4起,给予党纪处分4人,取消村支委候选人资格2人,取消村委候选人资格2人,对当选的村委委员免职1人,有力维护了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三)深入开展“中梗阻”式腐败问题治理严格落实市委《关于整治不作为乱作为“九个一律”问责暂行规定》,组织全区各级各部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工作中存在的“推、拖、卡、要”等问题进行深入查摆,立行整改,各部门共自查问题35个,目前已整改28区纪工委组织明察暗访2次,发现自查不到位的问题3。截止目前,共查处典型案件2个,给予党纪处分2配合市里重点工程拆迁,对1名区管干部履行好动员督促家属配合拆迁的职责开展了提醒谈话。

(四)加大对失职渎职问题的查处问责力度。重点跟踪掌握中央、省里交办的环保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相关部门整改责任履行不到位的进行提醒谈话25人次对市纪委在环保督查中发现并交办的7个信访举报,迅速进行调查核实,调查发现高新区环保分局2名执法队员履职不力,及时向市环保局发出了建议处分函。对谢林港镇一环保问题整改履责不到位的区社会事务局分管领导、谢林港镇副书记和分管副镇长等3人进行了问责处理。对村级财务票据把关、审核不严,存在工作失职的朝阳街道办事处经管站站长进行问责处理。对发展基层党员程序不到位、弄虚作假的谢林港鸦鹊塘村驻村干部启动了问责。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虽然我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从中也暴露了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单位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认识不够,总认为这是来给单位挑事的,在整治过程中,响应不积极,配合不默契,工作开展浮于表面,没有深入剖析、仔细查找、认真整改自身存在的问题。二是部分单位对本级的监督管理薄弱。不敢把自身摆进去,害怕查出自身存在问题,甚至有意回避问题,同时在问题整改上,没有强有力的措施。对于存在的问题,依赖于上级来查,上级来管,上级来改。三是相关领域和环节制度建设不到位。一些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有漏洞,“微腐败”预防制度建设仍不完善,给腐败分子有可乘之机。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完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长效机制,逐步实现从集中整治向用制度规范转变,深化专项整治成果。加大整治力度,紧盯关键岗位和人,精准出击,坚决将有贪污贿赂、与民争利、吃拿卡要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纠出来,严肃处理,示之于众,以强有力的高压态势将我区“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向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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