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高新区“刹人情歪风”专项整治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8-03-05 10:53 信息来源:益阳市高新区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为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治陋习、树新风”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引导广大群众抵制人情歪风,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加大明查暗访力度,集中开展了“刹人情歪风”专项整治行动现将4起问题整治情况通报如下:

朝阳街道办事处大明资管委村民搭建拱门占道。2018213日,区纪工委联合朝阳办事处纪工委在暗访时,发现大明安置小区内村民办理喜庆事宜时违规搭建多个拱门占用消防通道。经工作人员宣传教育,当事人吴某、刘某夫妇(均非党员干部)及时将拱门进行了拆除。

东部产业园办事处迎新庄园居民操办婚宴违规搭建拱门。2018223日,区纪工委联合东部产业园办事处纪工委在暗访时,发现迎新庄园内居民操办婚宴时违规搭建50多个拱门。经查,操办婚宴者张某、吴某夫妇,系赫山区沧水铺镇砂子岭村村民。经过工作人员宣传教育,当事人配合将拱门全部予以拆除。

谢林港镇石桥村村民操办婚礼违规搭建拱门。2018225日,市纪委暗访人员发现谢林港镇石桥村村民夏某(非党员干部)操办婚礼时在道路两侧超标准搭建拱门10余个。经区、镇纪委工作人员宣传教育,当事人当场将拱门进行了拆除。

朝阳街道办事处大明资管委村民操办丧事违规搭建拱门。2018226日,市纪委暗访人员发现大明资管委东南村组村民李某(非党员干部)操办其父亲丧事时搭建拱门10余个。经工作人员现场宣传教育,当事人配合将拱门全部予以拆除。

上述事例表明,农村基层倡导移风易俗、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任重道远,各级各部门须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倡导“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不办”的良好社会风尚。同时各级党(工)委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加强对村(社区)广大群众的宣传引导。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不履行主体责任或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导致所辖地区、单位和负责部门内出现大操大办情况与“人情风”盛行,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等问题的,将追究该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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