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益阳高新区2020年政务管理服务 工作要点》和《益阳高新区2020年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6 11:21 信息来源:行政审批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区属各部门、单位,驻区各单位:

《益阳高新区2020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和《益阳高新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0年5月29日        

益阳高新区2020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央、省、市“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及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2020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工作要求,以“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为总抓手,持续打造行政审批服务改革升级版,进一步优化营商政务环境,全力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一、主动服务复工复产

(一)促进惠企政策落地见效。按照省市2020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要求,在高新区政务服务旗舰店页面开设“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并与省市平台对接,同步发布推广,推进服务事项一站办理。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复工复产专窗,并做好政策解读、答疑解惑,促进惠企政策落地见效。〔行政审批局牵头;产业发展与科技局等相关单位负责〕

(二)创新办事方式。总结推广疫情防控期间政务服务经验做法,积极推行线上全程办、预约错时办、特事秒批办、容缺承诺办、专人辅导办、主动帮代办等办事方式,抓紧梳理一批与企业复工复产、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优质政务服务。〔产业发展与科技局、行政审批局牵头;社会事务管理局、经济合作局、税务局、财政局、人社分局、企业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负责〕

二、持续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

(三)推进跨域通办。积极落实省市工作部署,结合区“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工作的开展,在积极推动政务事项跨域办理、跨层联办的基础上,巩固并扩大“全市通办”成果,重点推动“一件事一次办”跨域纵向通办和一体化平台村级全覆盖,通过“数据跑路”、“帮代办人员跑路”和“邮政双向专递跑路”等方式,着力打通服务基层群众“最后一百米”,逐步实现全区“老百姓办事不出村(社区)”。〔行政审批局牵头;社会事务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执法局、税务局、朝阳公安分局、人社分局、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公积金中心、高新交警大队、医保中心、消防救援大队、谢林港镇、朝阳街道办事处、东部产业园办事处等相关单位负责〕

(四)升级智能导办。在自助一体查询机新增“一件事一次办”模块;梳理已公布事项证件种类、场所性质、场地面积、区域环评、投资金额等情形和审批要求,形成更智能式的菜单,实现自助在线框选和智能匹配;迭代升级一体化平台智能导办功能,开发导办地图,在平台上增设网办指南。〔行政审批局牵头;各相关单位负责〕

(五)推进线上线下同质办。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做到事项名称、实施依据、申报材料、办理条件、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表单等要素线上线下统一,积极推进申报材料和审批结果规范化、标准化、等效化,推进线上线下同质办。〔行政审批局牵头;社会事务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朝阳公安分局、人社分局、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公积金中心、高新交警大队、医保中心、消防救援大队、谢林港镇、朝阳街道办事处、东部产业园办事处等相关单位负责〕

(六)深化固化制度成果。按照“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次联办、一次送达”要求,开展全流程办理环节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一件事一次办”专窗管理运行规范。进一步建立健全“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相关制度。〔行政审批局牵头;社会事务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执法局、税务局、朝阳公安分局、人社分局、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公积金中心、高新交警大队、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单位负责〕

三、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七)纵深推进简政放权。积极承接省市下放的政务服务事项,按照省市要求,落实向乡镇(街道)持续赋权的各项工作。完善和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按要求建立健全并动态调整区、乡镇(街道)两级权责清单,梳理发布全区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加快推进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指导性目录的编制。〔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管理局牵头;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执法局、税务局、朝阳公安分局、人社分局、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公积金中心、高新交警大队、医保中心、消防救援大队、谢林港镇、朝阳街道办事处、东部产业园办事处等相关单位负责〕

(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各要素和办事指南共性要素标准化。进一步完善一次告知的文件规范和表单规范,通过窗口告知、微信端告知、旗舰店平台端告知、二维码告知等方式,切实让企业和群众全面知悉办事流程、材料、费用、时限等信息。〔行政审批局牵头;社会事务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执法局、税务局、朝阳公安分局、人社分局、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公积金中心、高新交警大队、医保中心、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单位负责〕

(九)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进一步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全面确保区内设机构审批职能向行政审批局集中,区直属行政机构及驻区分局审批服务工作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服务科室向区政务大厅集中,审批服务事项向政务服务大厅和一体化平台集中。确保审批服务事项和人员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到位,部门对窗口授权到位,审批服务电子监察到位。〔行政审批局牵头;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执法局、税务局、朝阳公安分局、人社分局、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公积金中心、高新交警大队、医保中心、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单位负责〕

(十)落实落细重点事项限时办结制。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确保将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三个环节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六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控制在市定要求之内。〔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按各阶段分别牵头并具体负责〕

(十一)探索建设中介服务超市。依托市统一建设的中介服务超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事项录入、单位进驻、流程梳理、办事指南编制、业务监督等各项工作,着力解决好中介服务程序繁琐、收费高、耗时长、垄断性和利益关联性突出等问题。〔产业发展与科技局牵头;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等相关单位负责〕

四、进一步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

(十二)推进“智慧高新”建设。按照市“数字政府”建设统一部署,将“智慧高新”建设纳入“智慧益阳”建设的重要板块,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项目建设,完善政务信息基础支撑体系,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行政审批局牵头;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局、建设管理局、朝阳公安分局等单位负责〕

(十三)全面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国务院令第716号),推动网上政务服务由政府供给导向向群众需求导向转变,实现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全程在线、一网通办。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况外,政务服务事项100%纳入一体化平台查询、办理。2020年各级各部门网上办理深度三级以上(含三级)事项比例达到70%以上。一是持续开展网上服务应用系统迭代升级,以减时限、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减费用为着力点,不断优化网上政务服务流程,推行“告知承诺”,推广“容缺审批”,打造市、区、镇(办事处)、村(社区)四级跨界协同、运转高效的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综合服务平台,并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二是努力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积极创造条件,建立权威高效的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对接协调机制,并依托一体化平台加快梳理、汇聚、转化各级各部门存量增量电子证照数据。三是组织开展网办事项深度的逐项测试、体验。参照《益阳市市直部门“一把手”“一件事一次办”政务大厅体验办理工作办法》,适时组织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第三方机构开展体验式办理活动。〔行政审批局牵头;社会事务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朝阳公安分局、人社分局、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公积金中心、高新交警大队、医保中心等相关单位负责〕

(十四)继续办好管好政府网站。坚持集约融合办网、安全规范管网,严格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规范域名管理,抓好内容建设,推进资源集约,加强监管评价,实现政府网站健康有序发展。全面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任务,用好试点成果;挖掘利用政府网站信息资源库价值,推进政府网站数据治理和开放,为政府了解社情民意、研判处置舆情、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办公室负责〕

(十五)加大“互联网+监管”工作推进力度。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完成“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应用工作,推动本区监管事项全部纳入在线监管平台运行和管理。按照市里统一要求,编制区级重点监管数据目录清单,提升监管行为数据覆盖比率,推进监管平台数据汇聚共享。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领域监管、联合监管和非现场监管机制,突出抓好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行政审批局牵头,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执法局等相关部门负责〕

五、持续完善政务服务线下平台体系

(十六)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建设。加快市民中心高新区政务大厅建设进度,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区本级综合性实体大厅“应进必进”的目标。普遍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加强“一件事一次办”专窗管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窗口设置,增设政策兑现窗口。进一步完善前台后台有机衔接、受理办理无缝对接、业务运行集约高效、评价监督有力有效的运行机制,切实发挥好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按照全区“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及全面小康决胜年行动要求,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建设,推行帮(代)办服务。〔行政审批局牵头;组织工作局、“一园两中心”项目建设指挥部负责〕

(十七)进一步加强入驻窗口管理。注重加强窗口日常管理,重点围绕规范服务、作风纪律、考勤考核等,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坚持每天对政务服务大厅各窗口的工作纪律、环境卫生、服务规范等方面进行定时和不定时现场检查,建立巡查日志,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行政审批局负责〕

六、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十八)全力做好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按照《益阳高新区营商环境大优化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配合做好复制推广借鉴京沪两地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落实落细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水平。积极落实省市对区营商环境评价相关工作,把握评价要领,不断提升评价效能。〔产业发展与科技局牵头;涉及营商环境优化相关单位负责〕

(十九)建好用好“好差评”制度。贯彻落实《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国办发〔2019〕51号),进一步完善“好差评”制度,延伸评价触角,逐步实现“好差评”对政务服务层级、事项、渠道全覆盖。建立数据、差评处置监督机制,规范差评处置程序,确保差评件件整改落地。各部门业务系统应按照“好差评”工作要求,做好相关系统配套改造工作,并按照省市“好差评”数据汇聚规范,将评价数据统一归集到“一网通办”“好差评”平台。〔行政审批局牵头;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朝阳公安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公积金中心、人社分局、医保中心、高新交警大队负责〕

(二十)着力推动行政效能提升。建立健全智能化、规范化行政效能监管体系,加强行政效能电子监管系统应用管理,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实时在线监管全覆盖;进一步完善红黄牌预警纠错机制,强化时效监管,推动行政审批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较法定办理时限提速率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局牵头;社会事务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朝阳公安分局、人社分局、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公积金中心、高新交警大队、医保中心、消防救援大队、谢林港镇、朝阳街道办事处、东部产业园办事处等相关单位负责〕

(二十一)配合做好12345政务服务客服号建设。按照市要求,配合做好政务服务客服号建设,增强12345政务服务客服号影响力。〔办公室牵头负责〕

 

 

 

 

 

 

 

 

 

 

 

益阳高新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0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过程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全方位做好解读回应,全流程优化政务服务,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全环节务实工作基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一、深化决策信息和权责清单公开

(一)持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公开。严格落实“三统一”规定,建立健全门户网站“文件库”,统一发布本级政府规范性文件。规范公开管理,明确文件时效期和“有效”“失效”状态等信息,根据立、改、废情况动态调整更新;提升“文件库”智能化水平,丰富检索、下载功能,确保文件底数明、易查询、好获取。同时,规范性文件公开时,需附上相应的政策解读。办公室、行政审批局牵头,各相关单位负责落实

(二)集中公开涉企政策信息。全面梳理、打包集成涉企政策文件,在门户网站开辟专栏集中公开,或通过手机APP定向推送;政务大厅设立政策兑现窗口,主动送达涉企政策信息;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出台涉企政策时,主动向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征求意见,使涉企政策更贴近实际、更具操作性。行政审批局、经济合作局、产业发展与科技局牵头,各相关单位负责落实

(三)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布权责清单。坚持权责法定,调整、编制权责清单,明确权力边界,强化权力制约。要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简政放权情况,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布本级本部门权责清单;要全面开展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公布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等信息。组织工作局、行政审批局牵头,各相关单位负责落实

二、深化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公开

(四)主动公开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在门户网站建立优化营商环境专栏,集成公开企业开办、施工许可、财产登记、获得电力、跨境贸易、纳税、获得信贷、执行合同等方面的政策文件、服务举措和办理流程,同时加强解读回应;对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深化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经济合作局、建设管理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牵头,各相关单位负责落实

(五)深入公开“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举措。认真落实“一次告知”制度,及时公布“一件事一次办”目录清单、办事指南、工作规程、操作流程等办事服务信息;以企业群众“一件事一次办”为标准,集成、优化、简化办事服务信息,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布,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完善信息主动推送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行政审批局牵头,各相关单位负责落实

(六)及时公开市场监管信息。依法公开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让市场主体知晓;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特别是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等涉及人民生命安全、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深化企业信用信息公开,落实企业“红黑名单”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七)加大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力度。采取上级财政部门的公开模板,编制地方政府债务综合报告,提升债务信息透明度。进一步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财政局牵头,各相关单位负责落实

(八)加大脱贫攻坚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公开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文件;继续做好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及时公布不属于涉密信息的年度财政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计划以及分配结果,接受群众监督。社会事务管理局牵头,各相关单位负责落实

(九)加大污染防治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交办、督办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等信息;全面公开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和环境监管等信息。生态环境分局负责

(十)加大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突出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公共文化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强化12件重点民生实事落实情况的公开。各相关单位负责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大公共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力度。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布公共卫生、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重大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防控措施、事态进展、处置结果等信息;突发事件发生时,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信息收集、内容把关、权威发布等职责,及时回应关切,主动引导预期。产业发展与科技局、社会事务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各相关单位负责落实

四、深化基层政务公开

(十二)全面推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2020年底前,编制公布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集中公开管委会、乡镇信息,开设统一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组织指导村(社区)做好政务公开。办公室牵头,各相关单位负责落实

五、加强基础工作

(十三)强化组织领导。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与市形成统一工作机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部门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配齐配强工作队伍,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管委会办公室要履行好政务公开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政务公开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切实担好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定期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十四)建设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专栏姓专”的要求,打造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相互链接、形成集群,增强公开的权威性、影响力;依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分类集中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主动公开内容。办公室牵头,各相关单位负责落实

(十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推广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统一格式、及时准确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定政策解读规则,指导提升基层政策解读水平。办公室牵头,各相关单位负责落实

(十六)积极探索创新。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文件精神,选择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基础好的区直部门,探索设立创新示范点,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实践,及时总结创新做法、典型案例,并加大宣传推介力度。

(十七)加强监督评估。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文件要求,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列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和社会评议,将评估评议结果作为政务公开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作《益阳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重要内容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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