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07-15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洞庭湖专项督察反馈的第2号问题整改情况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0-10-26 14:18 信息来源:生环分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根据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2019〕16号)要求,我区已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洞庭湖专项督察反馈第2号问题的整改工作,现将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问题

益阳市没有把督察整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攻坚克难的决心与担当不够,态度消极、行动拖沓,以致许多整改任务久拖不决,水环境问题依然突出,群众反映强烈。“回头看”发现,益阳市18项整改任务中,除长期整改任务外,其余15项任务有7项未完成或未达到序时进度,有的甚至无任何进展。

二、整改目标

市委、市政府将督察整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督察整改问题,强化督导推进,攻坚克难,加快推进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按要求完成7项未完成或未达到序时进度的整改任务。

三、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区高度重视,区工委、管委会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工作,印发了《益阳高新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镇(办事处)和区属、驻区有关部门担负本地区本部门督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分管责任人。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要求,将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同所属辖区、所属行业紧密结合,压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督查检查,形成每个问题有人牵头,有人主抓,有人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根据问题整改难易全面推进,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迅速整改到位;对需要一定时间的,明确目标,限时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持续发力,全面整改到位。对整改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整改进度滞后、问题仍然突出的,采取通报、督办、约谈、问责等措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四、整改完成情况

进一步调整益阳高新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议事规则,由领导小组统筹领导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在制度上形成了抓环境治理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像抓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那样全力以赴的局面。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涉及我区的11个问题已经全部在2018年完成整改销号。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从2020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联系电话:0737-6100771,益阳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1021室。

 

 

益阳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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