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第3、5号问题及2019年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第1、5号问题整改情况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0-11-11 15:23 信息来源:区生环分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根据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2019〕16号)要求,我区已完成2018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第3、5号问题及2019年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第1、5号问题的整改工作,现将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问题

1、全市涉锑污染整治工作部署不力,制订的专项整改方案不完善,对大量历史遗留矿洞、矿石堆场等环境污染问题熟视无睹,未摸底调查就采取整治措施,敷衍应对,导致大量严重超标高浓度含锑、砷废水直排外环境。

2、益阳市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差,2017年湖南省有345个省控以上地表水考核断面,益阳市大通湖断面是唯一一个劣Ⅴ类水质断面,饮用水水源保护不力,市级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仅为24.3%。

3、湖南省是有色金属大省,一些重金属元素含量高,导致部分饮用水水源不能稳定达到Ⅲ类标准。

4、湖南是有色金属之乡,多年来矿山开采和化工治炼为主,已经形成的重金属污染问题和隐患较多,一些重点区域采矿裸露作业面的地表水、矿井水污染点多面广,持续时间长,直接影响人体健康,对其它生物也有很大毒害。

二、整改目标

1、消除超标高浓度含锑、砷废物直排外环境隐患,确保环境安全;2、资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锑浓度下降,水质达标率提高;3、持续推进《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资江锑污染整治行动计划,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4、在一些重金属超标地区,建立突出环境风险隐患管理台账,逐一摸清污染成因,制定整治方案,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三、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区高度重视,区工委、管委会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工作,印发了《益阳高新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镇(办事处)和区属、驻区有关部门担负本地区本部门督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分管责任人。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要求,将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同所属辖区、所属行业紧密结合,压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督查检查,形成每个问题有人牵头,有人主抓,有人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根据问题整改难易全面推进,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迅速整改到位;对需要一定时间的,明确目标,限时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持续发力,全面整改到位。对整改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整改进度滞后、问题仍然突出的,采取通报、督办、约谈、问责等措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四、整改完成情况

益阳高新区辖区范围内共有涉锑企业三家,其中在产企业两家:益阳市华昌锑业有限公司、益阳市国辉锑业有限公司;关停企业一家:益阳市金明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益阳市华昌锑业有限公司主要进行的整改工作是:1、完善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工程,通过对厂区雨水收集管网进行升级改造,完善了全厂的初期雨水收集能力,确保收集到位。2、实行“雨雨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修建独立的初期雨水收集和截洪管网、独立的生活污水处置排放管网、完整的生产废水收集处置系统和应急池。3、锑白车间布袋收尘尾气工程,锑白车间安装布袋收尘系统,有效解决粉尘环境污染问题,且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4、企业开展了自行监测,每月邀请三方公司对处置的初期雨水进行检测,确保处置达标,监测报告交生态环境部门备查。5、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大队每月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监察,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

益阳国辉锑业有限公司委托益阳市恒益环保工程技术咨询一下公司编制了《益阳市国辉锑业有限公司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工程实施方案》进行了相应的整改,主要作了以下整改工作:1、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工程,通过对厂区雨水收集管网的改造升级,将雨水收集到收集池沉淀后,经处理后回收利用。2、淋浴用水收集处理工程,厂区淋浴用水经三级沉淀处理后回收利用。3、硫化锑车间收集除尘工程,硫化锑车间安装一套收尘除尘系统,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4、企业开展了自行监测,每月邀请三方公司对处置的初期雨水进行检测,确保处置达标,监测报告交生态环境部门备查。5、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大队每月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监察,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

金明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具体整改工作如下:1、委托湖南省益阳市生态环境检测中心、湖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以及第三方检测单位对场地开展了调研、检测分析等相关工作;委托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益阳市金明有色西侧池塘综合整治方案》和《益阳市金明有色西侧池塘综合整治施工图》;配合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对金明有色开展了调查工作。2、对厂区内初期雨水进行风险管控。金明有色2019年6月全面停产,并拆除了生产设施。为防止拆除设施过程中造成污染,仍将厂区初期雨水收集到原初期雨水调节池中,并利用原设施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3、池塘废水治理。池塘铁锈水主要来源厂区西侧外墙渗水,西侧外墙渗水点有三处,通过采用隔水挡墙—沉淀—多级反应渗透墙的处置模式吸附水中的铁离子、亚铁离子、锰离子后流入西侧池塘,作为池塘的补给水。定期对反应渗透墙内的石英砂和精制砂进行维护,目前反应渗透墙工程建设已投入运行,监测数据显示,出水水质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限值要求。4、池塘底泥整治。将池塘水用水泵抽入厂区临时处理系统处理,池水抽干后,池塘底泥运至金明有色现有仓库暂存。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要求,通过对100个样品进行检测,符合一般固废限值要求,已全部转运至谢林港镇城晖源砖厂进行了安全处置。5、池塘水生态修复。池塘周边平整成型,并筑牢边坡基底,在池塘基础上覆盖肥沃土壤,岸坡种植水陆两栖植物,完成了边坡草皮种植和岸坡水陆两栖植物复绿工程。6、截洪导流工程。为防止山体雨水汇集流入下游西侧池塘,避免暴雨时节洪水的渗透反应墙和池塘水生态的冲击,沿山体就势完善长截洪沟,将上游水体直接导入到下游水体。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从2020年11月11日至11月17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联系电话:0737-6100771,益阳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1023室。

益阳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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