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管干部,归根到底要用制度管干部,让好的制度充分发挥效能。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这是自该《规定》试行版出台以来,党中央时隔7年对《规定》的进一步完善。它既是保持百年大党生机活力的战略考量,也是推进党自我革命的重要制度成果。
(9月15日上午,省委宣传部在长沙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主题新闻发布会。省委坚决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省政治生态持续净化,党风政风气象更新。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田超 摄)
用人导向是最大的导向。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管好用好干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干部要高标准严要求,不能把标准降低到不违纪不违法就行的水平上。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升,但也还存在某些与新时代新征程新任务不适应的现象。由于干部队伍用人机制存在一定的“凝滞性”,以至于让少数党员干部产生了一种错觉:只要不犯事、不出事,哪怕是不干事,就可稳戴“帽子”、稳坐“位子”,不用担心被降级、免职。如果任由这些“庸懒散”、推脱绕躲的人占着位子不干事,必将贻误党和人民事业发展。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干部“能下”的问题。这次新修订的《规定》列举15种情形,对规范干部“能下”问题做出细致规定,明确了“下”的标准,规范了“下”的方式,疏通了“下”的渠道,从制度层面真正解决了干部队伍中“不能下”“下不来”“不愿下”等问题,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实操性、实效性。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目标所指是为了提振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这次新修订的《规定》,旨在打破一些干部“只要不犯大错误就不会下”的思维定式,打消一些干部“做碌碌无为太平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没有功劳有苦劳”的想法,在整个干部队伍中推动形成“干得好就上、干不好就下”的鲜明导向,打破“上荣下辱”“下必有过”等认知偏见,形成“上、下是正常人事安排”的共识。
(龙山县积极推行“主题党日+志愿服务”模式,让党员干部用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初心使命。彭舟 摄)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执行是关键环节。当前,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迈上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需要应对的风险和挑战、需要解决的矛盾和问题比以往更加错综复杂,亟需通过有效的“吏治”锻造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推动干部“能下”常态化,是管好用好干部、激励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增强信心斗志的“上策”,各级党委要认真领会贯彻中央精神,剑及履及,精准施策,激活干部队伍的生机活力,为党和人民的事业揽才蓄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