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决策部署,抓实全省大学生创业工作推进会等会议精神,促进全市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创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实做细就业指导服务,大力开拓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聚焦重点群体就业精准帮扶,发挥政策性岗位促就业作用,持续提高毕业生就业工作保障水平,确保全市2025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在6月底前达到65%以上、8月底前达到80%以上,12月底前有效帮扶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90%以上,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二、工作措施
(一)聚焦产业发展提升人才培养适配度
1.聚焦产业优化学科专业设置。各驻益高校要以人力资源开发培育基地建设为引领,聚焦我市“334”现代产业体系和新材料、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现代农业、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需求,充分结合本地资源优势,主动布局相关学科专业,对就业质量不高的专业要及时调整或更新升级,确保人才培养与地方经济发展紧密结合,更好提升人才供给端与需求端的适配度。
2.深化产教融合实施订单培养。各驻益高校要开展毕业生就业市场需求调查,广泛收集区域、行业人才供求信息,深入本地园区和企业开展调研,了解岗位需求,有针对性地优化人才培养方案,积极与企业共同实施订单式培养,全面提升高校毕业生专业素养、创新思维和就业能力,各驻益高校2025年毕业生本地就业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
3.开展高校毕业生专项技能提升行动。落实高校毕业生“1+N”证书制度,各级人社部门要将有培训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范围,积极采取校企合作、订单式、定向式培训等方式,提高培训后就业率,符合条件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大力支持企业组织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各驻益高校要积极动员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和全国、全省职业技能大赛,引导毕业生走自主创业和技能成才之路。
(二)多措并举积极开拓更广就业渠道
4.鼓励各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各驻益高校要加强与行业协会、益阳高新区、市内工业园区及各类企业对接,大力开拓就业渠道,千方百计拓展就业岗位。支持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 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1 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对企业自行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 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16-24 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 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给予企业1500元每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稳岗补贴(与一次性扩岗补助不重复享受)。
5.大力实施“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各驻益高校要用好各方资源,积极争取人社、教育等部门力量,调动学校全员力量密切联系合作企业,持续开展“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2024年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低于本校平均水平的二级院(系)领导班子成员和专业负责人平均每人走访或联系用人单位不少于10家。通过访企拓岗深度掌握企业人才需求,建立常态化校地、校企合作机制,挖掘更多就业岗位,提升岗位利用率和访企拓岗实效性。
6.持续开展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各级人社部门要以“职引未来”为主题,开展“金秋招聘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高校毕业生留益来益”等系列招聘活动,加密线上线下招聘力度。各驻益高校要充分发挥校园招聘的主渠道作用,拓展实施“万企进校园”计划,主动邀请用人单位进校招聘,结合毕业生求职就业意愿,每周至少举办1场中小型专场招聘会,每月至少举办1场大型综合招聘会,努力为毕业生提供优质就业岗位信息。
7.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认真落实贯彻落实《湖南省大力支持大学生创业若干政策措施》(湘政办发〔2024〕42号)文件精神,按照“七个一”部署要求,扎实做好支持大学生创业各项工作。组织好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等赛事,促进创新创业项目成果转化。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数字经济、绿色经济、低空经济等多领域灵活就业,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 年。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带动就业2人以上(含创业者本人)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一次性1万元创业补贴。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2025年度全市发放创业担保贷款不低于3.7亿元。对大学生新创办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创业组织,吸纳劳动者就业满6个月后,可按吸纳本市劳动者人数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8.发布就业创业服务指引。各县市区要通过官网、官微等平台推送、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清单》《致高校毕业生的一封信》等服务指引。各驻益高校要聚焦本校2025届毕业生数量、专业特点,通过官网、官微等新媒体平台,发布《2025届高校毕业生学科专业生源信息册》,及时向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等用人单位推送。
(三)充分发挥政策性岗位吸纳作用
9.利用好基层就业政策。各驻益高校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挖掘基层就业岗位,有序开展“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招录,落实好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考研升学加分等政策。要统筹安排好教育教学与就业工作进程,确保有序开展、有效衔接,为毕业生离校前留出充足的求职择业时间。
10.稳定事业单位招聘规模。做好2025年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面向高校毕业生提供事业单位工作岗位。各县市区要统筹安排考试时间,结合实际开展自主公开招聘,尽快完成招聘工作。
11.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各驻益高校要密切军地协同,加强征兵工作站建设,加大征兵宣传进校园力度,积极配合兵役机关做好兵员预征预储和大学生精准征兵工作,进一步推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精准征集,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好退役后复学、升学、学费资助等优惠政策。
12.精准开展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各县市区各驻益高校要重点关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残疾等就业困难毕业生群体,落实“一对一”帮扶责任制,建立帮扶工作台账,实行“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管理,优先提供指导咨询、优先推荐就业岗位、优先组织培训和就业实习实践。对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按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四)树牢服务意识强化就业指导
13.加强生涯教育树立正确就业观。各驻益高校要将生涯规划相关课程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聚焦产业变化和社会需求通过职业培训课程等提升学生综合素养,将就业指导服务与各类实习实践、校园招聘等统筹组织,开展生涯规划等职业指导服务不少于4场次,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就业观,客观看待个人条件和社会需求,从实际出发选择职业和岗位,主动投身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小微企业就业创业。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聚焦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青年群体,每个县市区年内至少组织举办1期求职能力实训学员班。
14.强化就业见习提升就业能力。进一步扩大就业见习规模、规范就业见习管理,强化跟踪服务,开展见习对接活动,提高就业见习的规范性、知晓度和吸引力,帮助更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通过见习积累经验、及早就业,2025年,全市各级人社部门募集就业见习岗位不低于2500个,开展就业见习不低于600人。对符合条件的见习单位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 岁登记失业青年,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见习补贴标准可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20%,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 个月。
(五)接续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跟踪服务
15.有序做好毕业生数据衔接。各驻益高校在8月31日前对毕业生情况进行全面核实,认真落实毕业去向登记制度,建立校、系分级就业工作核查机制,严格审核毕业生去向信息和就业材料,确保数据真实。省教育厅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发2025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后,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压实“1131”(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帮扶责任,优化“1131”就业服务,认真落实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台账管理制度,准确把握就业监测指标内涵,定期对实名登记数据有效性进行核查。
16.开展档案服务。加强部门衔接,面向高校开展档案转递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落实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服务,确保档案安全有序转递。
(六)强化警示维护毕业生合法权益
17.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各县市区各驻益高校要积极开展政策护航、平等就业、权益维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按规定督促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维护高校毕业生合法权益。人社部门要会同公安等部门,依法打击“黑职介”、虚假招聘、售卖简历等违法行为,坚决治理付费实习、滥用试用期、拖欠试用期工资等违规行为。对存在就业歧视、欺诈等问题的用人单位,及时向高校毕业生发布警示提醒,增强毕业生防范求职风险意识。
18.建强用好就业公共服务载体。按照因需设立、多方联动的工作思路,各驻益高校要积极争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企业等资源,健全、完善职业指导(就业指导)服务站(中心、室、点)功能,把服务站建设成为运行有序、作用明显的就业公共服务载体。摸清学生求职、就业、培训需求,推进“政校企”联动,开展职业诊断、素质测评、政策宣传、咨询服务、心理辅导、职业指导、岗位推荐等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
19.落实“一把手”工程。各县市区和驻益高校要把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和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建立健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指导,分管负责同志靠前指挥、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切实压实工作责任。
20.强化工作统筹调度。教育部门从2025年3月起对各驻益高校毕业生去向落实率实行半月调度,5—8月结合实际,进行适时调度。人社部门从7月开始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服务攻坚,对各县市区工作进展实行“一周一调度”,并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对工作进展慢的县市区或高校重点督促,并提供政策和业务支持。
(二)提高保障水平
21.强化就业保障。各县市区要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按规定落实各项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做到应补尽补、应发尽发。各驻益高校要认真落实毕业生就业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要求,按照毕业生学费的1%安排落实就业资金,按照毕业生人数的1:500比例配齐配强就业指导人员,鼓励在院(系)设立专职就业指导人员。
22.强化就业安全教育。各县市区和驻益高校要在就业指导服务中加强就业安全教育和诚信教育,及时发布招聘求职陷阱提示,防范“黑职介”“培训贷”“电信诈骗”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密切关注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舆情,完善应对预案,及早化解苗头风险,确保就业安全意识入脑入心。
(三)强化跟踪问效
23.开展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和驻益高校要加强对二级院(系)开展就业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完善就业风险防范机制,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推动工作落实落细。
24.加强宣传总结。各县市区和驻益高校要用好主流媒体及新媒体、新平台的宣传阵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持续开展就业典型事例、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人物总结宣传和重大成效推广,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此件主动公开)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