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从2021年1月起,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和要求,区财政局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组织全区19个行政事业单位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通过网络及现场指导,及时解决各单位在报表填报中遇到的问题,并做好报表及相关材料统计上报、审核汇总等工作。目前,全区2020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已顺利完成。
截至2020年末,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34.55亿元, 负债总额1.53亿元。通过此次资产报告编报工作,摸清了全区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本情况,完善了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区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使国有资产得到增值、保值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