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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益阳高新区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及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3 16:35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高新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

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

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及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益阳高新区管委会

 

一、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益阳高新区紧紧围绕确定的工作目标与任务,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财政改革,不断强化财政管理,加强收入征管,提升管理绩效,促进民生改善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圆满完成了2019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9.22亿元(主要收入构成见图),为年度预算(调整预算,下同)的 100.29%,比上年增长6.31%。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37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0.1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新增债券转贷收入、调入资金、上年结余等,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14.0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1亿元,为年度预算的99.01%,比上年下降14.57%2019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加上解支出、债务还本支出等,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3.6亿元。地方财政公共预算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结余0.47亿元,结转下年使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89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1.47%,比上年下降28.42%。基金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专项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余等,政府性基金总收入为13.24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2.43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29.49%,比上年增长40.34%。基金预算支出加上解上级支出、调出资金等,政府性基金总支出为13.03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后,当年结转结余0.21亿元,转入下年统筹使用。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0.68亿元(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为年度预算的97.51%,增长8.26%,社会保险基金上年结余0.82亿元。区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0.53亿元,为预算的87.28%。收支相抵结余0.97亿元。

(四)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19年末,高新区政府性债务余额为58.8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一类债务)56.29亿元,对比上年新增专项债券7.26亿元;政府负有救助责任的债务(三类债务)2.51亿元,比上年减少0.2亿元。全年纳入财政预算的地方政府债务支出2.5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付息0.62亿元,专项债务付息0.94亿元,隐性债务化解资金1亿元。

回顾过去一年的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工作,主要有以下成绩和工作亮点:

(一)财政收入量质齐升。一是财政收入持续增长。财政总收入完成19.22亿元,比上年增长6.31%面对大规模减税降费、优化财政收入质量等多重挑战,高新区通过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培植财源,强化收入征管,全面完成年度预算任务,如考虑压减非税收入(减少收入1.64亿元)和减税降费(减少收入1.9亿元)等因素的影响,全年同口径财政总收入达22.76亿元,同比增加4.68亿元,增长25.89%,其中,税务局在消化减税降费1.9亿元基础上,净增收2.78亿元(实际增收4.67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37亿元,比上年增长14.73%(按照湘财库〔201914号文件“收入通报和考核”确定原则计算)。其中:地方税收收入8.9亿元,比上年增加1.49亿元,增长20.19%二是收入质量大幅提升。高新区非税收入完成数由20174.77亿元压减到2019年的1.47亿元,压减3.3亿元,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从71.76%提升到92.32%,提高20.56个百分点, 2018年、2019年税收收入大幅增长(201823%,工业税收17.31%201918.54%,工业税收增长22%以上),非税收入大幅压减,财政收入质量大幅提升,实现财政经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发展。

(二)向上争取资金创历史新高。加强政策研究,及时了解学习中央、省、市政策,研读财政部、财政厅年度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把握财政资金扶持方向,不断加强沟通联系,精心策划包装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资金。2019年,高新区加大项目申报和组织力度,有针对性的争取资金,全年向上争取资金10.87亿元,比上年增加5.85 亿元,增长116.3%,其中:土地储备、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7.26亿元,同比增加5.5亿元,增长312.5%。上述资金的争取,保障了重大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也有效缓解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和政府偿债压力。

(三)服务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充分发挥财税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支持园区重点项目建设,支持产业项目高质量发展。一是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增值税税率下调、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扩大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提高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共减轻企业和社会税费负担上亿元,缓解了园区企业在资金上的压力,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二是全力支持招商引资、产业发展。2019年共计拨付财源建设资金、产业扶持及科技创新资金、项目建设扶持资金2.37亿元,支持重大项目引进、科技创新发展、产业转型升级与质效提升,扶持补助企业近百家(详见附表)。三是着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发挥投资拉动效应。财政统筹安排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债券资金12.08亿元,用于园区土地储备、棚户区改造、PPP项目推进等基础设施建设。

 

2019年区财政支持园区企业发展拨付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企 业 名 称

扶持金额

扶持内容

橡塑、三一或传化物流

5,000

项目建设扶持资金

三一集团

4,945

分公司2042万、三一汽车2196万、三一中阳707

中科宇能

2,329

项目建设扶持资金

益康达

1,842

项目建设扶持资金

灏森新材料

1,106

项目建设扶持资金

金博碳素

1,000

产业扶持、科技创新资金

橡塑集团

2,042

项目建设扶持资金

德荣医疗

816

财源建设资金

旺佳杭萧

671

项目建设扶持资金

兴盛投资

797

财源建设资金

铍尔纳

480

项目建设扶持资金

伟源科技

334

项目建设扶持资金

开元同济

213

财源建设资金

金博、科力远等112家企业

1,548

自主创新等奖励

恒瑞、碧桂园等77家企业

360

财税贡献奖励

零散企业

181

艾迪奥、国联、伟旭、湘巧、红光等5

   

23,664

 

(四)预算管理改革继续深化。一是进一步规范预算收支管理。出台了《益阳高新区财政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调整、结算和决算、绩效和监督等事项进行了更为清晰的界定和优化,明确了部门职责和审批权限,规范了财政资金审批程序,优化了资金拨付流程,努力实现了财政分配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制定了《预算执行进度定期通报制度》、《公务卡刷卡率执行进度定期通报制度》等文件,督促预算单位规范使用财政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二是严控预算追加。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的通知》,明确“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能支出”的原则,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提升了财政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三是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对标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全面公开预决算内容。2019年政府预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全部在区财政网站公开。

(五)财政投资评审管理积极推进。以“降低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为目标,推进评审关口前移,加大重心前置力度,投资评审向设计阶段延伸,从严控制招投标阶段预算造价,遏制高估冒算,从源头控制造价。姚家湾黑臭水体综合治理项目初次申报概算金额5000万元,区财政多次组织专家及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调查分析,对设计方案提出优化建议,最终审定金额为2560万元,节约资金2440万元;东部产业园新建污水处理厂,估算工程投资上亿元,区财政聘请拥有市政排水工程甲级资质的中机国际进行现场调研发现,目前东部新区污水厂现状污水处理量有富余能力,仅需建设泵站并建设压力管接至污水检查井便可满足污水处理要求,优化设计后,估算工程投资为700万元,大幅节约资金;陆家坡路(银城大道-雪花湾路)和如舟路(鱼形山路-晏家村路)的雨污管道开挖及回填部分工程,区财政通过现场勘查,在满足设计规范要求的前提下,聘请专家论证,改分槽开挖为同槽开挖,仅此一项,优化节约资金约800万元。严格控制建设标准和规模,坚持现场踏勘,为项目实施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财政投资项目决策上的盲目性。乡村振兴道路项目初次送审预算金额约17000万元,区财政通过实地调研,并召开专题调研会的方式,从材料选取、绿化高度及间距、土石方调配、路灯类型及间距等方面提出设计优化建议,最终审定金额为8925万元,节约资金约8075万元;谢林港河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初次送审预算金额为1698万元,经区财政现场踏勘,发现设计单位未考虑畜禽退养政策,在禁养限养区内设计了大量净化处理猪舍废水的沼气池、干粪棚等,财评中心提出对设计方案进行会商优化,最终审定金额609万元,节约资金1089万元;兰岭路(花亭路-新园路)道路工程送审预算金额为2728万元,经区财政现场踏勘复核,发现预算单位把已完成的231m道路土石方工程及混凝土路面工程量计入了预算,最终审定1790万元,节约资金938万元。2019年完成财政投资评审项目187个,累计评审金额164262万元,审减24259万元,审减率达14.77%

(六)推动三大攻坚战取得新进展。继续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确保风险隐患得到有效控制,脱贫攻坚成效持续显现,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一是债务风险防控取得重大进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决策部署,积极采取措施,抓建制防风险,债务管理取得明显成效。建立制度,成立了以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任组长的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债务风险防控的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协调机制,出台《益阳高新区贯彻落实湘发〔201818号文件有关政策措施的任务清单(2019年)》,明确部门单位工作责任,从源头上防控债务风险。规范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将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列入相应预算安排,2019年预算安排拨付债务还本付息支出2.56亿元,确保到期债务及时足额偿还。有序化解隐性债务,财政预算安排化债资金1亿元,集团公司筹资1.53亿元,全面完成 2019年隐性债务化解任务。当好参谋,规范融资行为,以上级文件和负面清单为依据,深入剖析PPN发行的利弊,分析数据,暂停中期票据发行,有效防控债务风险。积极争取债券资金,2019年高新区申报审核通过债券需求24.25亿元,成功发行专项债券7.26亿元。全力实施“六个一批”,严格执行国办函〔201940号文件要求,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确实难以偿还的到期隐性债务,分类实施“六个一批”,缓释债务风险,目前,已成功置换隐性债务410.66亿元,正在协商联系的还有3家银行,拟置换债务627.04亿元,主动加大指导协调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债务全部平滑到位。促进平台公司转型发展,拟定《支持高新投资集团发展的意见》,划转最优质资产到集团公司,支持集团公司做实资本做优资产,增强防范债务风险能力。二是脱贫攻坚继续推进。全面强化基础工作,紧跟上级政策及规范管理的要求,从公示公开、资金拨付、账务处理、绩效管理、项目库管理及监督检查等方面着手,大力夯实各项基础工作。全面兑现扶贫政策,紧扣“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严格落实中央、省、市要求,大力支持产业、金融、就业、危房改造、健康、教育、兜底、饮水安全等扶贫举措推进,2019年共计安排扶贫政策兑现方面资金1656万元,其中:产业扶贫696万元、农村饮水安全改造466万元、健康扶贫216万元、危房改造112万元、教育扶贫29万元、金融扶贫贴息资金21万元、就业扶贫16万元、对口帮扶安化100万元,通过一系列扶贫举措推进,贫困群众收入大幅增加,目前,全区493995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已脱贫480970人,贫困发生率降至0.05%。全面支持民生发展,安排民生发展资金5233万元,其中耕地地补贴、粮食规模经营及家庭农场等涉农资金502万元,低保、兜底等困难群众补助资金831万元,乡村振兴资金3900万元。三是污染防治取得重大进展。区财政支持污染防治攻坚战投入资金7342万元,增长718.1%,其中:投入5705万元用于姚家湾及谢林港镇黑臭水治理;投入1400万元用于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投入900万元,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投入750万元用于禽畜退养,严控源头污染;投入400万元用于河湖清“四乱”工作。目前,高新区水环境质量状况大幅改善,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质量大幅改善。

(七)预算绩效管理纵深推进。2019年,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为引领和契机,以绩效目标申报和绩效评价为手段,全方位、多层次推进绩效自评、绩效跟踪监控、重点评价,强化绩效评价问题整改,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和预算调整的重要依据,在区属预算单位逐步形成了“花钱必问效”的浓厚氛围。特别是在重点绩效评价方面,触及预算单位管理的薄弱环节,2019年对畜禽整治、梅林路道路工程、奥林匹克4A级景区无线覆盖等9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69亿元,绩效评价发现:畜禽整治项目实施过程中生猪退养工作审核把关不严,补助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把不应纳入补助范围的棚屋、仓库计算在补助范围内;梅林路道路工程质量把控不严,部分路段路面多处开裂、路基沉降严重,严重影响了道路使用功能;奥林匹克景区无线覆盖项目日常监管不到位,无线网络发生故障后维修不及时,连续几个月公园内无线网络无法正常使用,维修后部分区域无线信号强度不足、网速较慢。上述问题,已要求各相关预算单位在规定时限内予以整改,通过绩效评价,促进预算单位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单位支出责任,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八)财政监督持续加强。一是全面落实巡视整改要求。区财政联合相关部门开展2017-2018年区内公务出行管理情况专项监督检查,收回违规报销出差补助10.09万元,促进了区内公务出行规范化。二是加大专项治理力度。2017-2018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情况进行专项治理,追缴收回虚报冒领的优抚资金4.487万元,清退城市低保对象162人,建立惠民惠农政策长效机制。三是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对周立波故居管理所2018年会计信息质量、三公经费、政策执行等情况进行检查,追缴非税收入3.62万元,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四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年环保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五是规范村级财务管理。2018年村级财务收支状况、资产负债情况、专项资金使用、财务管理、村级监管等进行监督检查,推进村级财务建章立制,完善财务制度。

(九)审计整改、人大监督效果明显。一是认真整改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牵头制定了整改实施方案,多轮联系沟通市审计、市人大汇报整改情况,撰写整改工作报告,取得了显著效果,审计整改工作获得市人大常委认可,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全票通过高新区整改方案。二是主动接受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做出的各项决议、审查意见。严格按《预算法》规定时限,及时将2018年财政决算方案、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2019年预算调整方案、2020年预算方案等提交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审查,虚心接受市人大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严格按规定,及时将市人大批准的财政预决算方案、预算执行情况、财政政策法规、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等情况在网上向社会公示。

总的看,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较好,财政收入量质齐升,“三保”支出全面保障,政府债务风险可防可控,财源建设成效显著,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财政改革发展工作取得新进展。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运行仍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传统财源发展趋缓,财政持续增收困难;收入结构不够合理,工业税收占比有待提高,财源培植任重道远;财政可用财力有限,招商项目要价高,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大,收支矛盾比较突出,预算平衡压力较大;财政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政府债务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0年高新区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支持产业建设,支持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改善民生,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财政预算管理制度,为建设“实力、智力、活力、魅力”高新提供财力支撑和制度保障。

贯彻上述指导思想,2020年预算编制着重把握以下原则:

一是依法依规,严格遵守《预算法》,坚持量入为出,确保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二是防控风险,加强财政收支分析研判,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三是保障重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重大部署安排预算;

四是开源节流,注重财源培植、增强后劲,同时强化过紧日子的思想,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清收结余结转资金、严查违规支出,勤俭节约办事业,精打细算过日子;

五是绩效为先,强化全面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加强预算执行监管,确保每一笔资金花得安全、用得高效;

六是民生为重,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持续加强民生保障,守住民生底线。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20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6%以上的增幅安排。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1.77亿元,对比上年预计增长13.22%;预计实现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亿元,增长6.09%,其中:地方税收收入10.21亿元,增长14.81%,非税收入0.79亿元,下降46.48%。上划中央收入预算8.34亿元,增长22.99%;上划省级收入预算2.42亿万元,增长16.92%

地方财政收入 11亿元,加上返还性收入1.49亿元、一般转移支付收入0.3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2亿元,减上解支出3.67亿元,区级可用财力预计为11.14亿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使用当年财力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14亿元,比上年增加1.54亿元,增长15.33%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46万元,国防支出3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139万元,教育支出10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00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6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32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5928万元,农林水支出593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20万元,资源勘探等信息支出2546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7万元,住房保障性支出71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82万元,预备费2500万元,其他支出8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62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11.8亿元,对比上年预计增长100.5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1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0.8亿元;基金预算收入减调出资金 2亿元,减上解城建资金0.8亿元,当年可用财力9亿元。基金预算支出安排9亿元,比上年下降27.61%。其中:城乡社区支出7.81亿元,专项债务付息支出1.19亿元。当年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 0.72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0.23亿元,财政补贴收入0.49亿元,加上年结余0.97亿元,社保基金收入合计1.69亿元。社保基金支出预算0.66亿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支出0.6亿元,大病保险支出0.06亿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03亿元。

2020年财政预算支出安排突出支持高质量发展,积极落实创新、改革、发展等指导意见,科学配置财力,重点投向提升经济质量、债务风险防控、生态治理、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更好发挥财政调控保障、资源配置作用:一是足额确保“三保”支出的资金需求。坚持把三保放在财政支出的优先位置,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工资、民生等政策。全年安排三保支出3.71亿元,在保工资、保运转的同时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二是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安排3.28亿元用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三是支持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安排财源建设、产业扶持及科技创新资金、项目建设扶持资金、产业投资引导基金6.57亿元用于支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培植财源、税源。四是支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安排6.26亿元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乡村振兴,提高园区可承载能力,支持城乡融合发展。

三、聚焦发展、服务大局,做好 2020年财政工作

(一)加强财源培植,夯实财政增收基础。牢固树立“经济决定财政”的理念,支持壮大支柱财源,增加速生财源,挖掘潜在财源,做强地方财源,逐步构建多点支撑、重点带动的财源体系。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中小微企业以及促进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财税优惠政策,通过财税杠杆增强财政扶持的精准性。加大产业发展资金投入力度,安排财源建设资金、产业扶持及科技创新资金、项目建设扶持资金3.15亿元,大力支持招商引资、项目引进,巩固现有财源,拓展增量财源,构建经济发展与财源建设良性互动机制。安排资金2亿元,设立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扶持重大关键技术产业化,引导社会资本增加投入,有效解决产业发展投入大、风险大的问题,有效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和重大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

(二)加强预算收支管理,推动财政平稳运行。一是加强收入管理。严格贯彻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依法组织收入,加强经济财政形势的分析研判,把握和增强收入管理的前瞻性、系统性,落实湘财预〔201834号、湘财库〔201914号两个文件精神,做实地方财政收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二是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执行人大审查批准的预算,加强预算批复下达管理,压实预算单位主体责任,加快支出进度,加强预算执行监管,强化全面绩效管理,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将绩效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预算单位,确保每一笔财政资金花得安全、用得高效,对预算执行与绩效目标严重背离的部门和单位及其责任人提请追责问责。

(三)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风险与促发展并举。一是持续强化债务风险管控。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管控债务规模、规范债务管理、防范化解风险的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有序化解隐性债务;二是全力实施“六个一批”。严格执行国办函〔201940号文件要求,积极对接银行机构,对符合条件、确实难以偿还的到期隐性债务,全力实施“六个一批”,缓释债务风险。三是有序加快土地出让。土地出让收入是推动项目建设、化解隐性债务的主要资金来源,要加大力度组织拟供商业用地尽快挂牌出让;四是加强建设项目管控。政府建设投资要量力而行,建设项目充分论证财政承受能力和资金筹措方案,涉及财政资金安排的项目,明确分年度财政安排额度,并纳入预算;涉及举债融资项目,严格评估项目现金流和收益情况,制定资金平衡方案,依法合规落实各项资金来源和偿债责任。

(四)加强民生保障,守住民生底线。坚持民生优先导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做好民生工作,持续加强民生保障,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高新区发展建设的成果最大限度地惠及全区人民。一是不断加大扶贫投入。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推进产业扶贫政策落实,巩固脱贫成果。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努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二是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创业,着力提高教育、医疗、文化和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织密托底的民生“保障网”,守住民生底线,让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五)加强立项争资,助推园区重大项目建设。当前环境下,推动高新区发展,离不开上级政策、资金和项目等支持,立项争资工作争来的都是“真金白银”,可以缓解区级财政压力,对促进全区重大项目建设具有巨大推动作用。要突出抓好棚户区改造、土地储备、高铁建设、污水治理、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方面立项争资工作。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多跑多汇报,多方面争取更多项目和资金,为发展争取更多项目支撑。要强化项目的谋划、包装、推介、激励等机制,立足资源与产业优势,围绕国家、省产业政策,精心谋划、筛选储备一批战略性、有规模、上档次、后劲足的项目,建设好争资立项项目库,科学做好项目的可研、环评等前期工作,努力争取一批项目纳入省、市支持范围,助推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

(六)坚持监督先行、促进财政管理。进一步健全财政监管机制,强化财政监督检查职能,严肃财经纪律,提升监督管理新质效。将监督检查与纠偏纠正相结合,对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规范,注重用规章制度来规范财务管理,从源头上防范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扎实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加大对重点项目、扶贫资金以及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推进财政信息公开,积极推进财政专项资金、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公开,着力打造阳光财政。

(七)加强财政干部业务、政策、理论培训,增强履职尽责能力。加强财务人员培训,组织镇(街道)、各部门财务人员参加省、市财政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纪律意识,增强财务人员责任感和执行力。进一步创新学习培训方式,拓展平台,丰富内容,扩大对象,提升效果。加强财政政策和理论学习,增强主动性和前瞻性,提高把握大势和宏观分析的能力。强化创新意识,积极转变思维和观念,敢闯敢试,敢担当敢作为,增强履职尽责能力。


附件:2020年高新区地方财政预算方案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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