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社会事务管理局共有工作人员35名,其中区机关编制21名,谢林港镇编制5名,聘用人员9名。
二、单位职责职能
负责组织协调区内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居民住房安置工作,承担区农村居民住房安置和社会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区内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民政、民族宗教、红十字会、农村工作等社会事业管理;负责政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社会稳定、应急、普法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农业、林业、农村水利、河长、扶贫、武装、教育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动物防疫、保障房管理工作。
拆迁安置部(归口社会事务管理局管理)
负责编制年度征地拆迁进度计划、安置计划、失地少地农民社保计划;负责国有、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公告发布和补偿、安置工作;负责起草集和国有土地征收过程中需司法强拆房屋的相关法律文书、受理群众的征拆投诉、解答群众对征拆的咨询;负责对乡镇(办事处)征拆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规划控制区段村(居)民建房台账管理、资格审核、建设组织与管理工作;负责安置小区住房与配套建设实施,协调已建成入住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三、单位财政拨款预算公开内容
1、部门2019年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2019年财政拨款总表
3、部门2019年收入总表
4、部门2019年支出总表
5、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部门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0、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四、单位财政拨款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19年度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5065.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65.76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拨款5065.7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5065.76万元,具体安排如下: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65.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01万元,国防支出1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916.8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5.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2.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4.8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00万元,农林水支出1635万元。
(三)2019年度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65.7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374.62万元(人员经费242.55万元、公用经费132.07万元),主要用于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工资、津贴、离退休费、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等人员支出和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4691.14万元,主要项目为:雪亮工程等公共安全支出875.81万;抚恤、低保、困难群众救济、殡改等社会保障支出1223万元;公卫、计生等卫生健康事务支出258.77万;畜禽污染整治等节能环保支出400万;扶贫、水利工程建设等农林水事务支出1635万。
(四)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用于赴国(境)外开展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项目的谈判、磋商,以及参加上级组织的赴国(境)外开展财税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活动而产生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10万元,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单位车辆日常运行维护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