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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高新区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财政分局)
发布时间:2019-03-28 14:10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高新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

一、部门主要职责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主管全区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运用财税政策,提出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建议;拟订乡镇财政管理体制。

2、拟订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3、负责管理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预算;向人大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5、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制度,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6、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

7、负责拟订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统一的经费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8、负责办理和监督区财政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区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0、贯彻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

11、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12、监督检查财税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13、承办区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局机关内设有5个股室,组织机构稳定。5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含人事股、会计股)、预算股(含国库股、行财股、国库集中支付中心、非税局、企业股、综合股)、乡财局(含经建股、政府与社会资本管理股、农业股、综改办、农开办)、监督股(含社保股、金融债务股)、财评中心和政府采购办(含绩效管理股、行资股)。

二、包括本部门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830.69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0.74万元,其中:机关服务7.92万元;行政运行(财政事务)251.17万元、信息化建设(财政事务)100万元、其他财政事务支出20万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6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1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0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40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3.99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9.5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41万元。

4、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50万元。

5、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150万元。

6、住房公积金13.55万元。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0.96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310.69万元(人员经费206.91万元、公用经费103.78万元),主要用于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工资、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项目支出520万元,其中:用于局机关建设项目支出120万元(信息化建设100万元、电力改造20万),主要用于加强局机关财政信息化建设和电力安全;用于区级项目管理支出400万元(投资评审服务费200万元、绩效评价服务费50万元、一事一议奖补150万元),主要用于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区级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进行评价审查、对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加快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等工作。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830.96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均为财政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较2018年预算安排增加306.66万元,主要原因是由财政负责的区级项目支出纳入机关财务,区级项目支出增加400万元,主要用于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区级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进行评价审查、对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加快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等工作。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万元,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万元,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03.78万元,较上年减少4.1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合理减少局机关日常经费开支。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0万元,其中:货物类92万元,工程类20万元,服务类18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益阳高新区2019年预算公开表(财政分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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