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
益阳市朝阳街道办事处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2022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2022年财政拨款总表
三、部门2022年收入总表
四、部门2022年支出总表
五、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纵向)
七、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横向)
八、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2022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十二、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街道和社区区域化党建,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负责辖区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
(2)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市、益阳高新区关于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负责优化发展环境、采集企业信息、服务辖区企业、促进项目发展等工作,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3)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服务等领城相关法规政策。
(4)实施综合管理。负责区级部门向街道派驻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辖区内城市管理、文明创建等综合性管理工作。承担街道生态环境保护、物业监管相关工作职责。
(5)维护公共安全。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等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辖区社会稳定等。
(6)监督专业管理。管理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对辖区内各类专业执法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7)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社区居民等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区域发展服务。
(8)指导社区自治。指导社区居委会建设,健全社区自治平台,组织驻区单位和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
(9)完成益阳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益阳市朝阳街道办事处内设:党政办、党建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财政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等部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益阳市朝阳街道办事处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益阳市朝阳街道办事处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59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拨款预算收入2592.9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680.7万元,增长35.60%,主要原因是:1、由于社区运转经费增加,所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由878.1万元增加到1323.74万元;2、由于2022年新增大海塘社区金塘小区山体护坡工程,所以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由5万元增加到135.8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259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8.75万元,其中:人大事务5万元,行政运行602.32万元、机关服务46.8万元、政务公开审批19.00万元、信访事务60.00万元、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67万元、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8万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0.63万元;国防支出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0.00万元;教育支出1.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3.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4.3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0万元;农林水支出3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5.8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680.7万元,增幅35.60%。主要原因是:1、由于社区运转经费增加,所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由878.1万元增加到1323.74万元;2、由于2022年新增大海塘社区金塘小区山体护坡工程,所以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由5万元增加到135.8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59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8.75万元,占31.96%;国防支出3万元,占0.12%;公共安全支出10万元,占0.39 %;教育支出1万元,占比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3.74万元,占比51.05%;卫生健康支出74.35万元,占比2.87%;城乡社区支出130万元,占比5.01%;农林水支出37.2万元,占比1.43%;住房保障支出49万元,占比1.8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5.86万元,占比5.2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951.54万元,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工资、津贴、离退休费、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等人员支出和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641.36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转、人大工作、政务大厅、信访维稳等方面;国防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武装工作等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工作等方面;教育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校车安全工作等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9.3万元,主要用于社区运转及惠民资金等方面;卫生健康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计生工作等方面;城乡社区支出130万元,主要用于查违拆违等方面;农林水支出37.2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等方面;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5.86万元,主要用疫情防控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54.8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6.1万元,增长20.27%。主要原因是职能调整,人员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较2021年增加0.1万元,增长5.26%,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预算增加0.1万。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0会议,人数0人;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开展0培训,人数0人;拟举办0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按照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时,本部门将所有预算资金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实现了整体支出及单位项目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申报。二是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三是做好绩效自评和结果公开。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2022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2022年财政拨款总表
三、部门2022年收入总表
四、部门2022年支出总表
五、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纵向)
七、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横向)
八、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2022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十二、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