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
益阳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2022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2022年财政拨款总表
三、部门2022年收入总表
四、部门2022年支出总表
五、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纵向)
七、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横向)
八、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2022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十二、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益阳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全区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权限范围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计量器具的许可管理。负责权限内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行政许可。负责权限内药品流通环节的行政许可。依委托负责权限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行政许可及备案。负责权限内特种设备、计量器具的行政许可及备案。
(4)负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区市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组织查处违法行为。
(5)依委托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委托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调查。依委托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6)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7)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推进质量强区战略并组织实施。协助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协助缺陷产品召回工作。
(8)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全区监督抽查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管理。
(9)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协助、配合、参与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调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1)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等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备案和监督管理。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12)负责权限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和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以及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3)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依职责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14)负责权限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处置工作。
(15)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6)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发布工作,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
(17)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18)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区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有关活动。
(19)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
(20)负责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负责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2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2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益阳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关股室15个:办公室、人事股、监察室、财务股、政策法规股、网络交易和市场信用监管股、计量与标准化股、知识产权股与广告监管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质量发展与安全监管股、食品安全监管股、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股、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监管股、政务服务股。基层监管所四个:谢林港监管所、朝阳监管所、东部产业园监管所、鱼形山监管所。执法大队一个: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益阳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益阳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615.1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582.4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32.65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5.46万元,增长2.24%。主要原因:因政策性普调工资津贴增加了人员经费,增加了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制式服装等经费。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615.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6.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7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5.46万元,增长2.24%。主要原因:因政策性普调工资津贴增加了人员经费,增加了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制式服装等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615.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6.58万元,占71.6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8万元,占16.46%;卫生健康支出123万元,占7.62%,住房保障支出69.73万元,占4.31%。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237.46万元,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工资、津贴、离退休费、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等人员支出和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377.65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91.65万元,主要用于购置两台执法执勤用车、为有执法证的干职工购置制服、打击传销、消费维权、知识产权等市场监管事务;市场主体管理支出49万元,主要用于推进企业便利化改革和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信息化建设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商事制度改革;质量安全监管支出107万元,主要用于质量强市战略以及产品质量监管、计量、特种设备监管、农产品质量追溯认证等质量技术监督事务;食品安全监管支出9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农产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检测及专项整治等食药监事物;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创文创卫工作。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12.9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9.82万元,下降8.5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退休人员,在职人员减少,从而公用经费计算基数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较2021年增加2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需要购置两台新车。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0会议,人数0人,内容为0;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开展0培训,人数0人,内容为0;拟举办0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9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49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615.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7.46万元,项目支出377.65万元。纳入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50万元,其中质量安全监管60万元,项目内容为产品质量监管、计量、特种设备监管、农产品质量追溯认证等质量技术监督事务。食品安全监管90万元,项目内容为食品、农产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检测及专项整治等食药监事物。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2022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2022年财政拨款总表
三、部门2022年收入总表
四、部门2022年支出总表
五、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纵向)
七、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横向)
八、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2022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十二、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