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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高新区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财政分局)
发布时间:2020-09-10 14:40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高新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 财政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主管全区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运用财税政策,提出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建议;拟订乡镇财政管理体制。

(二)拟订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负责管理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预算;向人大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五)制定国库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

(七)负责拟订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统一的经费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区财政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区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贯彻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

(十一)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二)监督检查财税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三)承办区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局机关共有在职人员24,其中在职在编15人,部聘5,集团公司借用4人。下设6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预算股(含国库股、行财股、国库集中支付中心、非税局、企业股、综合股)、乡财局(含经建股、政府与社会资本管理股、农业股)、监督股(含社保股、金融债务股)、财评中心(含政府采购办)、绩效管理股(含资产管理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财政分局部门决算包括:益阳市财政局高新区分局部门决算。

序号

单位名称

1

益阳市财政局高新区分局

 

第二部分  财政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以上公开的表8无数据,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财政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财政分局2019年度收入总计624.9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89.49万元,增长86.30%;支出总计581.7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23.64万元,增长62.45%。主要原因:由财政负责的区级项目支出纳入机关财务,区级项目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区级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进行评价审查、对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等。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624.92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581.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1.32万元,占 56.95%;项目支出250.44万元,占43.05%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24.9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89.49万元,增长86.30%;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81.7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23.64万元,增长62.45%。主要原因:由财政负责的区级项目支出纳入机关财务,区级项目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区级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进行评价审查、对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等。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24.9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89.49万元,增长86.3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81.7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23.64万元,增长62.45%。主要原因:由财政负责的区级项目支出纳入机关财务,区级项目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区级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进行评价审查、对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3.74万元,占55.65%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9万元,占2.28%212城乡社区支出230.84万元,占39.68%221住房保障支出13.89万元,占2.3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0301行政运行支出78.02万元,主要用于绩效奖金、住房公积金等工资福利支出。

2.2010303机关服务支出7.92万元,主要用于伙食补助费。

3.2010601行政运行支出196.1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其他工资福利、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费用支出。

4.2010605财政国库业务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支出。

5.2010607信息化建设支出19.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维护、机关信息化建设等方面。

6.2010699其他财政事务支出15.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财政事务的办公费、印刷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方面。

7.2013201行政运行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高层次人才补助。

8.2013299行政运行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高层次人才补助。

9.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0.95万元,主要用于党建工作相关的办公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0.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0.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相关的办公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79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11.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30.84万元,主要用于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区级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进行评价审查、对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等。

12.2210201住房公积金财政拨款支出13.8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1.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71.1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救济费、助学金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支出60.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

八、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2.66万元,完成预算的26.6%,均为公务接待费支出。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66万元,均为公务接待费支出。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公务接待费增加。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0台。

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2.6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接待195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度收入决算数较2019年收入预算数少205.77万元,2019年度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预算支出数减少248.93万元。主要原因是全区加快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等一事一议项目纳入局机关预算,实际由具体负责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支付。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22万元,较上年54.87万元,降低47.68%,主要原因是将IT运维服务、邮电费、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等信息化建设支出纳入局机关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采取分散采购的方式,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的采购金额均未达到限额标准。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单价100万正以上专用设备0(套)。

(五)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9年度,我局按照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部门实际情况,不断完善财务基础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依法、有效的使用财政资金,加强资产管理、杜绝资产流失,严控各项经费支出,在预算范围内较好的完成了部门职能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益阳高新区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财政分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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