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2017年全区完成财政总收入168841万元,为年初预算169400万元的99.67%,比上年同期增加10510万元,增长6.64%。
分部门完成情况:区国税分局完成56472万元,为年初预算56300万元的100.31%,比上年同期增加7765万元,增长15.94%;区地税分局完成68241万元,为年初预算68100万元的100.21%,比上年同期增加8593万元,增长14.41%;区财政分局完成44128万元,为年初预算45000万元的98.06%,比上年同期减少5848万元,下降11.70%。
与全市其他区县(市)比较情况:财政收入总量排名第二,低于赫山;增幅排名第八,主要是由于我区主动调整收入结构,提高收入质量,压减非税入库导致;国税增幅排名第五,地税增幅排名第四。
二、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全区累计完成一般预算支出10568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1201万元,下降16.71%。其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15万元,增长5.99%;公共安全支出2625万元,增长38.01%;科学技术支出940万元,下降34.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36万元,增长9.0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45万元,下降51.0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8476万元,增长77.18%;农林水事务支出3656万元,增长24.4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26981万元,下降49.13%;住房保障支出2526万元,下降75.16%。
三、预算执行主要特点
1、收入增幅较快,收入质量明显提高
一是财政总收入继续保持增长。全年完成财政总收入168841万元,总量比上年增加10510万元。财政收入增幅达6.64%,为近年来较高值,比2015年、2016年分别提高5.6个百分点、1.38个百分点。
二是收入质量明显提高,税收占比为五年来新高。全年完成税收收入121153万元,比去年增加15940万元,税收增幅达15.15%,比2015年、2016年分别提高16.6个百分点、6.81个百分点,比近五年平均值高7.45个百分点;税收占比达71.76%,为近年来最高值,比2015年、2016年分别提高6.81个百分点、5.30个百分点,比近五年平均值高3.73个百分点(详情见下图一)。
三是税收收入增长较快。国地税征收收入增幅明显高于往年,税务部门征收合计124600万元,增幅14.99%,分别比2015年、2016年高3.8个百分点、6.96个百分点;主要税种增长明显,增值税(含营业税同口径比较)、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分别入库49532万元、17053万元、12597万元,增幅分别为9.98%、39.95%、33.91%。主要税种占财政收入比重为46.99%,为近五年最高值(详情见下表一)。
高新区近五年主体税种入库情况表(表一)
单位:万元
税种 |
2013年12月 |
2014年12月 |
2015年12月 |
2016年12月 |
2017年12月 |
增值税(含营业税) |
40839 |
40488 |
39616 |
45036 |
49532 |
企业所得税 |
10885 |
11703 |
10985 |
12185 |
17053 |
个人所得税 |
4060 |
3936 |
4722 |
9407 |
12597 |
主体税种小计 |
55784 |
56127 |
55323 |
66628 |
79182 |
主体税种占比(%) |
41.22 |
37.70 |
36.78 |
42.08 |
46.90 |
2、规模工业税收保持增长,主要企业贡献较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税收22455万元,增长6.69%。前20强的企业税收占规模工业税收的80.27%,增长较快的如三一中阳、金博碳素、凯迪绿色、艾迪奥电子、浩森胶业、大明机械、金明有色相比去年分别增加504万元、901万元、231万元、337万元、156万元、265万元、197万元,增幅分别达到16.22%、75.52%、148.08%、72.16%、41.27%、552.08%、492.50%。金博碳素、浩森胶业、艾迪奥主要由于产品创新、产能扩大导致销售增长,产品供不应求;三一中阳、大明机械主要由于整个行业回暖导致销售增长。
3、建安房地产业税收大幅增长。2017年建安房地产业完成税收46366万元,占财政总收入比重为33.40%,比上年增加11940万元,增长34.68%,增幅为近年来新高,比近五年平均值高22.58个百分点,分别比2015年、2016年高39.24个百分点、15.29个百分点(详情见下图二)。
行业税收增量部分主要由前十强企业税收增加组成。前十强税收合计36627万元,均呈增长态势,占建安房地产业税收比重为64.95%,比去年同期增加14587万元,增长76.61%。(详情见下表二)。
高新区2017年建安房地产企业前十强税收情况表(表二)
单位:万元
序号 |
企业名称 |
2017年完成税收 |
2016年完成税收 |
增减额 |
增幅 |
备注 |
1 |
益阳恒瑞置业 |
9130 |
7675 |
1455 |
18.96% |
|
2 |
碧桂园房地产 |
6563 |
4363 |
2200 |
50.42% |
含物业公司 |
3 |
佳宁娜实业 |
4759 |
1649 |
3110 |
188.60% |
含商业运营公司 |
4 |
福中福房地产 |
2987 |
840 |
2147 |
255.60% |
含物业、国际名店 |
5 |
梓山湖置业 |
2931 |
1996 |
935 |
46.84% |
|
6 |
益阳工程公司 |
2081 |
622 |
1459 |
234.57% |
|
7 |
丰裕房地产 |
1625 |
778 |
847 |
108.87% |
|
8 |
中大伟业房地产 |
1535 |
845 |
690 |
81.66% |
|
9 |
大汉房地产 |
1087 |
148 |
939 |
634.46% |
|
10 |
其正房地产 |
929 |
124 |
805 |
649.19% |
|
小 计 |
33627 |
19040 |
14587 |
76.61% |
四、2017年财政工作主要成绩
2017年,区财税部门在区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着力在服务发展上加力增效、在民生保障上守住底线、在财税改革上开拓创新、在资金管理上从严规范,保持了全区财政平稳运行的良好态势,具体呈现以下特点:
(一)围绕稳中求进、持续发展,财政收支平稳健康运行
全区各级财税部门强化组织协调,规范支出管理,在全面实行“营改增”和房地产市场回暖的大背景下,财政收支运行平稳,为完成全年经济社会主要目标任务提供了有力支撑。一是加强收入征管,始终以财政增收为中心,强化征管措施,推进综合治税,加强收入预测和分析,强化收入组织调度,严格按照收入预期目标及时足额入库,确保全年财政收入量质齐升,全年财政收入增长6.64%,税收占财政收入比重为71.76%。二是加大园区基础设施投入。安排11322万元用于园区城市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标准化厂房等建设支出,提升了园区的承载服务能力,为园区稳定快速发展提供了保障。三是积极向上争资。积极立项争资,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研究和掌握上级项目政策,争取资金支持,2017年预计争资2.7亿元,同比增加近2000万元,有效增加区级财力。
(二)围绕民生改善、共享发展,社会保障水平继续加强
一是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集中财力保障重点事业发展和民生政策落实,2017年,全区投入教育、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农林水、住房保障等民生资金15471万元。二是严格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全面核实拥有耕地承包权种地农民的基础信息及耕地面积,通过“一卡通”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564.14万元、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79.31万元;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用于发展产业和生产项目的小额信贷扶贫贷款贴息资金,通过“一卡通”方式共计发放158户;通过签订产业扶贫项目委托帮扶协议书,精准帮扶659名贫困人口,目前已全部签订帮扶协议,已将第一批分红资金通过打卡发放的方式发到贫困户手中。三是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2017年为649名高新区被征地农民拨付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府补贴,共2228.36万元;为78名个人已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且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发放政府补贴185.33万元。四是重点保障防汛救灾和精准扶贫工作。筹措安排防汛救灾资金1530万元,支持区防汛救灾工作的开展,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精准扶贫工作的精神,专项安排500万元作为区内因贫、因病特别困难群体救助,支持全区精准扶贫和脱贫攻坚工作。五是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加大城区环境建设投入,安排12889万元用于城区道路保洁和城区环境建设及绿化养护,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三)围绕深化改革、完善管理,依法理财水平持续提高
一是推进预算编制改革。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按功能分类编列到项,按经济性质分类编列到款,切实提高年初预算的准确性、完整性。将重点项目预算中可细化至部门单位的资金全部编入部门预算。二是扎实推进财政信息公开。认真开展预决算公开工作,建立统一的公开平台,进一步规范了公开时间、公开内容和公开形式。公开内容包括当年收支情况和“三公”经费的使用情况等。在完整性、细化程度、公开率、及时性、公开形式等方面均有所提高和改进。三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现全覆盖,根据高新区新的机构设置情况,将主要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驻区分局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全面实施公务卡结算,督促区直预算单位继续加大公务卡刷卡力度,提高公务卡刷卡额度占授权支付的比重。四是深化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改革。2017年完成采购206批次,实现采购规模达13908万元,同比增长7%,节约资金1123万元,资金节约率达8%,全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累计2942万元以上。加强采购预算管理,要求各部门在制定年初预算的同时,填报采购预算,使采购工作在年初有计划、有目标,使各部门事先形成采购意识;加强政策宣传,组织各部门参加了《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培训;优化完善采购流程,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强化采购人职责。加强代理机构监管,对益阳市朝阳宏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6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检查,规范招标代理机构行为。五是大幅推进投资评审改革。2012年我区启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经过试点打基础,扩面求发展,规范强管理,评审制度体系逐步完善,评审触角不断延伸。区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不论金额大小,均纳入财政预算评审的范围。加强财政投资评审项目的科学性、合理性、效益性等方面的监管,强化业主单位职责,加大对各类中介机构的管理考核力度,有效降低了建设成本。2017年共审查政府性投资项目254个,送审金额5.38亿元,审减资金5502万元,综合审减率为10.23%。六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制定了《关于做好2017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17年度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为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打牢制度基础。申请财政拨款10万元以上的项目或专项资金编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专项支出绩效目标, 对独立核算的所有部门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选取市政设施建设、镇村服务平台建设、谢林港镇部门整体支出等6个项目作为今年区级重点评价项目,并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了重点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依据。
(四)围绕规范管理、风险防范,财政抗风险能力稳步提高
(1)强化财政监督。一是加强基层财务管理。2017年对谢林港镇、朝阳街道办事处、东部产业园办事处三个单位开展财政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纠“四风”、治陋习和涉农资金管理等,有效规范基层单位财务管理。二是开展财政专项检查。重点围绕强农惠农、社会保障、救灾等涉及民生的支出以及财政重大项目支出开展专项检查,查纠各类违规违纪问题,规范财经秩序。三是强化财政自身检查。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分局组织开展了内部资金监管活动,实施财政资金三方对账。制订了内控基本制度,出台了风险防控办法,规范内控流程,有效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四是抓好会计信息监督检查。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重点抽查了医药、卫生、文化等7个行业的会计信息质量,有效规范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真实性、准确性。
(2)严控一般性支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一般性支出压减工作的通知》(财预〔2017〕137号)文件精神,强化源头管控,压减一般性支出,2017年全区一般性支出压减5%以上;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通过预算对“三公经费”实行控制,从严从紧编制各项支出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调剂和追加,积极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通过公务卡“消费留痕”的特点来制约和监督“三公”开支。
(3)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一是稳步完成存量债务置换工作。湖南省预计于2018年6月完成存量债务置换工作,高新区需要置换的政府债务共计100920.72万元,12月已置换到位40920.72万元,后续工作预计2018年6月完成。二是有效防控债务风险。通过减少债务规模,实现降低综合债务率,避免债务风险事件的出现。
五、2018年主要工作计划
2018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做好财政工作责任重大。我们将围绕全年预算目标,继续推进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管理、加强财政监督,让每一分钱都用到“刀刃上”,把更多资金投入到促进发展、改善民生上,全力保障工委、管委会的重大工作顺利推进。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财源培植,增强收入后劲。一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2017年12月,高新区先后出台了《益阳高新区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若干措施》(益高管发〔2017〕13号)、《益阳高新区支持产业转型升级与质效提升的若干措施》(益高管发〔2017〕14号)两个文件,大力扶持中小企业,支持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引导社会投资导向,帮助企业发展壮大,促进主体税源比例提高,实现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二是全力推进项目建设。2017年,高新区新引进项目近40个。其中工业项目有19个,电子商务、健康养老、商贸流通等现代服务业项目17个。全区上下坚持“一切围绕项目转,一切盯着项目干”,全面落实区级领导分工联系项目机制,推动工作重心向项目倾斜、力量配置向项目集中、资源要素向项目汇聚,确保项目建设“签约一批、开工一批、竣工一批、投产一批”的良性循环。三是加快PPP项目实施。继续强化对2个PPP项目的指导服务,协调支持东部产业园PPP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朝阳产业园PPP项目社会资本招标以及项目谈判、建设等工作,为中标社会资本提供优质服务,打造优良的营商环境,开拓新的财源。
(二)加强收入征管,确保完成收入任务
一是通过税收协控联管机制开辟税源。认真研究做好建筑行业税收协控联管工作,要求区域外中标的施工企业在高新区设立全资子公司,以子公司为建设方提供建筑服务和工程结算,确保税款全部留在高新区。二是细化征管措施挖潜。建立高尔夫、国炬科技等涉案企业欠税台帐,追缴税款;完善建安房地产项目税收管理台账,拟定土地增值税清理方案,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建安房地产项目税收清理及土地增值税清理行动,确保税收应征尽征;研究启动家居装修行业的税收征管,开辟新的税源;加快汽车销售4S店纳税评估;调查核实区域内的工程建设、培训、会计事务、审计事务、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的缴税情况;安排国、地税人员实行联合办公,分区域包干个体工商户的定税和清缴工作;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追缴税款,对偷漏税收行为予以坚决打击。三是开展专项整治,加强专项税收清缴。开展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的专项清查行动。根据年初土地使用税17800万元的收入任务,需月均入库1483.33万元,入库压力较大,对区域内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进行专项清理,确保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应收尽收;协助高新区资产经营总公司、东创公司做好土地报批和招、拍、挂工作,确保耕地占用税、契税及时入库;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达不到应纳税额的进行重点核查;加大总分部经济税收征管。约谈已入园总分部企业,力争完成约定税收任务。
(三)优化支出结构,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对全区各部门单位实行全口径财政预算管理,从严从紧控制行政成本,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实现行政经费零增长。二是牢固树立“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意识。对没有预算的项目,一律不得安排支出,坚决做到没有预算不支出,提高年初预算的完整性和到位率,减少执行中追加事项。三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财政支出重点向与人民群众直接相关的民生领域和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倾斜,着重围绕就业和创业,社会保障等八个方面民生工程办好惠民实事,预算中足额安排各项改革应负担资金,不留缺口,早计划,早实施。四是牵头组织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出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上级财政专项扶贫绩效评价办法分解工作任务,加大资金投入,按时下达财政扶贫资金,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确保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成效。
(四)完善财政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绩效
一是扎实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实现全口径预算管理,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相互衔接,建立跨年度滚动平衡预算机制。进一步深入推进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专项转移支付信息公开,增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使部门预算真正反映各部门的预算全貌并体现各自特点。二是完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机制,50万元以上的财政资金项目必须实施预算绩效评价,100万以上的项目必须实施重点评价,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探索开展政府投资项目效益绩效评价,全年不少于3个。 三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实现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四是加大财政资金盘活力度,对各单位、各专户结余资金实行全面盘活。五是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扩大购买服务范围和规模。六是完善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执行“先预算后采购”。梳理采购工作流程,试点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制定采购人责任清单,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全年对采购单位、代理机构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并督促有问题单位按时整改。七是推进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和政府性融资项目的预算评审实现全覆盖,对财政全额投资项目实行结算财评,牵头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通知》,强化部门职责,建立多方对审、评审付费处罚等制度,严肃工作纪律,提高评审质量。
(五)加强财政监督,防范财政资金风险
一是强化专项监督检查。围绕财政政支出重点,专项开展扶贫资金、强农惠农、医疗保障等民生资金监督检查,维护财经秩序,保障财政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安全。二是加强对基层财政财务的指导。从规范帐户、资金、票据、收支、资产等关键环节入手,细化量化镇、村财务管理工作,切实提高镇、村依法理财水平。继续开展单位财务检查,监督单位预算执行、“三公”经费使用、“小金库”等,防范财务风险。三是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加强财政资金分配、拨付过程监督检查,形成从资金分配、使用、绩效到内部控制各个环节的财政监管体系,确保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干部和财政资金双安全。四是创新财政监督机制。积极与审计、纪检监察、税务等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在制定检查计划上相互沟通,推动财政监督工作形成合力,监督成果共享。五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按照预算法规定和国务院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要求,不断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认真落实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和风险控制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新机制。重点加大对资产公司借款管控力度,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动态监控,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