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1-12月,全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0829万元,为调整预算178500万元的101.3%,同比增加11988万元,增长7.1%。
分收入结构:税收收入完成149727万元,为调整预算149400万元的100.22%,同比增长23.59%;非税收入完成31102万元,为调整预算29100万元的106.88%,同比下降34.7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税收收入比重为82.8%,同比上升11.04个百分点。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非税收入比重为17.20%,同比下降11.04个百分点。
分征收部门:区税务局完成153465万元,为调整预算153300万元的100.11%,同比增加28754万元,增长23.06%;区财政分局完成27364万元,为调整预算25200万元的108.59%,同比减少16766万元,下降37.99%。
与全市其他区县(市)比较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排名第二,低于赫山,入库进度排名第七,增幅排名第六;税务入库进度排名第三,增幅排名第二。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12月,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6949万元,同比增加11264万元,增加10.66%。其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63万元,下降1.11%;科学技术支出5871万元,增长524.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16万元,下降2.9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47万元,增长19.55%;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7674万元,下降4.34%;农林水事务支出6734万元,增长84.19%;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32163万元,增长19.21%;住房保障支出7111万元,增长181.51%。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
1-12月,全区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8221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26 %,同比增加51865万元,增长170.90%。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5272万元,增长136.26%。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1-12月,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8857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1.36%,同比增长加64228万元,增长263.79%。
三、2018财政工作主要特点及成绩
(一)注重抓收支保平衡,财政运行平稳有序。收入方面,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大规模减税降费、优化财政收入质量等多重挑战,财税部门积极应对,千方百计组织收入,分管财税领导十多次研究部署财税工作,及时分析研判,加强运行调度,督促落实征管责任,依法治税取得新成效,全年仅协调督促查补税款就近亿元,其中:碧桂园项目查补所得税2488万元,佳宁娜公司查补股权转让税款3300万元,领御项目查补营业税2388万元,中奇公司查补税款1743万元等。大力推进协税联管。健全税收协控联管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共享,狠抓挖潜堵漏开创了联合治税、协同管控的新局面。全年督促区外56家施工企业在高新区设立分公司,补缴建筑耗材税款1500万元,以后每年可实现税款3000-5000万元。2018年,在减收因素十分突出的情况下,全区财政收入增速保持在合理区间,税务部门在消化非正常退库0.53亿元基础上,净增收2.86亿元(实际增收达到3.39亿元),税收增长达到23%以上,税收占财政收入比重达到82.79%,实现近年最好水平。支出方面,贯彻新预算法精神,进一步完善支出管理制度,制定了《益阳高新区财政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努力了实现财政分配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严控预算追加,做到无大事、要事、急事不追加,确保了全年预算收支平衡。印发了《关于实行财政预算执行进度定期通报制度的通知》,狠抓预算执行进度,千方百计推动财政“资金量”及时形成经济社会发展“实物量”。
(二)注重抓财源促发展,新动能不断增强。充分发挥财税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抓住重点,精准发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一是全面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共减轻企业和社会税费负担0.37亿元(其中增值税0.23亿元、规费收入0.14亿元),退还湘投金天、科力远等企业留抵、预收、多征税款0.53亿元,助推企业发展。二是全力支持产业发展。安排财源建设资金、产业扶持和科技创新资金、项目建设扶持资金共1.5亿元,支持三一汽车、中科宇能、湘懋科技、铍尔纳、伟源等企业加快发展;按照区《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若干措施(试行)》和《支持产业转型升级与质效提升的若干措施(试行)》等一系列文件,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新兴产业引进,高技术产业、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兴服务业快速增长。三是着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发挥投资拉动效应。财政统筹安排预算内资金和政府性基金7.3亿元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部门配合,精心准备申报资料,积极立项争资,2018年争取园区基础设施贷款贴息资金1757万元,比上年增加838万元。
(三)注重抓保障惠民生,民生投入持续加力。坚持保基本、兜底线,切实保障好重点民生。2018年,全区用于民生领域的支出达5.52亿元,增长27.11%,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52%,比上年提高7.26个百分点。一是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区本级全年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0.07亿元,大大超过了上级关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配套比例要求,除200万元对口用于安化扶贫外,救济解决了区内498名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240人次贫困学生就学问题,157户341人贫困人口的安全饮水问题,20户贫困户的住房困难问题,323人次贫困人口就医问题,以及66户146人贫困人口产业帮扶等问题。二是着力改善人居环境。城乡社区、节能环保支出安排1.16亿元,重点支持城乡环境治理、园林绿化、节能减排和“两型”社会建设。三是支持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安排教育支出0.53亿元,社保和就业支出0.25亿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19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22亿元。四是加大强农惠农力度。完成农林水支出0.85亿元,增长88.47%,其中:乡村振兴工程3000万元,畜禽整治1334万元,农村公路建设1000万元,北峰山垸堤坝防渗等1000万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150万元,通过“一卡通”发放各类惠民补贴18项共计2017.48万元。
(四)注重抓创新增活力,财税改革继续深化。继续深化财政各项改革,以改革破解难题、增强活力。一是不断提高财政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编制综合财政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单位从不同来源取得的各类收入以及相应安排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编制范围。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人员经费按单位实有人数以及相关标准核定到人,日常公用经费按定额标准核定,项目支出按部门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需要以及财力可能,同步细化到具体项目。预算编制由粗放向细化转变、由随意向规范转变、由无序向有序转变。二是严格预算执行,硬化预算约束。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除救灾等应急支出和上级安排的重大任务外,不追加一般性经费。对已明确到单位、具体用途和资金额度的项目,财政部门根据时间进度下达预算指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细化公开内容,所有预算单位全部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四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将所有区级预算单位纳入绩效目标管理,预算单位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审核、同步批复。扎实开展绩效评价,选取梓山西路绿化、迎宾中路绿化、村级运转经费、天网工程建设、天网监控运行维护等6个项目实施重点评价,对黑臭水体整治摸底勘查费项目、园区企业水、电、气项目和东部产业园污水提升泵等3个政府投资项目开展了效益评价。并及时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给预算单位,预算单位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管理,通过树立结果应用导向,使绩效评价不流于形式,确保财政资金使用高效、透明。
(五)注重抓监管求实效,理财水平有效提升。履行财政监管职能,大力推进依法理财。一是强化财政资金监督检查。对城管分局、奥管中心等3个预算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三公经费使用、财政政策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督促预算单位建章立制;落实“纠‘四风’、治陋习”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有关工作,配合纪委对5个预算单位进行专项检查,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联合扶贫办、审计加大对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扶贫资金规范管理。二是严格公务支出管理。严把国库集中支付关口,全年“三公”经费支出同比减少44.64万元,下降11.13%。三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管。严格执行“先预算,后采购”,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的通知》,强化采购人责任,规范采购行为,规范政府采购流程,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建设,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加强对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监督检查,并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全年实施政府采购182批次,仅处理投诉事项1起,政府采购监管成效明显。四是强化财政投资评审。全年完成评审项目274个,送审金额17.34亿元,审减1.96亿元,审减率11.31%。健全财政投资评审机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投资评审向规划、设计延伸,坚持现场踏勘,从源头控制造价。黑臭水体综合治理项目(姚家湾渠)改造项目,第一次申报概算造价5000万元,第二次申报概算造价4530万元,我局组织专家及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调查分析,边评审边优化设计方案,在达到效果的前提下节省造价,最终评审金额为2559.71万元,仅为申报概算的一半;云雾山路区域雨污分流改造项目,送审预算340万元,经现场调研,优化设计,压减投资270万元。
四、2019年主要工作计划
2019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全力支持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改善民生、优化环境,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为建设美丽幸福高新提供财力支撑和制度保障。
(一)坚持固本培源,强化财政增收基础。牢固树立“经济决定财政”的理念,支持壮大支柱财源,增加速生财源,挖掘潜在财源,做强地方财源,逐步构建多点支撑、重点带动的财源体系。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中小微企业以及促进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财税优惠政策,通过财税杠杆增强财政扶持的精准性。强化财源培植、项目引进的财税贡献导向,政策扶持、资金补贴与项目贡献挂钩,切实提高财源培植的实效性。继续安排财源建设资金、产业扶持及科技创新资金、项目建设扶持资金3.47亿元,大力支持招商引资、项目引进,巩固现有财源,拓展增量财源,构建经济发展与财源建设良性互动机制。
(二)坚持精打细算,强化过紧日子的思想。经济新常态下,财政收入增速呈逐渐放缓的趋势,财政运行偏紧的状况将成常态。2019年,预计新增可用财力有限,而各项政策性增支因素有增无减,园区发展和防范债务风险的矛盾交织。因此,必须强调和强化过紧日子的思想,继续压缩“三公”经费、清收结余结转资金、严查违规支出,勤俭节约办事业,精打细算过日子。各项支出安排坚持从紧从实,通过盘活存量、整合项目、压减一般、不随意开口子等方式,全力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支出。强化财政预算的约束力,严格审核把关和使用监管,真正做到不该花的钱一分也不花,该花的钱也要省着花,切实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三)坚持创新驱动,强化改革激活的举措。强化创新意识,积极转变思维和观念,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努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深入贯彻实施新《预算法》,科学精准编制、执行预算;强化全面绩效管理,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关注预算收支总量和结构,加强预算执行监管,将绩效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预算单位、明确到具体责任人,确保每一笔资金花得安全、用得高效。对预算执行与绩效目标严重背离的部门和单位及其责任人提请追责问责。发挥财政导向和撬动作用,进一步创新财政保障机制、运行机制和管理机制,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财政投资评审,继续推广运用PPP模式。进一步强化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和化解机制,严格规范融资举债行为,加强集团公司的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财政运行平稳有质量、可持续。
(四)坚持立项争资,强化项目的谋划、包装、推介、激励等机制。当前环境下,推动高新区发展,离不开上级政策、资金和项目等支持。立项争资工作争来的都是“真金白银”,可以缓解区级财政压力,对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作用。要围绕重点抓争取,突出抓好棚户区改造、土地储备、高铁建设、污水治理、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方面立项争资工作。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多跑多汇报,多方面争取更多项目和资金,为发展争取更多项目支撑。加强储备抓争取。立足资源与产业优势,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围绕国家产业政策,精心谋划、筛选储备一批战略性、有规模、上档次、后劲足的项目,并实行动态管理,边跑项目边收集信息边策划项目,建设好争资立项项目库,科学做好项目的可研、环评等前期工作,努力争取一批大战略、大布局、大支撑性质的项目纳入省、市支持范围,助推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
(五)坚持民生优先,强化共享发展的理念。坚持民生优先导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做好民生工作,持续加强民生保障,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高新区发展建设的成果最大限度地惠及全区人民。不断加大扶贫投入,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推进产业扶贫政策落实,巩固脱贫成果。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努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创业,着力提高教育、医疗、文化和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织密托底的民生“保障网”,守住民生底线,让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