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科:承担管委会办公室、组织工作局、监工委、审计分局等部门预算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档案、信息、新闻宣传、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工作;承担财政报告、重要会议材料、上报材料、领导讲话及其他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审稿工作。负责局机关组织人事工作,承办干部选拔任用、干部培养、干部监督、工资福利等有关具体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负责机关党群工作。负责组织管理全区财政系统信息化工作,官网日常维护等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指导全市会计人才队伍教育培训有关工作。统筹协调财政“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编制和修订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负责财政政务窗口综合管理。
预算科:负责拟定全区财政管理体制和预算、国库管理制度,组织年度预决算和调整预算方案的编制、审核;承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编制、预算调整、预算执行和财政决算情况的起草联络事宜。负责财政收入的组织协调、预算支出的监控及分析工作;承担财政总决算、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部门决算工作;负责国库和财政清算专户资金管理,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区级财政和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区属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业务。负责区级非税收入的核算与统计、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资金的结算与划解;按照规定的权限,办理区本级非税收入缓减免事项的审核、报批等事项;承担区本级财政票据的日常管理工作。
金融办:承担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等部门预算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相关专项资金的分配、管理和监督工作。贯彻执行金融相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金融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处理区内企业融资、上市等工作;负责地方金融类企业的财政补贴和风险补偿工作;负责政策类农业保险相关工作;开展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负责区本级扶持企业上市引导资金、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资金管理,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拟订地方金融风险防范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整顿和规范全市金融市场秩序,查处和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化解、处置各类金融风险。协调执行全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快速反应、风险处置和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承担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经济建设科(财评中心):承担开发建设局、土地储备中心、征地拆迁事务所、气象局、资规分局、生环分局、交通事务中心、交警大队等部门预算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财政支持经济建设和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的分配、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土地出让收入的核算与市区结算工作。拟订财政投资评审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质量考核体系、评审范围、评审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含集团公司项目)的工程概、预、结算和年度财务决算、竣工决算的审核,提出加强财政性投资项目管理的政策建议; 承担部门预算项目审核工作,对区级部门预算的项目预(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评估,提出审核意见。协助编制区级政府采购预算;负责全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对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实施监督管理,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使用。负责区本级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项目)管理工作,执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相关政策和制度。
社会事务科:承担社会事务局、周立波故居纪念馆、奥林匹克公园管理中心、乡镇(街道)、人社分局、医保中心等部门预算管理,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农业农村、社保、就业、医疗卫生、教育、科技、文体等各类专项资金的分配、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和区级社保基金预决算草案编制。拟订财政支农和财政扶贫政策制度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负责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相关工作。拟订全区农村综合改革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负责村级组织运行保障、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等具体工作。指导全区乡镇财政管理工作,参与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全区惠农(惠民)补贴“一卡通”发放管理工作;指导村级财务管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等工作。
国有资产与债务管理科:承担财政局部门预算管理和市两型投、高发投、高国投、清溪文旅等公司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全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根据区管委会授权,履行区属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贯彻执行上级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全区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府性债务、专项债券管理的政策和制度,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风险化解有关政策和措施;负责政府债务数据统计分析、实施政府债务规模控制、风险评估预警监测;定期调度政府债务化解方案落实情况,督促各债务单位按期完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计划。承担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绩效评价监督科:承担经济合作局、产业发展局、税务局、企业服务中心、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预算管理工作,研究提出财政支持产业政策建议,承担产业发展、应急管理等专项资金和企业补贴的分配、管理和监督工作。承担招商引资、内贸流通、对外贸易等领域财政支持政策落实工作,管理相关财政专项资金。贯彻执行预算绩效管理政策、法规,拟订全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组织开展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监督财政税收、会计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负责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负责本部门内设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编制中长期地方财政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有关的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建议;承担行政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奖励的具体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处理、处罚决定文书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区财源建设工程相关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