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根据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救助水平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高管办发[2020]95号)文件精神,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435.5元/月/人。城市特困760元/月/人以上标准从2020年11月1日起实行。
我区现有农村特困分散供养人员353人,计461194.5元。现有城市特困分散供养人员51人,计116280元。1季度共需资金577474.5元。
附件:
1.2021年1季度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发放名单.xlsx
2.2021年第1季度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名单.xlsx
3.2020年第1季度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发放汇总表.xlsx
民政与退役军人事务科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