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务管理局:
根据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救助水平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益高社事〔2021〕 11号)文件精神,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470元/月/人。城市特困760元/月/人以上标准从2020年11月1日起实行。
我区现有农村特困分散供养人员351人,计494910元。现有城市特困分散供养人员59人,计131480元。3季度共需资金626390元。
附件:1、2021年3季度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发放名单.xlsx
民政与退役军人事务科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