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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8 08:46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高新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

益阳高新区2020年度

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益政发〔201310号)、《益阳市财政局高新区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高新区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办法》的通知(益财高绩〔2017101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受益阳高新区财政局委托,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益阳分公司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于202010月至12月对“益阳高新区2020年度财政扶贫资金”实施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益阳高新区扶贫开发办公室隶属于益阳高新区社会亊务管理局,履行强化精准扶贫和扶贫开发体制机制创新职能,主管全区扶贫开发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负责金融扶贫、产业扶贫、危房改造、健康扶贫、教育扶贫等。监督检查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协调管理、监督检查中央、省、市、区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和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组织落实全区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及动态监测管理工作,完成“一户一台账、一户一个帮扶责任人、一户一个帮扶措施、一户一个发展项目”等各类扶贫开发工作。

(二)项目基本情况

财政扶贫资金,是指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农村贫困地区加快经济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

2020年益阳高新区财政扶贫资金主要包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行业扶贫资金、对口帮扶资金,用于危房改造、扶贫特惠保险、贫困户参保、扶贫贷款贴息、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对口帮扶安化等方面。

益阳高新区2020年扶贫资金总投入1573.96万元,其中中央下达资金318万元、省级下达资金513万元,区级配套资金742.96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83万元,行业扶贫资金242.91万元,对口帮扶资金128.8万元,工作经费88.25万元);拨付资金1331.93万元,结余资金242.03万元。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扶贫资金安排情况

 2020年度,高新区财政扶贫资金1573.96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资金类型

中央资金

省级资金

市级资金

区级配套

合计下达金额

拨付金额

余额

金融扶贫资金

3

5

 

5.5

13.5

12.04

1.46

产业扶贫资金

314

406.5

 

90

810.5

624

186.5

基础设施

 

38

 

193

231

212.52

18.48

教育扶贫资金

 

 

 

36.35

36.35

26.1

10.25

危房改造

 

 

 

70.95

70.95

107.7

-36.75

对口帮扶资金

 

 

 

128.8

128.8

128.8

0

其他扶贫支出

1

63.5

 

218.36

282.86

220.77

62.09

合计

318

513

 

742.96

1573.96

1331.93

242.03

(二)资金到位情况

截至202012月,益阳高新区2020年度财政扶贫资金共下达指标1573.96万元,下达资金已全部到位,到位率100%

(三)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益阳高新区2020年度扶贫资金财政预算投入共计1573.96万元,拨付使用金额1331.93万元,结余242.03万元,项目共计33个,涉及全区1个乡镇、1个产业园办事处。其中:产业发展扶贫资金项目11个,安排资金810.5万元,占比51.49%;金融扶贫项目2个,安排资金13.50万元,占比0.86%;教育扶贫资金项目2个,安排资金36.35万元,占比2.31%;危房改造项目3个,安排资金70.95万元,占比4.51%;基础设施项目4个,安排资金231万元,占比14.68%;对口帮扶项目1个,安排资金128.8万元,占比8.18%;其他扶贫支出项10个,投入资金282.86万元,占比17.97%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扶贫专项资金的管理,根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财农〔2017115号)、《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1721号)、《益阳市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益财农〔2017260号)文件精神,区财政局联合区扶贫办制定了《益阳高新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对具体扶贫资金的分配、使用与拨付、管理与监督进行了规定,以此规范项目的管理和执行。

(二)项目管理情况

根据现场评价抽查1个镇、1个办事处、6家企业的情况显示,项目单位能够遵照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和使用资金,能遵循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进行项目组织,较好地完成了项目申请立项、绩效目标和指标的设定,项目单位能够按规定落实使用项目资金,资金使用程序较规范。绝大部分项目单位能够遵循合法合规的程序完成项目立项申请内容组织实施,并能按规定时间完成和验收。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绩效评价情况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益阳市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委托中介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益财绩〔2015155号)有关要求,受益阳高新区财政局委托,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益阳分公司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于202010月至11月对1个镇、1个办事处、6家企业进行了现场评价,工作小组通过现场评价听取情况汇报,审查政策文件、相关报表、账簿、凭证和项目业务台账等资料,实地走访调查了解各单位企业资金使用,采集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扶贫专项资金现场评价抽样资金624万元,占总资金1573.96万元的39.65%

(二)现场评价情况

现场评价抽查的1个镇、1个办事处、6家企业全部是产业扶贫项目,投入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其中:谢林港镇共有4家企业,共拨付424万元,使用424万元,帮扶贫困人数763人;东部产业园办事处共有2家企业,共拨200万元,使用200万元,帮扶贫困人数405人。抽查的项目中,各级扶贫专项资金均已到位,并充分应用到扶贫项目建设中。

(三)项目主要绩效

2020年度益阳高新区扶贫资金专项工作基本完成,项目经济、社会效益及群众满意度较好。

1、经济效益

按照省、市要求,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益阳高新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初步建成了区级脱贫攻坚项目库,扶贫项目原则上一律入库,并严格执行村申报、乡审核、区审定的程序。目前,产业扶贫委托帮扶企业6个,投入金额624万元, 2020年惠及5821168人,人均受益5000元以上,其中,未脱贫人口年人均受益达4000元以上。2020年新增扶贫小额信贷134万元,发放贴息4.59万元。

2、社会效益

一是健康扶贫方面。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户、一、二级残疾人政府资助参保,个人缴费部分政府全额资助,三、四级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政府资助50%。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区内定点医院住院综合报销比例为85%-90%,特困供养人员在区内定点医院住院综合报销比例为100%。大病专项救治病种,通过正常转诊至区外上级医院住院,建档立卡贫困户和特困供养人员综合报销比例为80%,没有办理逐级转诊不享受兜底补偿。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供养人员在各级定点医院住院,保内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0%。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户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取消建档立卡贫困户大病保险年度封顶线。建档立卡贫困户特殊病种门诊医疗救助,自付部分年度起付线1000元,起付线以上的按照50%的比例救助,封顶线80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供养人员区内定点医院住院实施“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二是教育扶贫方面。2020年是教育脱贫攻坚克难的关键一年,是教育精准脱贫的“收官”之年。全区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脱贫攻坚的文件精神,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以保障义务教育就学率、帮扶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为重点,抓实“控辍保学”和“精准资助”两个关键,扎实做好教育扶贫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积极抓实控辍保学,确保应学尽学,健全完善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和学籍系统数据质量核查机制,落实特殊教育生均6000元每年公用经费保障,确保适龄学生“辍学能复学、在校不失学、上学能学好”。全区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100%,巩固率达99.89%,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辍学率为零;三是就业扶贫方面。积极开展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311”就业帮扶,因疫情返乡回流贫困劳动力5人,除2人无就业意愿外,其余3人都已实现稳定再就业,并实行动态跟踪管理。人社、扶贫两家数据实现100%融合,各项就业政策补贴全面落实。2020年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366人,其中省外务工37人,比2019年外出务工359人、省外务工3人均有所增加;三在产业扶贫方面。大力发展特色产业,以竹凉席加工、稻虾养殖和艾草种植等特色高效农业为依托,打造了2100亩稻虾共作生态种养基地、980亩草莓、葡萄、艾草等特色种植基地,全区适度规模经营农作物种植面积达1.8万亩,农业年产值达2.53亿元。采取委托帮扶形式,与14家规模企业合作,通过入股分红和就业安排,实现全区建档立卡贫困群众 “人人有产业”,产业扶贫人均投入1.81万元,贫困人口年均受益最高达3100元。

3、群众满意度

根据2020年度益阳市高新区扶贫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调查问卷调查,共发出调查问卷50份,回收50份,群众满意率达96%以上。

(四)绩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项目单位按计划和相关要求完成了项目建设任务,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规定。通过扶贫专项资金的实施,为贫困人口提供了就业机会,增加了劳务收入,促进了全区脱贫攻坚工作的顺利实施。

根据《2020年度益阳高新区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评分表》,从项目立项、项目目标、项目决策、资金分配、资金到位、资金使用、资金监管、项目实施、公示公告、项目制度、项目产出、项目效果12大项指标逐一进行评价打分,我们认为,各个项目支出基本合理、规范、有效,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收益、社会效益。2020年度益阳高新区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综合评分为91分,详见附表2020年度益阳高新区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评分表,综合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五、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一)主要经验

一是高位推进,责任到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始终把脱贫攻坚当成头等大事来抓。区工委、管委会对脱贫攻坚实行年底考核一票否决制,2020年专题研究扶贫工作4次以上;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严格执行双组长责任制,书记、主任及工委班子成员带头包贫困户并开展走访,逐级签订脱贫责任书,压实行业部门、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和结对帮扶干部的责任,构建了“区负总责、乡镇主体、部门联动、干部结对、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二是精准识别,严格退出,确保数据真实。扶贫数据精准是开展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的基础。我区认真开展每年的数据动态调整工作,抓实信息采集、信息比对和问题数据清零;三抓严退出。严格贫困人口脱贫标准和程序,压实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乡镇包村干部、帮扶责任人、验收人员的责任,坚持上门验收,坚持对标验收,严防错退,严格考核,确保脱贫成效经得起检验;四抓实新增。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和“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程序,切实抓好新增和返贫人口识别纳入;五是抓好比对。将全区拟脱贫名单与医保、水利、教育、住建等部门提供的“两不愁三保障”数据进行严格比对,成立工作组进行反复核实,确保拟脱贫贫困人口均达到贫困退出标准。组织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干部4人,组成复核验收工作组,按照贫困人口脱贫“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对2020年全区拟脱贫人口全部进行了复核。根据比对、复核结果,全区2020年贫困群众脱贫1324人均达到贫困退出标准;六是加强资金监督检查力度。20203月,益阳高新区纪工委监工委联合区审计分局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全区的金融扶贫风险防控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检查组严格对照中央《关于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指导意见》和省市区关于金融扶贫风险防控的办法要求,对全区发放的每一笔金融扶贫资金进行风险漏洞筛查,重点对未加强存量分贷统还项目监管、未落实存量分贷统还项目用款企业对贫困户连带保证责任、未通过增加抵押担保及保险等措施减低风险、不及时对未提供资产抵押的企业提前收回贷款、违规动用扶贫小额信贷风险基金等可能存在的风险管理监督盲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漏补缺,对存在作风问题和职责履行不到位的,第一时间进行责任追究。专项监督检查开展以来,共发现金融扶贫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9个,检查发现一家承接产业扶贫项目的企业出现偿贷风险苗头,及时约谈提醒相关部门责任人员4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发出监察建议书2份,督促问题及时有效整改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未专款专用。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检查中发现区级配套财政专项扶贫使用不规范,不符合《2020年中央、省级下达我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分配使用方案》(益高扶领发〔20208号)文件确定的资金使用范围;二是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不精细。2020年应发放危房改造资金36.75万元,经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与国库系统核实比对,94日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向一卡通系统转入危房改造资金36.75万元, 112日重复向一卡通系统转入危房改造资金36.75万元,经财政审核后,实际发放36.75万元,其余资金滞留一卡通账户;三是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压力大。2020年,区扶贫办严格落实《益阳高新区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益阳高新区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方案》,规范扶贫小额贷款借用行为,有效防控了扶贫小额信贷不良贷款风险。明确借款准入标准和贷后管理要求,并由扶贫、财政、审计等部门对有关项目和自愿委托企业的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精准审核检查,有效防控了扶贫小额信贷不良贷款风险。但还是存在逾期和不良风险、分贷统还项目监管压力增大等一定隐患;四是扶贫不扶志、扶智。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帮扶人员忽视思想引导,不愿做细致的思想工作,不愿进行细致的调研帮其梳理发展策略,部分特殊困难群体和少数也安于现状贫困户,自身造血能力不足,从脱贫迈向致富难度较大;五是扶贫宣传的力度还不够强。在现场评价过程中发现部分贫困户家中及村里公告栏未在显眼位置张贴扶贫有关政策,贫困户对享受的政策待遇了解有限。

(三)对策建议

一是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认真研究扶贫政策文件,建立扶贫资金使用流程,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扶贫资金管理规定,规范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充分发挥园区资源优势,寻求符合当地实际或扶贫对象特点的产业项目,搞好产业规划,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有效组织农村贫困户劳动力技能培训和就业输出,使贫困户达到稳定脱贫;三是摸清贫困户和园区企业情况,掌握贫困户在产业发展方面的基础条件、想法和需求,以及企业在产业扶贫的资金、技术、劳务用工等方面能提供的支持,并分别形成台账,明确专人建立贫困户与企业有效对接,促使产业扶贫出实效;四是为增强产业发展和贫困户收入的可持续性,对参与产业扶贫的企业加大奖励扶持力度,包括立项争资、融资贷款、税收减免、荣誉表彰等,充分调动企业参与产业扶贫的积极性;五是举一反三,加大扶贫政策的宣传力度,尤其是涉及教育、医疗、住房等“三保障”方面的政策宣传;六是建立信息对等、数据畅通的行业部门大数据平台,更好地支撑扶贫工作大局。

 

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益阳分公司

2021111


附表:

 

2020年度益阳高新区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评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具体指标

评价标准

评分

项目决策

项目立项

立项依据

2

项目设立依据充分、符合相关要求

项目设立依据充分符合相关要求的计2分,否则0

2

项目库建设和执行

2

要求建设了项目库并得到执行

按要求建立了项目库的得1分,项目从项目库中选择的得1分。

2

项目目标

目标内容

3

项目设定了具体(量化)、明确、可行的绩效目标

专项(项目)设定了具体、明确、可行的绩效目标得3分;设定了绩效目标,但目标不明确、不具体或不可行的得1分;未设定绩效目标的不得分。

3

项目决策

决策依据

4

项目与扶贫攻坚目标相契合

发现一个项目不符合精准扶贫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4

决策程序

2

项目符合申报条件

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的计2分,否则计0

2

2

申报、批复程序完整符合相关管理办法

批复审核手续完整的计2分,欠规范的计1分,无审核的计0

2

1

项目实施调整履行相应审批手续

项目调整履行的相应手续的计1分,未履行手续计0

1

资金分配

分配办法

2

分配办法健全、规范、因素选择合理

分配办法健全、规范的计1分,因素选择全面、合理的计1

2

分配结果

2

项目符合相关分配办法,资金分配合理

项目符合相关分配办法的计2分,否则计0

2

项目管理

资金到位

资金下达时效

2

资金下达及时率

评价项目单位收到上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后,将资金指标下达主管部门或实施单位的时间效率。≤30日为满分,>60日为0分,30-60日按比例减分。超出30日未下达的资金,按资金量和时长加权减分。

2

资金到位率

3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金额/计划到位资金额100%,100%3分;95%-100%2分;95%以下计1

3

资金使用

资金挤占挪用

5

是否存在资金挤占挪用情况

每发现一起资金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扣1分。5分扣完时,在绩效评价指标总体得分上继续扣分。

0

资金进度

6

专项资金使用率

评价项目单位实际使用专项资金情况与专项资金指标下达数进行对比。计分原则如下:当年末项目单位使用专项资金未达到90%的扣2分,未达到80%的扣3分,未达到70%的扣4分,未达到60%的扣5分,未达到50%的扣6分;次年430日未达到70%的扣6分,未达到80%的扣5分,未达到90%的扣4分。两项合计最多扣6分。

4

资金支出程序

2

资金拨付程序是否合规

合规计2分,不合规不计分

2

项目管理

资金监管

资金监督

2

专项监管一次以上且规范有效

符合计2分;有一次但欠规范无实效计1分;无监管计0

2

资金管理制度

4

有资金管理制度或办法并严格执行

有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计4分,有管理制度未严格执行计2分,无资金管理制度计0

4

项目实施

项目重复申报、虚报冒领情况

3

是否存在重复申报、虚报冒领情况

每发现一起项目重复申报或虚报冒领资金的,各扣1分。3分扣完时,在绩效评价总体得分上继续扣分。

3

项目开工

2

按计划开工

符合计2分,推迟2个月以上计1分,推迟3个月以上计0

2

项目进度

2

按计划进度开展

符合计2分;完成计划80%以下的计0

2

项目招投标

2

项目按照规定执行招投标

分值=已招投标数/应招投标数*2

2

项目完工

2

按计划完工

符合计2分,推迟2个月以上计1分,推迟3个月以上计0

2

公示公告

公示公告情况

4

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告

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和实施项目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告公示的,计2分;到村到户项目在所在行政村公告公示的,计2分。

4

项目制度

项目制度管理

6

是否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建立健全制度并严格执行计6分(有完整的质量体系,有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和记录表格等质量文件,并严格执行制度);有制度但没有严格执行计3分;否则计0

4

项目效益

项目产出

项目完成率

5

项目是否按申报资料的计划时间完成

评价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截至2018930日实际完成情况。计分原则如下:项目未完成率达到30%以上的扣5分,未完成率达到20%-30%(含)的扣3分,未完成率达到10%-20%(含)的扣2分,未完成率10%(含)以下的扣1分。

5

项目产出质量达标率

5

项目完成后,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

质量达标率100%5分,质量达标率80%3分,质量达标率80%以下得0

5

项目完成时效

2

项目是否按申报资料的计划时间完成

计划时间内完成100%得2分,完成80%得1分,完成60%得0.5分,完成60%以下得0

2

项目成本节约率

3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

该项得分=申报资料的计划投资成本/项目实际投资成本×3分,满分3

3

项目效果

经济效益

6

项目实施对原贫困地区人均收入所带来的变化,对照实际完成情况与项目申报确定的经济指标来确定得分

完成经济指标计6分,完成度减少5%1分,扣完为止。

6

社会效益

8

贫困人口减少进度

分值=考核年度贫困人口实际减少数量/省下达的年度贫困人口减贫计划数*8

8

社会公众满意度

6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满意度达到90%(含)以上计6分,80%(含)-90%4分,70%(含)-80%以上计2分,低于70%0

6

   

100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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