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2020年度抗疫特别国债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湖南世纪金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 (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益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益财绩〔2014〕126号)及《益阳高新财政局关于开展高新区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益高财绩〔2021〕2号)等文件精神,受高新区财政局委托,我公司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21年3月10日-4月20日对2020年度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下简称该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情况。2020年度抗疫特别国债资金项目单位涉及管委会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局、建设管理局、经济合作局、产业发展与科技局、东部产业园办事处、行政审批局、谢林港镇、朝阳街道办事处、朝阳公安分局及谢林港镇卫生院、朝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项目背景及立项情况。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是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由中央财政统一发行的特殊国债。该国债新增资金全部转移给地方,并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主要用于保障公共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相关支出,推进抗疫工作的开展,预防重大疫情发生工作,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包括支持减税降费、减租降息、扩大消费和投资等。
二、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指标下达情况。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0〕112号)等文件,2020年下达给高新区抗疫特别国债资金4156.29万元。其中:
1、公共卫生体系建设81.28万元;
2、重大疫情防控体系建设781.96万元;
3、生态环境治理1350.45万元;
4、交通基础设施建设99.66万元;
5、减免房租838.75万元;
6、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318.01万元;
7、抗疫人员疫情防控补助535.18万元;
8、禁食陆生野生动物退养补偿125万元;
9、社区(村)公共服务基础网络建设26万元。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分配安排4101.29万元,资金分配率98.68%(价格临时补贴55万元于2020年12月31日下达高新区,2021年1月18日财政已分配);已支付4085.87万元,待支付70.42万元。使用情况如下:
1、公共卫生体系建设81.28万元。其中:71.28万元用朝阳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和辖区内11个社区(村)卫生服务站(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等补助和与公共卫生服务相关支出;10万元用于突发公共卫生演练。
2、重大疫情防控体系建设781.96万元。用于购买防疫设备、药品等物资,防疫宣传、防疫物资和人员转运、隔离酒店租金和核酸检测。
3、生态环境治理1350.45万元。其中:1340.45万元用于支付益阳东部新区污水处理厂2019年12月-2020年11月污水处理服务费;10万元用于谢林港镇云寨村土地整治及灾毁项目。
4、交通基础设施建设99.66万元。用于支付部分谢林港镇乡村振兴道路工程款。
5、减免房租838.75万元。用于东部产业园、创业园3家企业标准化厂房(2020年2-6月)租金50%补贴52.5万元,146家企业(2020年一季度)标准化厂房租金减免786.25万元。
6、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257.59万元。用于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困难群众(残疾、特困、城乡低保等)生活救助补助、兜底脱贫补助及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等。
7、抗疫人员疫情防控补助525.18万元。用于全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临时补助。
8、陆生野生动物养殖退养补偿125万元。主要用于谢林港镇6家蛇类养殖场、1家竹鼠养殖场和4家孔雀养殖场退养补偿。
9、社区(村)公共服务基础网络建设26万元。用于16个社区和10个行政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设备购置和更新(电脑、打印机、扫描枪、吧台椅等)。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湖南省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湘财预〔2020〕153号)、《湖南省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办法》(湘财预〔2020〕114号)文件精神,由财政局将经费指标下达到各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财政所等资金使用申请单位,资金支付方面各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实行经费会审联签,属社区使用的资金由街道办事处拨付至社区,社区民主理财小组、监事会审核,报街道办分管领导审批,由街道办统一账务管理;属村民委员会使用的资金由乡镇财政所拨付至村民委员会,由乡镇经管站实行村账代管,村支两委、民主理财小组、村监事会审核,报镇分管领导审批后,由经管站直接将资金拨付到收款单位。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出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
1、制定疫情防控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标准。2020年2月19日,高新区管委会制定下发了《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人员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规定了参加疫情防控的医务人员和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补助执行时间、补助标准,以及补助申报、审核、发放流程。
2、制定支持企业应对疫情稳渡难关措施。2020年3月,高新区管委会依据省政府、市政府《应对新冠疫情肺炎影响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文件精神,出台了《益阳高新区关于支持企业应对疫情稳渡难关的若干措施》,针对园区企业实行减免租金、支持设备更新、落实金融扶持政策、支持稳岗就业、降低电气生产成本、加大财税支持力度、优化政务服务等措施。
(二)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1、加强重大疫情防控体系建设
2020年1月24日,湖南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高新区迅速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社会事务管理局作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统筹调度指挥疫情防控工作,就疫情排查、医疗服务、物资保障等各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各职能部门、街道办(乡镇)密切协作配合,构建了严密的疫情防控体系。一是强化疫情防控宣传。出动宣传车深入街道、居民小区进行疫情防控知识、防控义务和责任。二是在高速公路、车站、居民小区等出入口设立值守点24小时值勤,对出入车辆、人员进行消毒、检测,全力做到“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三是购置一批体温检测仪(手持体温枪)、消毒剂、口罩发放到各防控卡点、街道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为疫情防控提供物资保障。四是做好涉外涉鄂人员的排查。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深入小区逐户逐人摸排,对涉外涉鄂以及疑似感染人员进行咽拭子病毒核酸检测的采样943人次。五是设立疫情防控隔离点。租用朝阳康复医院和诚苑商务酒店作为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共接收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33人,湖北返益人员113人,确诊病例治愈者2人,解除医学观察50人。
2、加强基本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1)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2020年9月24日上午,高新区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益阳富桥市场、金海棠小区、康雅医院举办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演练。12个参演工作组,共100人,相互密切配合,全方位展现了从发现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应急处置的全部流程,有效地检验了高新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2)加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督导考核。朝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辖1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含村卫生室),管理人口45382人。为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质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制定了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确定了工作目标、基本原则、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办法、考核程序以及经费分配方案,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含村卫生室)的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各类人群健康管理(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重性精神疾病、肺结核患者)及其他工作每季一次督导,每半年一次考核,将督导考核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核和经费分配的主要依据。2020年,朝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公卫人员进行了四次督导考核,建立了督导工作记录台账,并将督导考核结果进行了通报,依据考核结果发放乡村医生津贴补助。
3、加强生态环境治理
(1)推进土地整治及灾毁复垦工作。谢林港镇政府于2020年12月上旬完成了云寨村凤形山片区松家村组灾毁渠道的整治修复,改善了松家村、竹山嘴两个小组80多亩农田灌溉条件,满足了农业生产用水要求。
(2)加强东部新区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建设管理局根据《污水处理服务协议》,每月不定期对污水处理厂设备运行、安全管理、污水处理量、进水出水水质等进行调研、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同时联合环保分局对污水处理厂上报的月度污水处理量、水质排放达标情况进行审核审批,按月足额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保证了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转。
(3)做好禁食陆生野生动物退养补偿和处置。2020年6月至10月,根据湖南省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及动物处置方案,社会事务管理局组织林业、财政以及镇、街道、村委会(居委会)对全区野生动物人工繁殖主体存栏的禁食野生动物种类、数量(重量)、用途以及持有人工繁殖许可证件(含代养及申报备案资料)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核实。第一批人工繁殖退出的物种水律蛇4604.1公斤,王锦蛇531.85公斤,眼镜蛇2580.75公斤,竹鼠490.2公斤,补偿主体对象7家。第二批人工繁殖退出的物种蓝孔雀成体合计5057羽,幼体合计5143羽,补偿主体对象4家。退养补偿资金在村级公示栏和高新区网站上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4、推进乡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谢林港镇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推进乡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669.7万元(其中使用抗疫特别国债资金99.66万元)对雅鹊塘村幸福大道1.243公里道路路基新建和1.64公里路基进行提质改造,为打造集乡村休闲旅游、田园观光体验于一体的“生态旅游村+运动休闲村+特色农业村”提供了交通基础设施保障。
5、推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稳岗就业
(1)落实企业用房租金减免工作。2020年7月,高新区管委会召开了疫情期间企业租金减免事项会审会,听取并审议了经济合作局、集团公司对承租集团公司经营用房的177家企业相关资料初审汇报,经过会审,决定给予149家企业减免租金838.75万元。
(2)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员工核酸检测费用补贴。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保经营稳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产科局对43家企业2682名员工新冠肺炎核酸检测情况进行了核实,给予企业50%检测费用补贴。
(3)做好预防新冠肺炎中药免费发放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全区范围内95家复工复产企业从业人数11076人免费发放预防新冠肺炎中药饮片55380剂。
6、实施价格补贴和生活救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受疫情影响,2020年1月至6月益阳物价指数CPI同比涨幅单月最高达到4.8%,为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社会事务管理局根据《湖南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细则》、湖南省发改委联合省民政厅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的通知》,及时启动补贴联动机制,对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给予价格临时补贴,同时对困难群众进行基本生活补助,惠及困难群众3400多人。在发放价格补贴和生活救助前,村、镇(街道、办事处)、层层把关,严格审核,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7、推进基层公共服务全覆盖
2020年6月,行政审批局根据《益阳高新区推动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会同组织工作局对镇、办事处以及26个村(社区)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系统设备运行情况调查摸底,购置电脑、打印机、评价器、集成高拍仪等设备,完善系统服务平台配套设施设备,满足了“一门式”服务要求,实现基层公共服务“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街道),最多跑一次”。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绩效评价,全面了解、分析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等情况,核实项目绩效完成情况,督促有关单位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严格项目申报、评审、审批、实施、验收等行为,规范资金分配、使用及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益高财绩〔2021〕2号)的要求,我司按下列步骤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
1、前期准备。抽调专人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现场评价方案,设计了相关表格,联系了相关部门和单位,确定了实施方案和时间。
2、实施情况。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步骤:(1)召开座谈会。组织项目实施单位、财政、乡镇(街道)相关人员召开座谈会,听取该项目有关情况介绍。(2)收集核查资料。收集项目相关政策制度文件、资金拨付明细、项目申报、评审、实施、验收等资料,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项目申报、评审、审批、实施、验收等程序是否合规,资金拨付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情况。(3)现场评价。到资金使用单位、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现场了解资金使用情况。(4)形成评价结论,撰写评价报告。通过对相关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按照确定的评价指标和标准,结合现场评价情况,得出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五、绩效评价结果和主要绩效
根据该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该项目整体绩效分值100分,实得90.9分,(详见附表:高新区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基本达到“执行计划严格、管理使用规范”的要求,综合评价等级为“优秀”。主要绩效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疫情感染确诊人数控制到最低限度。通过强化疫情防控宣传,对主要交通要道、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居民小区以及公共场所的出入口实施蹲点值守检测,严防死守,对涉外涉鄂和疑似感染人员进行咽拭子病毒标本采样检测,对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和企业复工复产人员进行核酸检测,高新区辖区内感染确诊病例仅有3人,防控效果显著。
(二)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有了明显提高。朝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强化检查和督导考核,促进了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服务质量的提高,居民健康电子档案建档率达80%,健康教育实现常态化,慢性、重性精神管理、结核病管理、传染性突发公卫事件处置、卫生监督协管等工作逐步规范。
(三)生态环境得到了修复和改善。谢林港镇云寨村灾毁沟渠整治修复,既解决了松家村农民渠道淤塞严重影响农田灌溉问题,从根本上消除了导致农田抛荒的因素,同时又防止了水土流失,改善了河道水质质量;通过加强污水处理厂的监管,确保了水质排放达一级A标准,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年削减量达44吨,极大地改善了居民区的生活环境和产业园区投资环境。
(四)禁食陆生野生动物退养按期完成。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湘政办发〔2020〕22号),2020年10月底前分二批对11家陆生野生动物养殖基地的动物退养补偿和处置。通过开展禁食陆生野生动物退养工作,公众的健康文明生活理念得到倡导树立,公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得到提高。
(五)补齐乡村交通基础设施短板,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支持。雅鹊塘村是谢林港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构建清溪景区“一轴两核五廊六村”战略定位和空间布局中的“六村”之一,旨在打造集乡村休闲旅游、田园观光体验于一体的“生态旅游村+运动休闲村+特色农业村”。幸福大道路基提质改造,补齐了交通基础设施短板,为壮大乡村旅游产业必将起着重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六)企业复工复产高质量推进。在疫情期间,先后出台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十项指南”“六个到位”等办法措施,压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组织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全区共派出86名干部进驻企业,指导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开展全方位帮扶,累计为企业解决复工复产难题152个。为企业发放口罩、中药、体温检测枪等物资,落实了核酸检测费用政府补贴50%的政策,对园区企业员工进行了核酸检测,给予149家企业厂房租金减免补贴,到2020年3月底规模工业企业复工率达到100%,员工到岗率达到96.7%。
(七)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受疫情影响,2020年1-6月益阳物价CPI同比涨幅分别为4.5%、4.8%、4%、3.2%、2.3%、2.6%。财政局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及时下拨价格临时补贴54多万元、救助补助资金126多万元,惠及城市低保、农村低保、特困、优抚对象、残疾等困难群众3400多人,保持了社会稳定。
(八)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实现全覆盖。16个社区周边的社会化商务、金融、快递网点配套完善,10个村(社区)建立了商务中心,设立邮政和快递服务点,引进农商银行和建设银行设立金融服务网点,实现了便民服务网点应建尽建,应设尽设,进一步夯牢“一门式”阵地,将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打造成集党务、政务、村务、商务、公共文化和社会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服务枢纽,确保了疫情期间居民生产、生活安全有序的开展。
六、存在的问题
(一)防疫物资财务报账手续不完善。个别单位购买防疫口罩,销售单位未提供税务发票,导致报销手续不完善。如区产业发展与科技局在抗疫初期,购买的防疫口罩4万多元,由于当时口罩紧缺,价格较高,商家未提供销售税务发票,在报账凭证中存在白条子入账现象。
(二)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临时补助个人申报台账不完善。朝阳公安分局、社会事务管理局、东部产业园办事处等少数单位在疫情防控临时补助个人申报表中存在少部分表格带班负责人栏没有带班负责人签字。
(三)对抗疫特别国债资金项目知晓度不高。由于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下达时间较晚,前期费用已从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中支付。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指标下达后,少部分单位和部门对抗疫国债资金知晓度不高,未及时调整资金支付科目,难以界定和区分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特别国债资金)的支出项目。
(四)防疫物资管理不规范。在疫情防控期间,部分单位防疫物资台账不清晰,发放的物资未进行统计,导致物资数量不清,存货状态不明。购置的部分大件物资,如红外体温检测仪、电脑、打印复印机等办公设备,这些物资产权归属不明,目前属使用单位代管状态。
七、建议
(一)规范防疫物资报账凭证。购买单位应与商家协调沟通,要求商家提供合法的货物销售税务发票。财务审核人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章第十四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的规定,严把审核关,杜绝白条入账现象。
(二)完善疫情防控补贴申报台账。对个人补贴申报台帐资料全面清理,按照疫情防控方案和责任分工以及原始记录,督促带班负责人在申报台账上签字,确保申报资料的详细、客观、真实、完整以及可溯性。
(三)加强沟通,规范项目资金使用。按照《湖南省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加强相互沟通协调,知晓和传导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责任意识,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使用合理规范。
(四)加强防疫物资管理。一是规范防疫物资相关台账,专人专库进行统一管理,按时验收、核实、登记、入库,并建立疫情防控物资出库管理档案,严防物资滥发滥用等问题的发生。二是完善资产移交手续,根据固定资产有关规定,将防疫检测设备、办公设备划拨到使用单位,计入使用单位固定资产,明确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及权责关系,防止固定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