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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湖南世纪金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12-19 16:01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益阳高新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

为了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 (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益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益财绩〔2014〕126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9〕46号)及《益阳高新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区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益高财绩〔2022〕3号)等文件精神,受益阳高新区财政局委托,我公司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22年9月8日-9月30日对2021年高新区谢林港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社会事务管理局”)负责区内文化、旅游、体育、卫生、民政、红十字会、农村工作等社会事业管理;负责政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社会稳定、应急、普法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农业、林业、农村水利、武装、教育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动物防疫、保障房管理工作。该局内设卫健科、农业农村科、农水科、民政与退役军人事务科、乡村振兴办、政法维稳科6个科室。该项目由农业农村科负责实施。

(二)项目背景

2021年3月,农业农村部召开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视频会,部署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工作。会议要求,各地要全力抓好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度。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农田建设任务及编制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湘农发〔2021〕8号)文件精神,2021年高新区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是0.45万亩。2021年6月,社会事务管理局委托湖南湘水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益阳市益阳高新区谢林港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1年初步设计)报市农业农村局评审和审核获批复,2021年7月湖南省农业农村厅下达实施计划。

(三)项目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位于谢林港镇复兴村、玉皇庙村。建设内容为:撒生石灰土壤改良0.45万亩,整修山塘3口,新建和改造泵站3座,衬砌改造渠道7条9.76公里,其中灌溉渠道1条1.841公里,排洪(涝)渠道6条7.919公里,新建高效节水灌溉300亩,改造田间道路(泥结石机耕道)1条3.5米宽0.56公里,购置安装风吸式太阳能诱蛾灯25盏。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谢林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分两个标段,合同工期总日历天120天。一标段施工单位为湖南省高禹建设有限公司,二标段为湖南月亮岛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湖南省余辉水利水电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于2021年11月18日开工建设,2022年3月16日完工。完成建设内容:土壤改良4500亩;整修山塘3口;新建和改造泵站4座(其中新建1座,泵房拆除重建3座);渠道衬砌7座8785.8米(浆砌石、植生挡墙、砖砌渠);田间道路(机耕道)560米;科技推广措施4500亩。项目完工后,进行了4个月的试运行,经过汛期几次暴雨的考验后,于2022年7月18日竣工验收,鉴定结论为合格。项目尚未完成竣工结算审计。

三、资金到位管理使用情况

(一)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农田建设资金的通知》(湘财农〔2021〕8号)文件,区财政局已于2022年1月、3月、5月、8月共下拨社会事务管理局资金指标601.22万元,占省级财政资金86.26%。

(二)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8月4日,已支付578.92万元,其中支付施工进度款567.5万元,占合同金额73.71%,支付监理服务费9.22万元,支付项目设计费2.2万元,监理服务费和项目设计费已全部支付(支付情况如下表)。

项目名称

合同单位

中标合同金额(元)

已支付金额(元)

已支付金额占合同金额比例(%)

工程竣工送审金额(元)

设计费

湖南湘水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22000

22000

100

 

施工费

湖南省高禹建设有限公司

3655468

2695000

73.73

4021015.6

施工费

湖南月亮岛建设有限公司

4043526

2980000

73.70

4222803.6

监理费

湖南省余辉水利水电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92200

92200

100

 

7813194

5789200

74.1

 

(三)资金管理情况

资金支付由施工单位申请,社会事务管理局农业农村科初审,部门财务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审核审批、局会审联签成员会审签字,由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专户统一支付。资金支付审批手续齐全,使用符合《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

四、项目组织实施

(一)项目设计、立项、批复

2021年5-6月,社会事务管理局委托湖南湘水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益阳市益阳高新区谢林港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1年初步设计),并组织市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办、设计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实施村委相关人员对设计方案进行初审,方案经修改补充完善后,报市农业农村局评审和审核获批复,2021年7月湖南省农业农村厅下达实施计划。

(二)组织项目公开招标和政府采购。

2021年9月,社会事务管理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该项目一、二段施工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一标段施工单位湖南省高禹建设有限公司,二标段为湖南月亮岛建设有限公司。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监理服务,中标单位为湖南省余辉水利电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施工、监理的招标和采购均在湖南招标投标监管网、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示。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项目布置调度

2021年11月12日,社会事务管理局召开由谢苏坤局长主持,区工委委员赵介仁、社会事务管理局农业农村科长汤小平、谢林港镇人大主席、镇农田服务中心、项目所在地村委、监理、施工等单位负责参加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动员布置调度会议,就如何推进项目实施作了布置安排。同时成立项目镇村协调专班,由专门的镇领导和村干部对接负责,做好宣传、协调工作,与群众对接沟通,解决群众关注的问题,优化施工环境。

(四)成立项目管理机构,加强工程质量监管

成立了以副局长胡桦任组长,农业农村科科长汤小平任副组长,农水科、谢林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以及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项目管理机构,项目业主单位派驻技术人员现场驻场工程质量跟踪检查,谢林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派出专干进行现场协调指导,社会事务管理局、谢林港镇人民政府有关领导采取不定期到现场巡视巡察。监理人员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查等措施,做好事前、事中工序质量控制,及时召开监理例会,对质量不达标的项目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同时,按照市农业农村局的规定,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项目主管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执行电子考勤打卡到岗履约措施,每月在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示,并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备案。通过采取不同的形式和途径强化工程质量监管,确保了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五)做好工程质量检测

由项目法人单位委托常德鼎信土木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由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联合取样,对施工单位进场原材料进行检测,其中送检水泥、细骨料各2组,粗骨料、钢筋、块石、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U型槽各1组,合格率100%;27个单元分部工程材料物理性能检测,配合比送检共8组;砂浆抗压强度送检共11组;混凝土抗压强度送检共37组,合格率100%,其抗压强度满足设计要求。

(六)组织工程完工验收

2022年7月18日,由社会事务管理局主持,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管理单位和第三方审核机构等单位代表组成,高新区纪工委、监工委派员监督,对一、二标段土壤改良、泵站改造、渠道衬砌、山塘整修、田间道路(机耕道)改造等分部工程质量、工程外观质量进行评定,评定结论为合格。

五、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谢林港镇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了解和掌握该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评价其项目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资金使用成效,及时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益高财绩〔2022〕3号文件要求,我公司按下列步骤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

1.前期准备。我公司抽调专人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现场评价方案,设计了相关表格,联系了相关部门和单位,确定了实施时间。

2.实施情况。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步骤:①召开座谈会。组织项目实施与管理单位、谢林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高新区财政部门等召开座谈会,听取该项目有关情况介绍。②收集核查资料。收集项目相关政策文件和项目相关制度等资料;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项目审批、监管等程序是否符合要求,项目支出是否合规,资金拨付手续是否齐全;③现场查看。对谢林港镇复兴村(一标段)项目实地查看,调查走访。④得出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结果和主要绩效

根据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该项目整体绩效分值100分,实得88.4分,被评为“良”等级(附件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主要绩效表现在以下方面:

1.经济效益。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主要农产品生产能力。项目完成后,新增耕地(水田)面积1.15亩,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0.37万亩,新增和改善排水达标面积0.068万亩,田间道路通达率达95%,农业生产机械化作业率较项目实施前提高近10%。项目区的生产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为农户再生稻栽培、其他种植品种调整提供了条件,综合生产能力大幅度提高,项目区每年可新增粮食37万公斤,其他农作物5.4万公斤,直接受益户1835户,受益人口7343人,预计农民年增加纯收入总额可达180多万元。

2.社会效益。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设施配套、功能齐全,有效解决了农村土地抛荒和流转困难问题,形成了土地流转的洼地效应,从而吸引种植大户落户项目区,目前项目区引进新型农业经营种粮大户16 家。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促进家庭小农经济面向市场的产业化规模化经营,增加了社会的有效供给,使农民增收、农村稳定,还可以巩固完善农村承包经营机制,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稳定。

3.生态效益。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健全了的水利排灌系统,年可节约水量80万吨,灌溉水利用率提高17.1%,从而达到增加有效灌溉耕地,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大大提高了项目区抵御自然灾害(尤其是旱灾和洪涝灾害)的能力,特别是今年遭遇特大旱灾自然灾害,确保了项目区4500亩水田的灌溉用水;风吸式太阳能诱蛾灯的推广使用,减少了农药使用量,减少了土壤、水环境和农作物污染,为高标准的农田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绿色保护,使项目区内生态环境进入良性循环,并逐步改善,实现农业生产质量、农产品安全水平的有效提高,促进绿色农业和谐稳定发展。

4.可持续效益。通过对项目区统一规划,强化设施配套,推广新品种、新措施、新技术,农业种植结构进一步优化,农作物产量稳步提高,农民收入增加。特别是泵站升级改造、渠道输排水改造、酸性土壤改良工程的建设,对项目区耕种和丰收起到了较大的作用。同时,极大改善农业生产水利排灌设施、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为农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助力社会经济、生态环境全面提升。

六、存在的问题

(一)渠道两边杂草丛生。现场抽查复兴村(一标段)部分干渠,发现渠道两侧杂草较多,个别地段杂草枯萎倾倒干渠中心,影响干渠外观,如不及时清砍,长时间累积可能导致干渠堵塞,流水不畅。另渠道底部水螺较多,有的吸附在潜水泵进水口过滤网,如不及时消杀光,可能影响抽水效果或导致设备损坏。

(二)泵房外墙地面基础压实度不够,抹面层出现开裂、下沉。经现场调查发现陈家河新建泵站(DG03)泵房外墙地面抹面层出现开裂、悬空、基础下沉,主要原因为外墙地面延伸部分原为农田,软土部分未清理、基础未压实导致地面开裂。另泵房未制作悬挂工程竣工标志牌。

(三)酸性土土壤改良后未检测。酸性土壤撒生石灰后,未对治理效果进行检测,无法确定其改良治理的效果。

七、工作建议

(一)做好工程移交,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社会事务管理局应及时组织施工单位与谢林港镇政府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办理移交和接收手续,谢林港镇政府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接收后,要与项目村委协调制定管护制度,健全基层管理体系,鼓励水户参与管理。明确属地“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明确落实管护责任,确定管理职责,强化渠道的日常检查和管护,及时清砍杂草,消杀水螺,确保渠道工程保持较好的完好率和排灌的畅通。

(二)做好泵房外墙地面修复。应督促施工单位对泵房外墙地面开裂部分的基础进行压实后重新地面混凝土浇筑抹面,确保其符合质量标准。另在泵房前外墙嵌贴工程竣工标志牌,做到标志清晰明了,房屋建筑标志完整。

(三)进行土壤改良效果检测。建议由施工单位或项目业主委托第三方土壤检测机构依据《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壤改良规范标准》(DB43T 876.3-2014)的要求对项目内的土壤取样检测,确定土壤治理是否达到改良目标值,为下一步的土壤改良决策和农户种植品种调整提供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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